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9732|回复: 1

南昌一老板偷电获利370余万元 被判无期徒刑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0-9 10:02
  • 签到天数: 112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9-1 05: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据新华社电 私自搭接高压线路向生产车间供电,非法获利370余万元,南昌一私企老板邓某因盗窃电能,日前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1月15日,南昌市供电公司发现小兰荣兴纸品厂存在窃电情况,并于2月16日向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邓某雇人从供电公司某十千伏环网柜上搭接高压线路,向其纸品厂三个车间供电,并安装非法定计量装置。

    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间,邓某共窃电487.4569万度,获取赃款373.3103万元,造成国家损失402.4444万元。

    基于上述事实,2013年12月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邓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邓某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西省高院依法维持原判。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9-6 15: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真漂亮

    真漂亮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3-29 19:38 , Processed in 0.033333 second(s), 12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