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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官在案件未审结时网络上谈案情是否合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雷彻    时间: 2010-8-21 13:34
标题: 法官在案件未审结时网络上谈案情是否合理?
本帖最后由 雷彻 于 2010-8-21 13:36 编辑

今天在“民生论坛部门问答”里面看到一个帖子,当事人在网络上质问法官,然后法官竟然回复了。对于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是什么样的,可能我的理解不准确,不过直觉告诉我,这个时候和当事人在网络上谈案情是很不合理的!尤其其中有这样一段: “八、我从没有说过你对你女儿的死亡负有全部责任的话,案件尚未审理结束,作为法官怎么会这么武断?我的原话是“原告,你好好想一想,对你女儿的死亡你们就没有任何责任吗?如果你没有责任,你女儿为何要到医院就诊?”我所说的“责任”不是指你在本案中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责任”,而是你们为人父,为人母的责任,你懂吗?我懒得和你说,尤其在这儿说,但你逼得我不得不说,不得不在这种场合说。”
    此时我就真的怀疑这位法官在其后的审理中会不会保持中立的心态?最后甚至有点向口水战,讨论得热火朝天不亦乐乎。窃以为,法官如此做法不足取。可能普通当事人不懂法,难不成法官也不甚了了?
    Ps :我不知道此贴会不会被“和谐”只是想将这个现象拿出来讨论一下,没有抨击谁的意思。
作者: 企鹅第一    时间: 2010-8-21 14:57
楼主所言,乃法言法语。
作者: 企鹅第一    时间: 2010-8-21 15:00
回复 1# 雷彻


    欢迎版友多发表
作者: 雷彻    时间: 2010-8-21 18:37
回复 2# 企鹅第一


    也不算是法言法语,只是随便说说自己的想法,可能用词上因为平时用得多习惯了。
作者: 企鹅第一    时间: 2010-8-21 19:19
回复 4# 雷彻


    欢迎楼主多发些浅显易懂的文章、案例、法规。
  本版也欢迎对于法务理论法务案例进行探讨----不要涉及具体的人或事。
作者: 留恋    时间: 2010-8-21 19:54
支持。。。
作者: 雷彻    时间: 2010-8-21 22:30
回复 5# 企鹅第一


    那是肯定的,我们只谈现象,论事不论人。
作者: 企鹅第一    时间: 2010-8-23 07:13
欢迎楼主发表案例,大家共同探讨。
作者: fairy1030    时间: 2010-8-23 10:59
就凭着法官的这句话:“你懂吗?我懒得和你说,尤其在这儿说,但你逼得我不得不说,不得不在这种场合说。”此法官已不配有“法官”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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