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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三岁男童被撞身亡新沂公安局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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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10 18:25:1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法律公平公正但在普通老百姓面前是毫无公平公正一说,肉若强食,普通老百姓得命连草木都不是,事故发生于2020年2月26号,我们带着孩子洗澡回来,回家途中下车在路边买水果,我妻子带着孩子站在路南侧等待着我,就在这时事故突然发生了,站在路边的孩子被从东向西逆向行驶得汽车撞击出去,汽车飞快行驶在居民区超速舍逆向行驶把孩子撞出去三十多米,三十多斤的孩子撞击出去三十多米,可想而知车速得有多快,事后孩子经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悲痛欲绝之中,我们去交警大队处理事故,可是事故责任书左等也不来,最后等了一个多月,交警大队给了出具一份,由宿迁子渊鉴定出具的鉴定书,鉴定书显示孩子在道路北侧被撞,且车速没超过百分之六十,更有猖狂的事宿迁子渊鉴定公司运用,计算车速得公式居然是,机动车撞击摩托车的公式,来测算机动车撞击行人得速度,试问一个三岁的孩子跟几百斤得摩托车能一样嘛,宿迁子渊鉴定公司出于什么目的呢?难不成新沂有人指使?我们不服提出上诉。交警大队一开始不同意,最后没办法给我们找出来宿迁子渊鉴定书里的作假,出于无奈托了快一个交警大队长李伟才同意,而且在整个事故中李伟一直在强调孩子在什么位置。孩子是什么动态,当我们反问他,为什么不考虑机动车在什么位置,当时的行驶速度呢?更有过者交警队指导员邵指导,居然指示当时副驾驶的张某,出来做假证,让张某出来控诉我们,说我们去收买张某出来为我们做假证,出来指认肇事司机就不承担责任,但是张某出于良心没去按照去做,试问你们当官的你们收了多少好处,能这样去办事。你们良心不会痛吗?事情还没结束最终交警队同意我们找安徽天正鉴定公司来坚定,安徽天正确完全翻正宿迁子渊鉴定,事实摆在眼前了交警队还不死心,无赖的给我出具事故证明,而不是事故责任书,显然欺负我们是弱者,被逼无奈只有徐州上诉,在消极得等待中徐州给我发话了,打回从审!按照法律法规二次审核必须在十日之内完成,新沂交警大队无赖又拖了我们十几天,我们在绝望中一次又一次的去找,最后我们被逼得只能妥协跟肇事司机私了,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斗不过他们有权有势得,事故到今天一年多了赔偿我们拿到了,可是肇事司机可以说一直未伏法,逍遥法外,孩子一年了也未能明目,当官胡作非为,百姓受冤无处去诉说,只能寻求网路,老虎狮子一把抓,新沂得老虎何时能打,还百姓一片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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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26楼
发表于 2021-3-11 19:15: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2020年2月26日14时许,倪某某驾驶轿车在我市时集镇地段与行人李某某发生事故,李某某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新沂交警大队

      2020年2月26日14时许,倪某某驾驶轿车在我市时集镇地段与行人李某某发生事故,李某某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新沂交警大队对该事故当事人、证人、现场周边监控录像、车辆性能、车辆速度、事发时车辆、行人运动状态等进行全面调查及聘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因撞击时无监控录像,当事人、证人、鉴定意见之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现有证据无法查明事故成因,故当事人倪某某不构成犯罪。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警方向双方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积极推动损害赔偿调解,双方最终于7月3日就该事故达成了调解协议。
      警方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公正执法,无不当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新沂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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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21-3-24 22:10:2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总有正义讲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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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21-3-24 22:05: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还是发抖音吧,更管用

还是发抖音吧,更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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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21-3-24 21:59:4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公安局?派出所?呵呵一下就行了。到处都是监控,丢一辆车子都找不到,

公安局?派出所?呵呵一下就行了。到处都是监控,丢一辆车子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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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8-5-15 16:4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22
    发表于 2021-3-22 15:17: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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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8-25 08:26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21
    发表于 2021-3-22 15:03: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撞死人还不构成犯罪,这得多硬的关系呀

    撞死人还不构成犯罪,这得多硬的关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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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
    发表于 2021-3-16 11:37: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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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
    发表于 2021-3-15 22:17: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1380866&ptid=22071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2020年2月26日14时许,倪某某驾驶轿车在我市时集镇地段与行人李某某发生事故,李某某经抢救无效不幸 ...

    不了解事情真相,但这回复没多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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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
    发表于 2021-3-15 22:16: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如果你说的事情是真的就收集好证据,剩下你懂的。

    如果你说的事情是真的就收集好证据,剩下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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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4 14:34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17
    发表于 2021-3-15 22:12: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新沂是不存在说理的,一句无法查明事故就能瞒天过海啊? 车速 重量 距离 你别说你干交警的不会算

    新沂是不存在说理的,一句无法查明事故就能瞒天过海啊? 车速 重量  距离 你别说你干交警的不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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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
    发表于 2021-3-15 21:57:2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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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2-3-15 14:26
  • 签到天数: 284 天

    [LV.8]以坛为家I

    115
    发表于 2021-3-15 09:39: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撞到人,赔钱,不用坐牢。太不公平了。

    撞到人,赔钱,不用坐牢。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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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发表于 2021-3-15 09:27:53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

    执法要懂法,不要执法犯法。人民的公仆为人民,而不是谋私立。帮顶!

    执法要懂法,不要执法犯法。人民的公仆为人民,而不是谋私立。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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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1-16 19:5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13
    发表于 2021-3-15 08:55: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人在做天在看小心你的后代

    人在做天在看小心你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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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发表于 2021-3-15 08:50: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1384073&ptid=2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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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家没人喊什么冤

    对方是干啥的?看楼主描述,很厉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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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发表于 2021-3-15 08:27: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你家没人喊什么冤

    你家没人喊什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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