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云在青山,什么样子的帖子应该留在民生版? [打印本页]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3:56
标题: 云在青山,什么样子的帖子应该留在民生版?
这个帖子没有委屈,愤恨和不平。我只是很平静的在叙述一件事实。
我在民生发了一个帖子,反映的是一品香的有关问题。
云在青山在最后一页跟帖。说我在第一页的“鄙视一品香的言论”属于自己的个人观点,然后我就回复云在青山“这个事情说严重点就算是商业欺诈”,然后就被她转移到了3.15专版。就因为我在第一页说过“鄙视完了就请版主转移吧”,可是,当时由于手机网络的问题,一连发了两个帖子,另外一个已经申请沉底和关闭了。
OK,这本来也正常。
但是为什么苏果的那个帖子还在民生?
以前我发的关于出租车乱收费的也被转移到了相关版面,那么,现在挂在民生版的关于钟吾商场的围栏这个是不是也属于那个公共交通信息的范围呢?
你转移我的帖子,我没有话说,可是,为什么你不可以一视同仁呢?
版主的公平性呢?
我只是想问,如果我的帖子不属于民生版类,那么我列举的那些帖子呢?
民生版所能够发表的帖子,应该是什么类别?
焚烧农作物这个属于环保局,应该转到综治在线。
房价过高这个肯定要放到房地产专版。
流浪女产子绝对应该是医疗版。
之类的例子还要我举么?
大眼至少还会把针对版主的转移去办公室,那云在青山,你做了什么?
希望给个说的过去的理由吧。
我其实很想你着重的回答一下第二个问题,就是什么样子的帖子适宜放在民生版?
作者: k6c9    时间: 2010-10-6 14: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10-10-6 14:48
本帖最后由 如雪 于 2010-10-6 15:07 编辑

关于转移我说一句
作为城市论坛的一员,我们很希望每个版面都应该是有条不紊地发展,而不希望看到每个版面都像大杂烩一样。由于一些版友对每个版面的职能不甚了解,发错版面的帖子时而有之。所以移动帖子,是每个版面每天都在发生着的事情,有的时候有的版友很理解,有的时候让帖子留下来是有感于帖子的文采与真实性,遗憾的是在后来的回帖中,回帖出现了版聊与灌水的倾向,所以这个版面的版主作出了移动主题帖的决定。在版务方面,此次处理的同时也会及时和作者做好沟通工作,而有不理解的版友,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城市论坛每个版面的人气都是通过版主和众多版友的不懈努力而发展出来的。不知道这里有多少曾经在城市论坛或者其他论坛做过版主的经验,如果有的话,相信都会很清楚要管理好一个版面、要做出版面的特色、维持版面的人气、处理好与各位版友之间的关系是如何不容易的一件事情。相信也没有人会看着自己亲手发展壮大起来的版面被一些水贴所覆盖。我刚注册城市论坛的时候这里也只有很少的人气,而每个版面总需要那么一些人去做拓荒者,如果因为一些版面人气其低而不在上面发帖,又因一些合适的帖子也不敢移动到这些版面的话,逛来逛去都是那几个版面那几个人,那么这个论坛还如何发展呢。



作者: 冷雨夜    时间: 2010-10-6 15:11
支持版主的正常管理
版主有责任移贴删帖
并不作解释
作者: 冷雨夜    时间: 2010-10-6 15:13
云版曾经将我的一相当火的贴子下沉了
我很淡定  根本没问原因
太正常了

你写的是圣旨啊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5:17
楼上的说版主有权利删帖转移不做解释,这个我同意。
但是相似的内容为什么就可以留下来?我纠结的是这个。
作者: buxiangzaijian    时间: 2010-10-6 15:23
楼主说:"鄙视完了就请版主转移吧"
帮你移了,你又不愿意了,后悔了?
呵呵,斑竹不好当啊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6:13
buxiangzaijian 发表于 2010-10-6 15:23
楼主说:"鄙视完了就请版主转移吧"
帮你移了,你又不愿意了,后悔了?
呵呵,斑竹不好当啊

另外的一个帖子已经沉底兼关闭了。
我解释的清楚了。
作者: 纵横天下    时间: 2010-10-6 16:17
【什么样子的帖子应该留在民生版? 】
看看“民意民声发帖须知“便知
楼主也是论坛元老了,进某一板块前,不看版规吗?
作者: 纵横天下    时间: 2010-10-6 16:18
秋天的风 发表于 2010-10-6 14:48
关于转移我说一句
作为城市论坛的一员,我们很希望每个版面都应该是有条不紊地发展,而不希望看到每个版面 ...

呵呵,秋风斑竹这一句话够长长的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6:22
回复 秋天的风 的帖子

如雪,那么是不是其他回帖就一定没有出现这样子的版聊或者你说的全是熟面孔呢?
那么有激烈争论的,又算不算你说的有一定文采和真实性呢?通篇都是顶和纯表情的又算什么呢?
你这样子的理由,就全是泛泛之谈,是不是就适用于民生版?就适用于我今天说的这个问题?
民生版人气旺,所以什么帖子都往上发,但是最后转移的,应该会有个解释。你说的版主会沟通,有人会不理解,结果可想而知又是指什么?
我只是不能够理解,类似的帖子,一品香和苏果,为什么就不能转移?
那我今天是不是把其他帖子里那些版聊的非常较真的给你做个表列出来你才会承认有人在版聊?
一个帖子无所谓的,但是对待不同,我觉得不公平。

作者: Sakya    时间: 2010-10-6 16:27
楼上的和楼下的各位大神不要顾左右而言他,小馨写的很清楚,自己的帖子被转移毫无怨言,纠结的是为什么同类帖子只转移她的而不转移其他人的。
话说这事和KC骂人被禁言有异曲同工之妙哇~~
作者: huaiweichen    时间: 2010-10-6 16:40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6 13:56
这个帖子没有委屈,愤恨和不平。我只是很平静的在叙述一件事实。
我在民生发了一个帖子,反映的是一品香的 ...

答案在这里http://bbs.0516k.com/thread-397277-1-1.html
作者: 陌上花    时间: 2010-10-6 16:40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你咋知道他是如雪?纠结......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6:44
回复 huaiweichen 的帖子

那么民生版的那个名为“谢谢。。。”的纯灌水帖呢?
那么那个问公务员工资到底有没有三千的帖子呢?
符合版规吗?
我对于这样子的强词夺理很失望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6:46
回复 陌上花 的帖子

秋天的风发的帖子,但是内容被如雪编辑过,说明这里面的内容是经过如雪的过目及一定程度的认同的,我问版主不如直接问超版。。。。。
作者: 陌上花    时间: 2010-10-6 16:49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你好聪明呀,嘻嘻.....俺都没看出来,崇拜你
作者: 清兴    时间: 2010-10-6 16:50
话说楼主,时而泼辣,时而烂漫,可爱又不失妩媚,实实是一睿智,冰雪聪明之人,为什么这次这么执着呢,一个帖子而已,客随主变还是要的,大家喜欢民生版的风格,就要全部接受,再说没有规矩也不成方圆,人怎么可能面面俱到呢?咄咄逼人有失高雅之风,嘻嘻,木妖火,木妖火,移一个帖子不要紧,再多发!不就行了
作者: 为你骄傲    时间: 2010-10-6 16:54
支持你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6:54
回复 清兴 的帖子

本来也没觉得有多生气的,你看了呀,主贴里我说了,没有愤恨委屈不平,但是下面的版主和超版们都是什么态度?!
一个个的都得说我不讲理都得说我挑刺,说的自己多怎么怎么样一样。
要是真像说的那么好,至于这么苍白无力的解释么。。。。。
作者: 清兴    时间: 2010-10-6 17:03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就是,如果多生气就不是那个睡小馨了,对不?好了好了,洗洗吃饭,此贴关闭处理,可好?版主关闭!
你不知道我一直想当版主的,我看他们都是这样说的,你看我说的有没有气势?还要不要在练练!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10-10-6 17:07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如清兴所说 作为版友 我很欣赏你的风格 你的睿智

作为版主我很希望大家畅所欲言 你提意见没错

可是我也很纠结 想知道你所需要的究竟是怎样的态度

很是很诚恳的解释的啊 咋就成了那些批评了呢

纠结中
····

补充内容 (2010-10-6 17:12):
还有 打错字如雪帮编辑是无可厚非滴
作者: Sakya    时间: 2010-10-6 17:08
执着也是小新同学的亮点之一,耍耍小性子就鸣金吧,世间哪有那么多公平事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7:08
回复 清兴 的帖子

我承认你成功的逗笑我了。
但是我不同意关闭,貌似发在办公室对版主质疑的帖子都没有关闭的前例,除非是针对哈雷的。
额,话说我这贴子应该没有招惹到他吧?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7:12
秋天的风 发表于 2010-10-6 17:07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如清兴所说 作为版友 我很欣赏你的风格 你的睿智

但是你解释的明明就不适用于我的这个事情嘛。。。。
我就是想不通,凭什么。。。。
是不是真要我那么较真去帮你们版主们去统计民生的聊天贴和不符合版规的帖子啊。。。。。
我就是不理解嘛不理解嘛。。。。。
作者: Sakya    时间: 2010-10-6 17:13
同志们,吃过晚饭再折腾吧~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10-10-6 17:17
回复 纵横天下 的帖子

一下刹不住闸了0516kbbs10com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10-10-6 17:27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额~~ 小姑娘耍脾气了

好啊 不理解不怕 再努力下申请个版主就理解喽
作者: 奥古斯丁    时间: 2010-10-6 17:29
围观,只看不说话。
作者: 清兴    时间: 2010-10-6 17:33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玩笑嘛,这个你当家,你看秋版多诚恳个人,善哉,睡施主慈悲,普度众生,罢了吧,罢了吧,。请大家作鸟兽散,当然不包括我和睡施主,再见,走好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7:36
秋天的风 发表于 2010-10-6 17:27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额~~ 小姑娘耍脾气了

才不要。。。。。
版主也是人,也有情绪的。难免做事带感情色彩,但是应该尽量客观。
我刚好是个人感情色彩比较强烈的。。。。。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7:37
清兴 发表于 2010-10-6 17:33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玩笑嘛,这个你当家,你看秋版多诚恳个人,善哉,睡施主慈悲,普度众生,罢了吧,罢了 ...

嗯嗯,秋天确实蛮诚恳。
但是诚恳不等于解决问题。
那啥,我不是灌水哈,我在阐述自己的想法。。。。。。
作者: 要你命3000    时间: 2010-10-6 17:52
人在江湖漂 哪能不挨刀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10-10-6 17:56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小姑娘能正确阐述自己的想法这说明你已经很独立了 应该祝贺

但心境必须再磨练,我喜欢这句:捧一杯咖啡.执两盏淡茶.饮三盅小酒.温四两落寞.得五寸相思.画六分坎坷.悟七载年岁.平八九十种心情!
作者: 清兴    时间: 2010-10-6 18:03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多大点事,有什么解决不解决的,你看现在多好一团和气,大家在一起交流真的像一个大家庭,没有谩骂和侮辱,真的感觉很舒服,对了,你怎么弄会耍小性汗?真好,吃饭了,大家一路走好我会怀念你们得,再见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8:05
秋天的风 发表于 2010-10-6 17:56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小姑娘能正确阐述自己的想法这说明你已经很独立了 应该祝贺

有个七零后的大叔老喜欢跟我说这种话。。。。。。
我其实很汗。。。。。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10-10-6 18:08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6 18:05
有个七零后的大叔老喜欢跟我说这种话。。。。。。
我其实很汗。。。。。

0516kbbs43com

行了 我晕了 吃酒去
作者: Sakya    时间: 2010-10-6 18:30
0516kbbs95com大伙折腾半天也不如云版出来招呼一下有效果
作者: pppp    时间: 2010-10-6 18:40
围观
作者: 打黑扫恶    时间: 2010-10-6 19:09
话说楼主这意思是别人的帖子都可以移,就你的帖子不能移?移了就要咄咄逼人  不依不饶投诉斑竹?
你是哪座山上下来的老虎啊,忒厉害,屁股摸不得,啧啧

作者: 打黑扫恶    时间: 2010-10-6 19:13
Sakya 发表于 2010-10-6 18:30
大伙折腾半天也不如云版出来招呼一下有效果

他自己对照“民版”版规查查不就一清二楚了吗?哪用得着云版主出来回答.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19:34
打黑扫恶 发表于 2010-10-6 19:09
话说楼主这意思是别人的帖子都可以移,就你的帖子不能移?移了就要咄咄逼人  不依不饶投诉斑竹?
你是哪座 ...

我没有这个意思,你硬是要曲解我也没有办法

我前面的回帖说的很清楚,为什么只移动我的不移别人的?如果移动我的帖子用的是不适合发在民生版,那么和我反映的问题相同的帖子为什么就可以留在民生版?

您能先把我前面的回复看完了再来咄咄逼人的指责我么?
作者: 点啥    时间: 2010-10-6 19:41
不想做个好裁缝的司机不是好厨师!
作者: 凶残的小果冻    时间: 2010-10-6 19:54
这个·~~~~~  不好说,,版主只是对应版规办事,大家都互相理解下~~

【278】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20:05
凶残的小果冻 发表于 2010-10-6 19:54
这个·~~~~~  不好说,,版主只是对应版规办事,大家都互相理解下~~

理解不了

为什么对我苛刻对别人宽容?
作者: 现代法治    时间: 2010-10-6 20: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20:13
现代法治 发表于 2010-10-6 20:12
http://bbs.0516k.com/thread-463425-1-1.html

谢谢您,我去看过了。
作者: 凶残的小果冻    时间: 2010-10-6 20:21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6 20:05
理解不了

为什么对我苛刻对别人宽容?

这个 。。。。。。。。。。那个。。。。。。。。。。。。。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若无大过,得过且过吧~~~~~~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20:33
凶残的小果冻 发表于 2010-10-6 20:21
这个 。。。。。。。。。。那个。。。。。。。。。。。。。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若无大过,得过且过吧 ...

和稀泥~~~~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10-10-6 20:53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6 20:33
和稀泥~~~~

到此为止哈 另开话题  此贴就此为止 我没法关闭 小馨也不要再回了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20:54
我其实就想云在青山露个面解释下
秋天你不是民生版的版主,我不为难你
作者: 如雪    时间: 2010-10-6 21:56
陌上花 发表于 2010-10-6 16:40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你咋知道他是如雪?纠结......

我也很纠结,我就把他的错别字给编辑了一下下
作者: 如雪    时间: 2010-10-6 22:03
小馨,这个相信云版会给个让你满意的解释的,我们做个朋友好不?我得跟你学学

另:上面说的特真诚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22:05
如雪 发表于 2010-10-6 22:03
小馨,这个相信云版会给个让你满意的解释的,我们做个朋友好不?我得跟你学学

另:上面说的特真诚

秋天已经解释过了

补充内容 (2010-10-6 22:07):
我是说关于那个错别字的~
作者: 五疯    时间: 2010-10-6 22:13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6 20:54
我其实就想云在青山露个面解释下
秋天你不是民生版的版主,我不为难你

小罄姑娘,话说您的“前身”,也是一方高人,何必纠结于此呢
我不做和事佬,我只想说,你要真这么较真的话,版主可要累死了,咱们遇到一件处理一件,遇到一桩处理一桩,您总要给个时间吧,您说呢?
作者: 月色如云    时间: 2010-10-6 22:15
清兴 发表于 2010-10-6 17:33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玩笑嘛,这个你当家,你看秋版多诚恳个人,善哉,睡施主慈悲,普度众生,罢了吧,罢了 ...

真厉害!你骂人都不带脏字!!!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22:21
五疯 发表于 2010-10-6 22:13
小罄姑娘,话说您的“前身”,也是一方高人,何必纠结于此呢
我不做和事佬,我只想说,你要真这么较真的 ...

啊,你打错我名字了~!~~~@#!#!@¥!%¥
作者: 五疯    时间: 2010-10-6 22:24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6 22:21
啊,你打错我名字了~!~~~@#!#!@¥!%¥

实在不好意思,小磬姑娘,失手、失误,给您道歉了。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22:25
五疯 发表于 2010-10-6 22:24
实在不好意思,小磬姑娘,失手、失误,给您道歉了。

【!F37】
又一次错了~~~~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10-10-6 22:30
0516kbbs44com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22:31
秋天的风 发表于 2010-10-6 22:30

您撒酒疯来着?
作者: 蓦然萧雨    时间: 2010-10-6 22:32
五疯 发表于 2010-10-6 22:24
实在不好意思,小磬姑娘,失手、失误,给您道歉了。

疯版主也喝多了
作者: 五疯    时间: 2010-10-6 22:32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6 22:25
又一次错了~~~~

都怪你这个“馨”字太小了,眼睛都瞅出眼泪来了,0516kbbs9com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6 22:35
五疯 发表于 2010-10-6 22:32
都怪你这个“馨”字太小了,眼睛都瞅出眼泪来了,

这么说您是怪我名气起的不好?

补充内容 (2010-10-6 22:37):
额,手误。名字起的不好~~~~~
作者: 五疯    时间: 2010-10-6 22:38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6 22:35
这么说您是怪我名气起的不好?

补充内容 (2010-10-6 22:37):

没说您名字不好,是说字太小了,俺眼神不好,看不清楚呀。
作者: 梅雨季节    时间: 2010-10-6 22:38
蓦然萧雨 发表于 2010-10-6 22:32
疯版主也喝多了

UID真厉害!
作者: 五疯    时间: 2010-10-6 22:43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6 22:39
我明天早班呢
八点就上班,太痛苦了~~~

谢您手下留情!
作者: 我就是大海    时间: 2010-10-7 07:33
云版主管理一向客观公正,有目共睹。
关于楼主投诉“一品香”产品的帖子,我特意去看了,移到“3.15”可以帮助楼主更好地解决问题
支持“云在青山”版主的正确管理!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7 07:52
打黑扫恶 发表于 2010-10-7 07:48
呵呵,你不仅像只老虎,你还像一只刺猬。。浑身都是刺,纵然千般妩媚万般可爱,也只能远观。。不知你这种 ...

我反正是不爱交您这样的朋友,至于我有没有朋友就不劳您操心了。
我就奇怪了,我自己平时回帖都是有理有据的,怎么我一发帖,就有很多人根据我的帖子攻击我人身呢?是不是你们都这样啊?
我一向对事不对人,没想到您这样的都是由事及人呢,什么事都能扯到我个性和品德上去。
对,您还说对了,我对您这样的,还真就是满身刺。
擦,昨天晚上心情好,这个事都已经打算这么罢了,没想到又跳出来个咬人的。
没事,姐姐我陪您耗着。您尽管说,我听着呢。
作者: 打黑扫恶    时间: 2010-10-7 08:01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6 20:54
我其实就想云在青山露个面解释下
秋天你不是民生版的版主,我不为难你

话说云版主的操作对你投诉那啥一品香有益无害,操作正确
其次,你纠结“什么样子的帖子应该留在民生版?”,答案就在民意民生的版规里。对于你这样高智商的板油,貌似不需用云版主专门为你开补习班吧,呵呵
如果我是版主,我选择不理会无理取闹的板油。

作者: 打黑扫恶    时间: 2010-10-7 08:04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7 07:52
我反正是不爱交您这样的朋友,至于我有没有朋友就不劳您操心了。
我就奇怪了,我自己平时回帖都是有理有 ...

呵呵,哥要上班去了,您自己玩吧。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7 08:26
打黑扫恶 发表于 2010-10-7 08:01
话说云版主的操作对你投诉那啥一品香有益无害,操作正确
其次,你纠结“什么样子的帖子应该留在民生版? ...

第一,我对操作无异议
第二,那么,灌水帖也能留在民生,就是符合版规了?
你的解释秋天已经给过了,我看得懂汉字。
而且我说了,如果是要遵守版规的话,为什么不是所有人遵守?
我这算挑刺,我承认,无理取闹?还不至于。。。。。
您刚刚攻击完我人身现在又一副版主代言人的身份,可是您还是没回答我问云在青山的那个问题。
您要是真的全权代言了,就劳驾您说一声呗,为什么灌水帖版聊帖投诉商家帖也能留在民生版呗?
作者: 木头机器    时间: 2010-10-7 08:32
我也回个贴试试看
作者: 钟吾蜘蛛    时间: 2010-10-7 09:34
争取也做个斑竹~呵呵
作者: buxiangzaijian    时间: 2010-10-7 11:29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10-7 08:26
第一,我对操作无异议
第二,那么,灌水帖也能留在民生,就是符合版规了?
你的解释秋天已经给过了,我 ...

馨同学既然认可云版主的操作,这个话题我看可以打住了。
至于XX贴为什么留在民生,那是版主的事,对不?
要不,你申请“民生”版主干干得了。
不过,俺建议您当了版主后要改改现在居高临下、恃才傲物,谁都不如你的架势,否则版友大部分会被你吓跑的0516kbbs51com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7 11:40
buxiangzaijian 发表于 2010-10-7 11:29
馨同学既然认可云版主的操作,这个话题我看可以打住了。
至于XX贴为什么留在民生,那是版主的事,对不? ...

关于版主问题,我解释过了,我没兴趣。
我上论坛就是拍砖的。
我从来不无理取闹。
作者: 千里独行侠    时间: 2010-10-7 11:43
有点乱,该整理。
作者: 敏。楠    时间: 2010-10-7 12:14
我看楼主是太能了。版主也看不惯,纵横新沂,感觉你应该再往上爬爬,意见就某了·做女人傻点好,你精过火了。还指点云斑主做的不好,典型的:不知者无罪!【!FD4】
作者: 敏。楠    时间: 2010-10-7 12:15
回复 buxiangzaijian 的帖子

顶!你叫人家干什么人家就帮你了,还怪云斑主,奶奶的,我看这个楼主就是想引起大家的注意,显能行为!
作者: 敏。楠    时间: 2010-10-7 12:17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你不说上早班,别人不知道你是上班地?不说洗澡,怕别人不去幻想你?极度看不起你!
作者: 敏。楠    时间: 2010-10-7 12:18
回复 睡小馨 的帖子

有本事你去刀子啊?!瞎给这丢人显眼,再者,要不了几天你得需要重新注册个号,再换个面重显示你的威风和魅力!
作者: 黑猫    时间: 2010-10-7 12:18
【308】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7 13:15
敏。楠 发表于 2010-10-7 12:14
我看楼主是太能了。版主也看不惯,纵横新沂,感觉你应该再往上爬爬,意见就某了·做女人傻点好,你精过火了 ...

您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
那我真的没话说。
从昨天莫名其妙您就开始在交友版咬我,一直到现在来这个帖子里咬,就一直跟着我不放。
我其实很不明白,难道真的是那个交友帖子的楼主是您什么人您才这么吃飞醋?
除次之外,貌似真的就没有理由了。
我下面回帖的那些,是在我和秋天接受范围之内的对话,又哪招您了?
合着您就看我不顺眼,那我说什么您看着都能挑出刺来。。。。。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7 13:25
魏帅1 发表于 2010-10-7 11:52
哎,小女孩啊,套用你说“一品当朝”的那句话,被移动的又不止你一个昂。先从自身找点原因吧。版主嘛,自然 ...

哎呀不是的,实际原因我等会站内信告诉你。
作者: 敏。楠    时间: 2010-10-7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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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太能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7 13:41
敏。楠 发表于 2010-10-7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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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太能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我所说的,有理有据,没有一条,是我无理取闹或者无中生有。
您到现在对我的所有指责都是出自您自己的主观想象和臆断,仅凭着自己的理解和判断就对我指指点点,那么,我又为什么要接受或者是被迫接受您对我的指责?!
说句难听话,我年轻,需要人指点,但是我不需要你指指点点!
作者: 纪检监察    时间: 2010-10-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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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馨,长假结束了
作为公职人员,不要上班时间泡论坛
想必你是知道的
作者: 敏。楠    时间: 2010-10-7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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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怎么说你的?有本事你来告我?你也可以反驳!不怕难看你最好别吃别喝,给这里墨迹是了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7 13:47
敏。楠 发表于 2010-10-7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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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怎么说你的?有本事你来告我?你也可以反驳!不怕难看你最好别吃别喝,给这里墨迹 ...

我如果堕落到那种需要去现实中找人计较那就掉价了。
上论坛就是为了打嘴仗的。
但是不会没品到恶毒的攻击人身或者口出脏话,往龌龊的方面联想。。。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7 13:48
纪检监察 发表于 2010-10-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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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馨,长假结束了

我的工作跟上论坛没关系。
谢谢您关心。

作者: 敏。楠    时间: 2010-10-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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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好有素质哦!我让你告我,而不是让你搞我,别误会!真到现实俺怕怕呢!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7 13:53
敏。楠 发表于 2010-10-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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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好有素质哦!我让你告我,而不是让你搞我,别误会!真到现实俺怕怕呢!

这句话,符合我刚刚说您的最后一条,您硬是想的那么下流,我能说什么?
还是那句话,心里有XX,看别人是XX,心里有佛,看别人自然是佛。
作者: 敏。楠    时间: 2010-10-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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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想搞掉一个人是下流吗?你解释给我听听?什么叫下流?你心理真够黄的哦!上你的小班,非要难看,跟你说了你就是不听,哎!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10-7 14:02
敏。楠 发表于 2010-10-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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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想搞掉一个人是下流吗?你解释给我听听?什么叫下流?你心理真够黄的哦!上你的 ...

我不稀罕玩这种文字游戏。
还要再费嘴皮子给你解释通俗意义。
没意思了,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交流。
当然,或许在您看来,压根也不算交流。
作者: 敏。楠    时间: 2010-10-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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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你层次有多高?别看不起俺那?你再能又能怎么?说话那么喘粗气?新沂小女子牛比多的了,你这么急啊?
作者: 清兴    时间: 2010-10-7 14:12


























真不幸,本人显然属于大叔行列,之所以满身鸡皮疙瘩的装嫩,只是想搞活气氛,引起共鸣,作和事老。好吧,既然属于长辈行列,不免又要语重心长了,关于这个问题确实是楼主太矫情了,比如一个小偷被抓了,却和警察说,那么多小偷为什么只抓我,这就说明了楼主的问题,只要帖子有问题,移就移了,不要管别人,另外圣经中有一句话,动刀斧者必伤于刀斧之下,有些事不能太过的,咄咄逼人就不好了,所以就这件事情版主没错,你也没大错,就此歇了吧。




作者: k6c9    时间: 2010-10-7 14: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敏。楠    时间: 2010-10-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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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原来你把文字也当游戏了?你真会玩!但是很丢人知道不?
作者: 清兴    时间: 2010-10-7 14:18
敏。楠 发表于 2010-10-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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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好有素质哦!我让你告我,而不是让你搞我,别误会!真到现实俺怕怕呢!

这位大侠,对你的吵架才能佩服的如滔滔江水,不过为了和谐社会,为了人类的明天,请和我一起祷告,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一切都是内部矛盾,请原谅那迷途的羔羊,一个被宠坏的孩子,阿门。
算了吧,别吵了,
作者: 敏。楠    时间: 2010-10-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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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不想说她了,可是作为女人怪能了,硬跟帖子。我跟死她,哈哈,不过兄弟所言及是,我是男人,算了,留点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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