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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几位对我有意见的版友! [打印本页]

作者: 飞翔的小猪    时间: 2008-6-10 13:05
标题: 致几位对我有意见的版友!
你们提你们的建议没错,我们反对你们的意见也没错!我就说了几句反对你们建议的话,你们几个号轮番对我进行冷嘲热讽!我做为一名版主,首先对我这几天有些过激的言语对你们进行诚挚的道谦!
其实我完全可以也上马甲对你们进行攻击,但我不会那样做!
但是有一条,我保留我的意见!你们的提议我还会继续反对!
作者: ☆凌☆    时间: 2008-6-10 13:20
我支持小猪
作者: 虎虎生威    时间: 2008-6-10 13:24
我反对马甲行为!我倡导做人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

[ 本帖最后由 虎虎生威 于 2008-6-16 13:16 编辑 ]
作者: ⒎號當鋪    时间: 2008-6-10 13:27
顶起
作者: 飞翔的小猪    时间: 2008-6-10 13:51
谢谢大家对我了理解!
作者: 方正    时间: 2008-6-10 13:56
呵呵,是我搞错了,我原以为你是《新沂风采》的版主,原来不是。对不起,向您致歉,因为您在这里也只是一名普通的版油。不过我开始真的很纳闷,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版主”会发那么有倾向性的言论,现在搞清了,不说了,再次表示歉意。
作者: 如何而来    时间: 2008-6-10 14:40
现在有些问题已经变味啦!!
作者: 整天乱折腾    时间: 2008-6-10 14:47
斑竹为什么就不能发表自己的见解呢
言论自由哦
作者: 政府大院    时间: 2008-6-10 15:03
标题: 以和为重!
畅所欲言    以和为重!
作者: 锋芒    时间: 2008-6-10 15: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云在青山    时间: 2008-6-10 17:04
原帖由 虎虎生威 于 2008-6-10 13:24 发表
我反对马甲行为!我倡导做人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希望


支持虎虎生威的观点,为论坛整体水平的提高付出我们的努力.
作者: 方正    时间: 2008-6-11 13:59
原帖由 虎虎生威 于 2008-6-10 13:24 发表
我反对马甲行为!我倡导做人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希望


我反对虎虎生威的说法(主要是针对你说的马甲行为,你说做人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我没意见)。先从形式上说,马甲行为对于活跃论坛气氛是有好处的;其次,就内容实质来说,论坛不是菜市场,人多声音大就占便宜,论坛里不存在谁声音大的问题,只要说得有道理,你管它那些话是几个人说的还是谁说的,只要有道理,大家都来辩论,有什么不好呢。
作者: saloga    时间: 2008-6-11 14: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丄禘葆祐小蔡    时间: 2008-6-11 14:56
我认为,所谓的论坛,就是一个论,一个谈,,,谈,可以心平气和的谈,窃窃私语含情脉脉的谈,而论,就可以理论,为了一个鸡毛蒜皮,或者国际大势,摆事实,讲道理,一个个说的脸红脖子粗,正个高低胖瘦,这些都是正常的,如果没有上面的这种情况,论坛怎么能叫论坛呢?
我们俩在这件事上激烈争吵,喧喧嚷嚷,最后把对方打败了,对方服气,自己舒坦。而到了另一件事上,我们又可以是同一个战壕的兄弟。。我们要的也就是一个字:理。
有争论(或者说竞争),才能有进步,这里的争论不是一味的瞎争论没有目标的争论挖空心思使心眼甚至出言不逊人身攻击的争论,我们要论的是论出来一个双方都能接收的“理”,这样,“论”的才有结果才是收获,这样才能进步,我一直很喜欢看到别人争论一件事,这样说明我们思维都是开阔的对事情的看法是多方面的,争论起来彼此才能都获益。
我想,大部分人包括我在内,都不希望看到因为一件小事,起了争论,就伤了和气。有些事情确实需要从不同的层面去考虑不同人的感受,在争论中彼此了解,最后统一意见,握手言“和”(和气的和)。
减少无谓争论,多做有益身心之事。

如果有一天,你到一个环境中,人人都对你说的话没意见,唯唯诺诺,而你,一直坚持着自己的“思想方针”。试想,那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而又,这样的情况可能有吗?难道我们都是圣人?那么,母亲跟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哪个?

以和为贵。。。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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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品味生活    时间: 2008-6-14 21:27
0516kbbs60com
作者: 虎虎生威    时间: 2008-6-16 13:28
原帖由 方正 于 2008-6-11 13:59 发表


我反对虎虎生威的说法(主要是针对你说的马甲行为,你说做人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我没意见)。先从形式上说,马甲行为对于活跃论坛气氛是有好处的;其次,就内容实质来说,论坛不是菜市场,人多声音大就占便宜,论 ...

呵呵,方正你好,我的意思是我反对马甲行为,我感觉马甲行为就好比是一个人克隆了,带个面具登场,明明是一个人,别的网友还以为是几个人,从而引起认识上的误差。不过,我只是个人反对,不是论坛不允许,所以你可以使用马甲。
作者: 方正    时间: 2008-6-16 14:59
原帖由 虎虎生威 于 2008-6-16 13:28 发表

呵呵,方正你好,我的意思是我反对马甲行为,我感觉马甲行为就好比是一个人克隆了,带个面具登场,明明是一个人,别的网友还以为是几个人,从而引起认识上的误差。不过,我只是个人反对,不是论坛不允许,所以你可 ...


问题是现在我已经上不了论坛了,只能在朋友这里上,因为我的IP已被封了,不是因为我的缘故,是因为同在一个局域网的“锋茫”的缘故,你觉得这公平吗?版主这样利用权力是不是有点不够慎重?
作者: 方正    时间: 2008-6-16 15:03
还有,我刚才仔细看了一下有关“锋茫”的帖子和回帖,觉得没有“严重”到封IP的程度吧!
作者: 大熊    时间: 2008-6-30 23:17
恩,要慎重使用封IP的权利.
作者: 大熊    时间: 2008-6-30 23:18
我原先有一个马甲,后来忘记了,又从新申请了一个新账号,我的可怜的马甲
作者: 云在青山    时间: 2008-7-1 11:56
我没有用过马甲0516kbbs59com 0516kbbs59com
作者: limao9    时间: 2008-7-1 13:48
马甲保暖防寒!呵呵!
作者: 眞·道德の审判    时间: 2008-7-5 18:32
真理是斗出来的,真象是质疑出来的,道理是辩出来的,欢迎争论,欢迎质疑,鼓励百花齐放,百鸟争鸣。

不要去理睬那些针对某个人的指桑骂槐行为,不值得,他不敢正面对视你,只能证明他心虚,

呵呵

我这个人是个皮球,大家踩我,我就扁了,有时挤出几口气,大家不踩我了,我又起来了,给我些阳光,我会灿烂,飘飘然,上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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