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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城市啄木鸟你好;请不要删我们的帖子 [打印本页]

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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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ND捣你眼    时间: 2011-4-11 19:38
楼主放高炮了啊?
作者: 她比烟花寂寞    时间: 2011-4-11 19:39
同情你,希望有本事的人,帮帮他们吧。身体要保重。
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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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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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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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秋天的故事    时间: 2011-4-11 19:47
楼主想放高炮被骗了就去怪警察。你怎么不去找骗你钱的人。你要把钱存银行哪来这事。利益驱动。怪你自己才对。
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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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倚窗听雨    时间: 2011-4-11 19:51
今天特别想要沙花···········【!F37】
作者: 秋天的故事    时间: 2011-4-11 19:52
经案大队按程序办案,你所不能接受的,是因为你的钱要不回来了。你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在论坛炒作只有给你带来更多的困惑。公家是不会替还钱的。
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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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秋天的故事    时间: 2011-4-11 19:58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做事要三思而后行。你认为经案大队办案不对就发帖指责,你怎么不去指责少你钱的人呢?经案大队的办案行为是否按程序办事,有他们的案件监督和监管部门。不能因为不合乎你的意愿就是过错。所以,版主删帖的行为是按照规定操作的。我很赞同。也希望楼主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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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秋天的故事    时间: 2011-4-11 20:01
两孩娘 发表于 2011-4-11 19:59
他们要是按程序办事。我们怎会到这里

炒作就能得到钱了吗?请你想想,经案大队能替被告还钱吗?楼主,想开点吧。
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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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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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话    时间: 2011-4-11 20:12
对楼主的杯具本人深表同情,玛尼,玛尼,都是玛尼惹的祸,呵呵
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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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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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五疯    时间: 2011-4-11 20:20
楼主的贴子,啄木鸟版主已经解释了,只是将您的两个帖子进行合并处理,未曾删帖,楼主可关注站内短信,如若被删除,会有站内短信告知的··
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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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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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两孩娘    时间: 2011-4-1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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