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关于水上浮萍等板油违法版规被禁言的解释 [打印本页]

作者: 新沂城市论坛    时间: 2009-5-18 17:12
标题: 关于水上浮萍等板油违法版规被禁言的解释

板油被禁言是论坛版主和管理员的权限之一,版主和管理员不仅可以加精华、置顶、推荐等操作,也可以进行禁言、警告灯操作。通过对水上浮萍等板油被禁止发言的后台记录看,有的是因为滥发广告,有的是因为出言不逊,有的是违背论坛管理的其他规定,下面仅以水上浮萍板油被禁止发言的事例说明:
水上浮萍板油,在短短20分钟之内在各个版块发布刷屏广告19个,被论坛执行官警告2次后仍旧继续发布广告,在第三次警告后自动被禁言,由于工作量太大,下面仅仅上传水上浮萍板油的3个违规广告截图,请广大板油理解:以后如果被禁言请直接在办公室发帖,我们将按规定处理,除版主和管理员的非正常操作我们将严肃处理外,并不做解释。
论坛管理层郑重声明:支持版主和管理员清楚违规广告!




























作者: 极度深寒    时间: 2009-5-18 17:15
强烈支持
作者: ..悻.褔..    时间: 2009-5-18 17:27
乱发广告 不需要解释吧  如果禁用一个 就解释一个。。 办公室绝对都是 解释禁用广告用户的帖子了。。。
作者: 舒海天阔    时间: 2009-5-18 17:29
知道了,谢谢解释
作者: 蓝霹雳    时间: 2009-5-18 17:36
支持禁言。
作者: 星河    时间: 2009-5-18 17:38
原来如此
作者: 飞扬的鼓棒    时间: 2009-5-18 17:39
这样的禁言真的无需解释。
作者: Jones    时间: 2009-5-18 17:40
强烈支持
作者: 被猪撞了    时间: 2009-5-18 18:10
支持斑竹禁止广告【!731】
作者: 地道农村人    时间: 2009-5-18 18:26
但愿王子犯法,也能与庶民同罪
作者: xys    时间: 2009-5-18 18:35
支持论坛禁止乱发广告,并作出解释。
对于禁言,论坛还应该做得更细一些。
1.对于网友有疑义的要及时做出解释,以防误解。论坛以往对禁言等较大事件也经常作出解释,这并不是首例。
2.禁言最好能有时间界限,比如从何时禁言。象“水上浮萍”还有一些优秀的帖子,例如“最好的医生还是医生”http://bbs.0516k.com/viewthread.php?tid=334344&highlight=,按现在这种禁言方式,若读到这样的帖子,就会有无厘头的感觉,很不严肃。
3.管理层应该定期公布论坛运行、管理情况。网友看到管理层的工作,就会信任论坛,否则就会认为论坛处于无序状态。
作者: 恋上寂寞    时间: 2009-5-18 20:40
如果禁用一个 就解释一个,真 是麻烦呢 1
作者: saloga    时间: 2009-5-18 20: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ys    时间: 2009-5-18 21:14
先说一个“郑重”问题,等(“等”不等于“灯”)会再说其它问题
“论坛管理层郑重声明:支持版主和管理员清楚违规广告!”
只“清楚”不“清除”怎么能行呢?
“郑重”的问题还需“郑重”。

作者: 来吧    时间: 2009-5-18 21:32
本帖最后由 ☆凌☆ 于 2009-5-18 21:42 编辑

我是良民哦,大大的良民,支持论坛的外乡人哈,不可以欺负的我耶

作者: 来吧    时间: 2009-5-18 21:33
我是良民哦,大大的良民,支持论坛的外乡人哈,不可以欺负的我耶
作者: 舒海天阔    时间: 2009-5-18 21:39
给“水上浮萍”一次机会,也许他不知道自己违规做广告呢,看他以前的帖子,蛮有质量的,要是再违规禁言就没有话说了,希望版主给予宽容一次。只是我个人的建议。
作者: ..悻.褔..    时间: 2009-5-18 21:46
维护论坛规则   强烈支持
作者: xys    时间: 2009-5-18 21:47
致飞扬的鼓棒及..悻.褔.. 、恋上寂寞 、saloga
我不赞同对网友提出的疑问不做解释的做法。
1.没有根据。在本版规则里,只有“删除帖子并不另做解释。”没有“禁言”不做解释的规定。
2.回答网友的疑问,是管理员的责任。尤其是这种由他人提出的疑问,论坛尤其要做出解释,这影响到论坛在网友心目中的形象。看看人家公安局是如何对待网友疑问的,我们不会比公安局还忙吧?
3.我不是说论坛管理层做得不好,实际上论坛早有类似公告,大家曾记“五音教育”否?那可是没有人提出异议,管理层自行发布的,并且指出“曾经禁了开,开了又禁。”
4.本论坛确实很优秀,有一批优秀的管理、版主、版友,本人亦是本论坛忠实版友。但本论坛在某些方面还有不足,尤其是人性化管理上。有的人认为自己大权在握,我的地盘我做主。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如果大家都谦虚一点,互相通融一点,将会减少很多问题和矛盾。
作者: 枫叶流丹    时间: 2009-5-18 21:48
如此,禁言是对的。
——以后,类似情况,如有网友发帖询问,还是及时解释一下为好,避免产生误解。
作者: 星河    时间: 2009-5-18 21:48

回:

来吧 ,

你的文采很棒,我很钦佩。

望继续。

作者: s2121221    时间: 2009-5-18 22:10
【308】
作者: 来吧    时间: 2009-5-18 23:36
星河,流蛋,谁又改了我在这个禁言贴里的告状呢
我不服,上诉,555555555555555
可怜外乡人
作者: 星河    时间: 2009-5-18 23:54

来吧
你有什么委屈可以在论坛里说说
只要你是对的
相信大家也会支持你
作者: 来吧    时间: 2009-5-19 08:37
额的神哪!!!!
没机会申诉了哦
作者: 008    时间: 2009-5-19 10:01
哦,我说怎么比我还快呢?专业发广告的呀。
作者: 狐的传说    时间: 2009-5-19 12:32
星河,流蛋,谁又改了我在这个禁言贴里的告状呢
我不服,上诉,555555555555555
可怜外乡人
来吧 发表于 2009-5-18 23:36

显示
是凌版主编辑的哦

你可以发帖投诉她哦
作者: 秋心拆两半    时间: 2009-5-19 12:57
值得
作者: zhuang8652996    时间: 2009-5-19 13: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008    时间: 2009-5-19 14:14
0516kbbs3com
作者: 国士无双登金榜    时间: 2009-5-19 14:54
【308】
作者: 相随    时间: 2009-5-19 15:22
支持!
作者: 陈年老酒    时间: 2009-5-19 17:34
支持禁言。
作者: 新沂市人民医院    时间: 2009-5-19 21:15
支持!
作者: 深喉    时间: 2009-5-20 06:06
支持!
作者: chinaslh    时间: 2009-5-20 06:09
但愿王子犯法,也能与庶民同罪
地道农村人 发表于 2009-5-18 18:26


痴人做梦
作者: 深喉    时间: 2009-5-20 06:11
给“水上浮萍”一次机会,也许他不知道自己违规做广告呢,看他以前的帖子,蛮有质量的,要是再违规禁言就没有话说了,希望版主给予宽容一次。只是我个人的建议。
舒海天阔 发表于 2009-5-18 21:39
是呀,给“水上浮萍”一次机会吧?
作者: wangsanshi119    时间: 2009-5-20 11:24
搞的好
作者: 悟天克斯    时间: 2009-5-20 13:57
知道了,下次也照这样办。
作者: xykss    时间: 2009-5-20 16: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云在青山    时间: 2009-5-20 17:13
支持按章办事~~
作者: 我行我素525    时间: 2009-5-20 21:50
支持
作者: 对你而言    时间: 2009-5-21 08:50
不仅仅是禁言,应该是任何一个处罚措施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
可以先取得证据,然后找当事人谈话,笔录,并要求当事人签字认可,然后出具整改通知书,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的,再下达处罚决定书。若处罚决定书仍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被处罚人有权要求复议 或是听证。
作者: xzzhou1979    时间: 2009-5-21 10:08
支持!!!!杜绝与板块无关的广告
作者: john    时间: 2009-5-21 13:40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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