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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打印本页]

作者: 顽兔斯瑞    时间: 2023-4-12 10:17
标题: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3年4月15日,我们即将迎来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因为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国家安全人人参与,人人负责!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我们应当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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