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XYHMC版主请进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管理员(1)    时间: 2009-12-17 18:01
标题: XYHMC版主请进
最近接许多网友举报,举报内容多认为你违规删帖。

后台查证你删除的是版友跟你个人之间的矛盾帖子,且不止一个。
希望你在以后进行此类操作的时候加以谨慎,慎重处理矛盾,删帖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务必待矛盾解决再与版友协调之后删帖。

除违反《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中任意一条的以及广告帖之外,其他帖子若需删除请与管理方或者作者提前沟通后删除。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另:建议到《版主议会》板块,与其他版主沟通。
作者: xyhmc    时间: 2009-12-17 18:04
自我检讨
作者: xyhmc    时间: 2009-12-17 18:10
鉴于被举报太多,本人可能确实不胜任超版工作,就此辞去超版工作,自由自在在论坛玩一玩,请管理员批准
作者: 名牌小学毕业    时间: 2009-12-17 18:14
朦胧中记得也从有超版!被开除过!论坛上下无人不感到震惊和惋惜!当然还有一些话就不多了!

作者: 普通新沂人    时间: 2009-12-17 18:37
引以为戒,改正还是好同志

但是没有必要辞去超版工作,论坛仍然需要XYHMC

如果真的就此辞去超版工作,本人只能表示遗憾!
作者: 说说谈谈    时间: 2009-12-17 21:21
鉴于被举报太多,本人可能确实不胜任超版工作,就此辞去超版工作,自由自在在论坛玩一玩,请管理员批准
xyhmc 发表于 2009-12-17 18:10

    俺不赞成此举!希望打消此念!从版主到超版,大浪淘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的!这些都是论坛的中流砥柱,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老同志遇到新问题了,的确需要借鉴和学习,注意沟通的方式方法!可避免很多的矛盾!现在**不也是注重民调嘛!
作者: 云在远山    时间: 2009-12-17 22: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健康    时间: 2009-12-17 23:13
除违反《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中任意一条的以及广告帖之外,其他帖子若需删除请与管理方或者作者提前沟通后删除。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论坛管理员(1) 发表于 2009-12-17 18:01

就《xyhmc,你有毛理由屏蔽我的发言?》又被xyhmc删除而言,我认为删除完全有道理。因为该贴明显违反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中:“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新沂城市论坛,侮辱他人的帖子甚多,比如:“有种你就……”“你没种”“***”“他妈那个王八蛋”“杂碎”“脑残”“RI**八辈子祖宗”……有一位版友发帖的标题就是《医生和教师,为何成为社会和论坛辱骂的对象??》。请问论坛管理员(1) 你是如何理解《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中“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作者: 有钱始做人    时间: 2009-12-17 23: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有钱始做人    时间: 2009-12-17 23: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有钱始做人    时间: 2009-12-17 23: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j10940020    时间: 2009-12-18 10:26
心态放平了,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作者: 会飞的麻雀    时间: 2009-12-18 11: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xl418151426    时间: 2009-12-18 15: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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