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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土局请问一个征地补偿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只为问个清楚    时间: 2011-4-4 10:25
标题: 国土局请问一个征地补偿问题
本帖最后由 只为问个清楚 于 2011-4-4 10:30 编辑

  国土局你好,我有个问题想了解一下,我与本村不同组的女孩结婚,她家前几年征地分过钱,今年我们结婚她户口也转到我家, 今年我们组也征地,村委会也贴出了哪些人符合得到补偿款标准,最后一条标准是这样写的:九四年以后嫁入的,出生的小孩可以参于补偿,时间限定为2011年3月23日前户口本上已登记的,  我老婆符合这样的标准,可是确不给补偿,我去村委会找村书记,他的解释是我老婆以前没结婚时候分过钱,现在不能再参与我们组的分配了,如果娶别的地方的女孩就可以分配,娶本村的就不可以,我就不明白,那为什么分配标准不写明娶本村的不给分配啊,贴出来的告示不按照执行,那贴什么的?
  找了几次不是说已经铁板定钉了就是说研究过了,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娶本村的就没有,不明白符合标准就没有,农民以土地为本,卖了地不给补偿款叫人怎么生活,我不管我老婆以前分没分过,现在她和我结婚了我们小组就该给地吧,要不你们村委就把参与标准改一下,改成娶本村分过地的别的组的不给参与,请问国土局我老婆这样情况能参与分配吗
作者: 白桦林332322    时间: 2011-4-4 17:54
不合情理啊,应该给的才是啊,请专家给解释下了啊
作者: 流水飘香    时间: 2011-4-4 19:49
胳膊拗不过大腿
作者: 只为问个清楚    时间: 2011-4-5 23:20
请国土局给个说法
作者: tome    时间: 2011-4-6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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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作者: wanglei0408    时间: 2011-4-6 11:31
应该给吧,反正娶个外地的也有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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