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抑郁发作撞死孙子 爷爷自杀未果获刑 [打印本页]

作者: 胡律师    时间: 2014-10-18 11:46
标题: 抑郁发作撞死孙子 爷爷自杀未果获刑 稿件来源: 天津工人报 发布时间:2014-10-14 08:39:37   【新案】六旬爷爷因抑郁发作,先
抑郁发作撞死孙子 爷爷自杀未果获刑

稿件来源: 天津工人报 发布时间:2014-10-14 08:39:37

  【新案】六旬爷爷因抑郁发作,先是撞死自己5岁的孙子,随后喝农药、用手锤敲打头部等方式自杀未果。近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马某是赫章县河镇乡某村村民,其儿子儿媳长期在外省务工,马某的孙子马某某(2008年12月26日出生)从半岁起便由马某抚养。2013年12月27日下午,马某之妻肖某外出赶集,马某和其孙子马某某在家,马某某从房屋门口跳到屋前院坝时摔倒,此时马某抑郁发作,便抱起马某某,把马某某的头部撞击在圈房石墙上,将马某某撞死。随后马某以喝农药、持手锤打击自己头部等方式自杀,其妻赶集回家发现后制止马某,村邻报警后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马某送医院救治。

  经赫章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某某系被钝性暴力损伤头部造成颅内出血死亡。经相关精神病鉴定中心鉴定,马某作案时因患情感性精神障碍(抑郁发作),受精神症状的影响,导致其实质性辨认和行为控制能力消弱,评定为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说法】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故意杀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经法定程序鉴定,马某作案时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法律规定,马某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鉴于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欢迎光临 新沂城市论坛 (http://bbs.0516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