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申请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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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逝水
时间:
2010-12-9 23:36
标题:
申请斑竹
今天在民意民生版发帖 我说句话和某版友 观点不对同那边就开始说些难听话 想找个版主帮我删帖都找不到 我有足够时间 足够热情 足够经验 可值夜班。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2-10 05:46
额,动机不纯。。。。。。
作者:
大眼瞪小眼
时间:
2010-12-10 09:33
你通过打招呼方式发的信息已经收到。
你的帖子没有违规之处,并且很有道理,不应该删除。
为什么一个并不违规的帖子,贴主反而要求删除呢?
这个问题引起我的思考,也希望能引起论坛管理层的重视。
作者:
如雪
时间:
2010-12-10 09:57
帖子的主题?
作者:
如雪
时间:
2010-12-10 09:58
至于版主,楼主还需努力!
作者:
逝水
时间:
2010-12-10 10:00
版友出言不逊,我真心不想和人吵。看在眼里又不自在
作者:
大眼瞪小眼
时间:
2010-12-10 10:43
距楼主要求删帖时间最近的帖子全文如下:“
整天因为拆迁搞来搞去,房价也越搞越高,工程延期成本越拖越高,只能加在房价上咯。当然高房价是多方面的,不否认也有一些不法商人,把房子盖得不好,却卖了高价去坑蒙业主,但毕竟多数开发商还是遵纪守法的,他们用银行贷款做开发,经营产业,对国家整个税收也作出了很大贡献,中国经济还是需要他们的积极性的。现在指责他们,把他们作为房价高的罪魁祸首,这是不公平的。
”
我不赞同也不反对楼主的帖子。但
此贴不违规,并且是讲道理的。
作者:
buxiangzaijian
时间:
2010-12-10 11:12
只能说楼主很勇敢0516kbbs51com
作者:
廡业遊佲...
时间:
2010-12-10 15:21
【!089】
作者:
和尚挑水唱情歌
时间:
2010-12-10 17:59
至于版主,楼主还需努力
作者:
五疯
时间:
2010-12-10 18:19
观点有所不同是正常的,但若是因观点不同而对版友进行人身攻击那就是他人的不对,楼主可以此种现象举报出来。
补充内容 (2010-12-10 18:20):
楼主可以把此种现象举报出来,少了一个“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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