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16年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263号),确保我市发掘一批优质载体和优秀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2011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毕业生,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准备或正在实施的创业项目均可申报。申报项目必须具备原创性、实用性、可行性,具体标准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4]446号)。从2016年起,未实施(创意类)项目不再申报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已认定过的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不接受重复申报。从2016年起,省将与省内著名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每年从省级优秀项目中再优选50个“最具投资价值”的创业项目,通过举办融资对接路演、专家把脉会诊等活动,帮助项目成长。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附件5);创业项目申报人及核心成员身份、学历证明及简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项目商业计划书、带动就业证明(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吸收投融资情况、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书等。 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8月1日。 三、报名地址:新沂市人才市场2号窗口(中医院对面) 联系人:张海洋 联系电话:8892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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