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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请主管部门答复 [打印本页]

作者: 春分    时间: 2011-4-13 10:02
标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请主管部门答复
我在农村老家的宅基地比较大,现在想老房子重建,再盖多三间东屋,然后再将院墙加大,把宅基地全部围来,不知道可不可以,
1、如果只围院墙,不盖屋,要不要什么报建审批手续?
2、如果盖多三间东屋,要不要什么报建审批手续?
3、原来老房子已经有裂缝,想打到重建,要不要什么报建审批手续?
请主管部门逐条解答,谢谢!
不答复我就开工了
作者: 拥抱沃土    时间: 2011-4-13 14:55
马上会有精准的答复给你。
作者: 十里荷花    时间: 2011-4-13 15:20
1、老房翻建、改扩建都要履行宅基地审批程序。
2、《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村民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3、报建房屋首先要符合村庄、集镇规划,再经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镇**审核后,报市**批准。
4、具体办理所需材料及程序等情况请咨询驻地镇国土资源所。
作者: 金蛇狂舞    时间: 2011-4-30 15:51
【!70D】
作者: 好同志    时间: 2011-5-5 16:14
【!F6E】
作者: 164412146    时间: 2011-5-14 01:04
【308】
作者: lubing    时间: 2011-5-18 22:11
不是不给你办哦,按规定。。。。,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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