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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被删除和下沉帖子的版友注意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情过留声    时间: 2010-5-29 23:02
标题: 请被删除和下沉帖子的版友注意了
请被删除和下沉帖子的版友注意了,你们在发帖之前有没有看到民意民生版第二个置顶帖呢?或者说有没有仔细看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民意民生版有它的版规,一些需要删,锁,和关闭的帖子版主在发帖须知里写得一清二楚,有些版友把民生民意版当成骂街的地方,当成人身攻击诽谤泄私愤的地方,甚至有的造谣生事,无中生有,以讹传讹,一些牵扯诽谤谩骂的帖子,当事人有的已经报网警备案,这样的帖子还能留在上面吗?民意民生版的版主是09年论坛管理层根据后台数据以及受版友的欢迎程度评选出的优秀版主,估计被删帖或者锁帖的板油大多都会收到版主发的为什么对他的帖子进行操作的站内消息,在这里我强烈支持版主对任何违规违法帖子的操作!
作者: 整天乱折腾    时间: 2010-5-29 23:08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zx267198622    时间: 2010-5-29 23:21
你就是版主,该删的垃圾帖绝不手软,好贴要置顶,不能沉

版主我发的帖子,你看看能不能给顶顶年?呵呵
作者: 有话就要说    时间: 2010-5-29 23:22
坐个板凳
作者: shenlei    时间: 2010-5-29 23:23

作者: 有话就要说    时间: 2010-5-29 23:24
晕,怎么搞了个马扎子
作者: 情过留声    时间: 2010-5-30 07:56
你就是版主,该删的垃圾帖绝不手软,好贴要置顶,不能沉

版主我发的帖子,你看看能不能给顶顶年?呵呵
zx267198622 发表于 2010-5-29 23:21

评分
作者: 天涯边    时间: 2010-5-30 08:02
靠我上天发的只写了看到一块玻璃两条人命的你说怎么违反了现在的你怎么不删了
作者: 风刃透骨寒    时间: 2010-5-30 11:45
我建议把论坛关了算了!反正要么被和谐,要么无人气......
作者: 居心叵测    时间: 2010-5-30 11:49
打倒 论坛 霸权 主义  的   走狗!!!!!!!!!!!!!!!!!!!!!
作者: 心无旁骛    时间: 2010-5-30 11:53
心态要摆正
作者: xycatv001    时间: 2010-5-30 12:23
有道理
作者: 飞向太空    时间: 2010-5-30 13:35
支持
作者: 天涯边    时间: 2010-5-30 16:48
回复 10# 居心叵测


    顶
作者: zx267198622    时间: 2010-5-30 19:54
回复 7# 情过留声

我毕业回来还没有上班前就注册了这个号了,版主,俺怎么能成为元老啊?
作者: 情过留声    时间: 2010-5-30 20:00
回复 15# zx267198622
关注论坛,多回复就好啦
作者: ourzn    时间: 2010-5-30 20:01
潜水不废话...
作者: 冉有    时间: 2010-5-30 20:23
你就是版主,该删的垃圾帖绝不手软,好贴要置顶,不能沉

版主我发的帖子,你看看能不能给顶顶年?呵呵
zx267198622 发表于 2010-5-29 23:21



    你发,俺给拟定
作者: zx267198622    时间: 2010-5-30 20:31
回复 16# 情过留声


    好带,头儿发话,自然会做
作者: zx267198622    时间: 2010-5-30 20:32
回复 18# 冉有


    哥们,我再发个帖子,你給拟定
作者: 冉有    时间: 2010-5-30 20:41
回复  冉有


    哥们,我再发个帖子,你給拟定
zx267198622 发表于 2010-5-30 20:32



好的。俺很看好你的【!731】
作者: 猎鹰99    时间: 2010-5-31 05:35
我强烈支持版主
作者: 猎鹰99    时间: 2010-5-31 05:43
反对新手上路发帖,凡涉及人身攻击的帖子必须删,反应某人问题可实名举报
作者: 白月    时间: 2010-5-31 21:07
我强烈支持版主
作者: 简单可依赖    时间: 2010-5-31 23:57
支持版本,垃圾贴就应该删!
作者: xulove    时间: 2010-6-1 07:08
建议成立党支部!
作者: 破空一箭    时间: 2010-6-1 07: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飞向太空    时间: 2010-6-1 08:27
这样的论坛不代表民意,不允许民众说话,随意删除帖子,我认为不妥。你们这样去做,我想你们的事业生命力不 ...
破空一箭 发表于 2010-6-1 07:55



    我想你理解错了,论坛不是随便删除帖子,而是删除攻击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帖子,因为那些帖子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涉嫌违法。
作者: qiujiang    时间: 2010-6-1 08:33
请斑竹秉公执法
哈哈
作者: 善哉,善哉    时间: 2010-6-1 08:44
这样的论坛不代表民意,不允许民众说话,随意删除帖子,我认为不妥。你们这样去做,我想你们的事业生命力不会长久,在你们这个网站说说心理话,是说明群众相信你们,你们不要只为蝇头小利,失去民众,古人说的好“得民心者的天下”。悲哀啊!!!!!!!!!!!!【!A30】
作者: 普通新沂人    时间: 2010-6-1 08:50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仁伊馨诗幄    时间: 2010-6-1 08:55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普通新沂人 发表于 2010-6-1 08:50



    支持!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10-6-1 09:0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普通新沂人 发表于 2010-6-1 08:50



    不要闯红灯 闯者必罚
作者: 十里红妆    时间: 2010-6-1 09:31
楼主代表论坛?如果是这样就太让网友们失望了!!
上天还看到论坛管理员发的关于版主关闭下沉随意删帖的回复,现在就有版主说这样的话,让人不能理解,请问楼主,是代表你自己还是代表论坛,说清楚,这样也好让网友取舍!
作者: 白月    时间: 2010-6-1 10:45
好的帖子让它永远不沉
作者: 永不说再见    时间: 2010-6-1 10:56
回复 1# 情过留声

     其实帖子内容的虚虚实实,论坛管理员不必去认真对待和考究,甚至决定怎样处理帖子。我们毕竟是网络,给大家提供了语言上的PK,真真假假就由各位网友自己去猜,而真正在调查和处理事情的已经存在**部门的相应机关,我们论坛无权也无需参与。
     但是对个人的辱骂,秽语,务必当即删除!毫不留情!
作者: God1988    时间: 2010-6-1 11:00
回复 34# 十里红妆


    【!A61】说的好
作者: 飞向太空    时间: 2010-6-1 11:39
回复  情过留声

     其实帖子内容的虚虚实实,论坛管理员不必去认真对待和考究,甚至决定怎样处理帖子 ...
xingruke 发表于 2010-6-1 10:56



    支持
作者: 红杏    时间: 2010-6-1 11:45
【!76A】
作者: 黑猫    时间: 2010-6-4 23:19
什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样说也是遮盖他们删贴和下沉的真正的目的,他们也是受到某些人的指使,其实他们也会做些见不的人的勾当!
作者: 俺是良民    时间: 2010-6-5 00:44
强烈反对论坛霸权主义!!!!
作者: 海棠花开    时间: 2010-6-5 08:29
凡是都要本着摆正心态,以事论事才行。
作者: 猎鹰99    时间: 2010-6-5 13:20
支持版主你太有才了,说得太深刻了,永远拥护你
作者: 猎鹰99    时间: 2010-6-5 13:22
【308】【308】【308】
作者: 古镇小子    时间: 2010-6-5 23:01
我觉得不该随意删除人家的帖子,如果真是恶意的,可以联系当事人,或者当众说出删除的原因,好多的好帖子都被你们无情的扼杀了,哎。。。马l
作者: 正直888    时间: 2010-6-6 08: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春天浪漫    时间: 2010-6-6 09:00
走完两万五千里就是胜利!!版主真的不容易呀!!!!!!!!!!!!!!!!!!!!!!!!!!!
作者: chinaslh    时间: 2010-6-6 09:09
凡是都要本着摆正心态,以事论事才行。
千年首乌 发表于 2010-6-5 08:29



   附议
作者: 职业杀手    时间: 2010-6-6 09:16
【308】
作者: 人间正道之2    时间: 2010-6-6 09:43
你就是版主,该删的垃圾帖绝不手软,好贴要置顶,不能沉

版主我发的帖子,你看看能不能给顶顶年?呵呵
zx267198622 发表于 2010-5-29 23:21


要经网警审查过关吗????
作者: 轻舟已过万重山    时间: 2010-6-6 09:50
版主做的很对,我们坚决拥护和支持!地方论坛是汇集民生民意的一块净土,但不是汇集漫骂、打击报复的平台!发帖人要有平和的心态,你发帖的目的是为了群众和领导重视,而不是让人看到粗俗语言而得到鄙视! 注意自己的同时,也要维护新沂人民的形象!
作者: 情过留声    时间: 2010-6-7 01:42
版主做的很对,我们坚决拥护和支持!地方论坛是汇集民生民意的一块净土,但不是汇集漫骂、打击报复的平台! ...
轻舟已过万重山 发表于 2010-6-6 09:50



说的太好了
作者: 正直888    时间: 2010-6-7 06: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正直888    时间: 2010-6-7 10: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夜风    时间: 2010-6-7 10:40
发个帖子给删;了哎
作者: 冥胤    时间: 2010-6-7 10:44
回复 55# 夜风


    我的也被删啦~别投诉了~人家说你以讹传讹呢~
么得效果地~删了就删了吧~
作者: 夜风    时间: 2010-6-7 11:04
回复 56# 冥胤


    哎 没老百姓说话的地方呀
作者: 梦里佳人    时间: 2010-6-7 12:24
【!807】
作者: huahuade    时间: 2010-6-7 15: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磨磨牙吧    时间: 2010-6-7 15:11
不管一下肯定不行的,有些人还是说话不负责任的。
作者: 猎鹰99    时间: 2010-6-7 19:36
【!4AD】
作者: 看着你那——    时间: 2010-6-7 19:40
【307】
作者: woderen186    时间: 2010-6-7 21:58
该顶还是要顶滴
作者: 夜风    时间: 2010-6-7 22:07
能删帖子 删不了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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