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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2345”相关部门服务热线诉求处置案例:摊位收费、车辆占道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12345政府热线 时间: 2016-9-14 15:26
标题: [align=left]1.标 题:高流镇高时路口摆摊城管部门收费问题[/align][align=left]来电时间:2016-09-1211:56:45[
1.标 题:高流镇高时路口摆摊城管部门收费问题
来电时间:2016-09-1211:56:45
反映内容:市民在高流镇高时路口摆摊经营苹果,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向市民收取50元费用,开具垃圾清理费的票据,咨询收费是否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工单类型:咨询
责任单位:物价局
回复时间:2016-09-1318:39:06
回复意见:物价局回复:一、基本情况: 1、在2016年9月13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举报人,询问了相关情况,举报人称:自己近期在高流镇高时公路路口摆摊卖苹果,城管部门收50元垃圾清理费,不知是否合理,当问其摊位占地面积和经营多长时间时,举报人未告知。 2、在2016年9月13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高流镇**分管城管的领导,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向其收取50元的垃圾清理费(垃圾处理费),是按相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的。二、处理结果 1、举报人的摊点属临时摊点,按政策规定:经批准的街道两侧的临时摊点按占地面积每天每平方米1元缴纳垃圾处理费。我局执法人员与高流镇**领导进行了沟通,要求城管部门重新对举报人的摊点进行测量和核实经营的时间,并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如出现多收现象,高流镇**领导表示将退还给摊主。2、在2016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举报人,告知相关政策和标准。
回 访:满意。市民表示问题已解决。
2.标 题:新沂市第一中学门前道路车辆占道停放问题
来电时间:2016-09-0917:22:24
反映内容:新沂市第一中学上下学期间,接送孩子的车辆占道停放,影响交通,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工单类型:求助
责任单位: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6-09-1217:12:50
回复意见:公安局回复:已经有交警在高峰期指挥疏导。
回 访:已告知,市民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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