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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这个所谓的新沂第一门户社区已失望,这里充斥着5Mao。所谓的理智只不过在装13。 [打印本页]

作者: 质问时光漫步    时间: 2010-9-15 20:59
标题: 对这个所谓的新沂第一门户社区已失望,这里充斥着5Mao。所谓的理智只不过在装13。
昨天深夜我发表了一篇帖子,内容是对时光漫步转载的一篇帖子《宝马4次碾压男童致其惨死 我为宝马司机喊冤》和他在昨晚10点左右大量同内容回复的质疑,这个帖子在今天下午被版主大眼瞪小眼移入办公室板块,没有任何说明,我不知道我的帖子为什么会被删除,我没有在帖子里进行人身攻击。也没有要枪毙司机,我只是按照某些人所谓的理智的看待这样的要求去分析了时光漫步版主所转载的帖子,为什么会被移入办公室板块??????
我已经无语了,我关注自己家乡的论坛已经好几年了,一直没注册就是怕卷入一些文字纠缠中,但是这次实在忍不住了,因为一个鲜活的生命,因为一个父亲的良心,我觉得有必要说些什么,哪怕我人微言轻,哪怕我会被某些人封为网络暴民!!!但是发帖子给我带来的是失望,是看不到一丝的光亮,你哪怕把我的帖子沉底我都不会说什么,你们没有任何的解释就删除我的帖子,这就是是你们版主的做法,这就是你们一些版主的权力。其他的有影响力的论坛多的是,他们删贴还要给个理由呢。我懒得和你们在这里纠缠。
另附昨天发的帖子的原文,你们版主会删贴,你们版主能删尽所有的帖子吗,能堵住亿万网民的嘴吗????
一直以来都在论坛溜达,没注册,就是看看,今天实在忍不住了!!!!!
对于时光漫步斑竹发的帖子和回复,我觉得有必要要探讨一下:

第一,该帖子是时光漫步从华声在线转载而来,原题目为:《宝马4次碾压男童致其惨死 我为宝马司机喊冤》,我想问一下时光漫步了,宝马司机冤从何来??????你是认为宝马司机现在以交通肇事被拘留的罪名太重了????????

第二,该转载的帖子中有很多分析,该帖子的作者从一位驾驶员的角度试图去还原当时的场景,我只能说你费尽心机但漏洞很多。该帖子在前半段和结尾部分一再提起孩子的家长有监护责任,原文是“首先说家长责任,在小区停车区域内玩耍都是比较危险的,而小孩出时之时没有任何家长监护,不论在哪,都是绝对脱离不了监护责任的,家人在这方面本身就是失去了监护条件,因此家人的责任在其中。”逝去的孩子是一个3岁的孩子,出事的地方是在小区内的便道上,我不知道该帖的作者有孩子没有,也不知道时光漫步有孩子没有,但是有孩子的人都知道3.4岁的孩子好动,又是在自己的小区便道上,孩子的奶奶跟着孩子,没出现在监控的范围内,到了该帖作者的文中就变成没有任何家长监护了,你的居心何在?????

第三,我到现在都没有看视频,我知道要去反驳某些人的言论要掌握第一手资料,但作为一个父亲我还是鼓不起勇气去看小乐乐在宝马X6沉重的车身下挣扎。既然时光漫步斑竹是转载文章,那我就借用其他网友观看视屏后的说法。该帖的作者称“察觉到车下有异物为什么没有停车? 那不是一般的普通轿车,而是X6,本身的减震能力绝非一般车型能够比拟,是根本就没有可比性。以小孩的身躯,对车内造成的颠簸效果还远不如一个马路牙子,而且底盘较高无法迫使车辆停下。以X6的车轮,底盘高度,动力性能,减震性能等综合起来,车的震颠不会十分明显,”据大多数网友的说法是车子的前两次碾压过程中,通过视屏可以看出很明显的颠簸,我不知道该帖作者是不是怕良心的谴责没敢看视频,还是故意对这个事实事儿不见??????????

第四,关于宝马司机为什么跑掉,该帖作者有一次设身处地的替人着想了,我不知道该帖的作者是从火星来的,还是不问世事,近年来宝马等豪车撞人事件时有发生,肇事者盛气凌人的态度历历在目,怎么这个宝马司机的跑掉在该帖作者的眼中就变成“司机很镇定的离开,并且没有驾车逃逸,主观上他有着很强的负责态度”你既然在客观的分析,你怎么又去从主观判断宝马司机有很强的责任??????别人的言论到你的文中都是主观臆断,你的主观就是对的?????你的主观就符合当时的情况????忍不住质问一句:你丫居心何在???

第五:该帖的作者在帖子中用貌似公允的话把死者的家人描绘成故意要宝马司机命的人,“如果诸位看客觉得我说的话不对,不理智,或是不服,咱们可以换位思考。那么你来充当司机,我来当孩子的家属。不论你当时在那里做什么,是报警,还是打120,我保证,我上去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砍死,我绝对不留你活命。”你从你的角度又把小乐乐的家长臆断成要人命的魔鬼,居心何在??????

第六,“在这里,就是原本一个很平常可以完全按照正常方式解决的问题,却被一些无良的新闻媒体和失去理智的群众搞的及其复杂化,故意杀人的有,杀人逃逸的有,总之都充斥在喊打喊杀的浪潮之中。而新闻媒体竟然也没有理智,公正,客观的分析报道,而造成了所有人的舆论导向偏激,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国家新闻媒体失职之耻,也是一国国民理智和思维及其简单之耻。”新闻媒体的报道,在作者的眼中就是无良的,没理智的导向,那么是不是新沂交警队的领导的话才符合你的心意呀????你丫居心何在???还有,“更有一种仇富心理在做乱”不要总拿仇富来搪塞,谈仇富你可以另开帖子,就一给人开车的司机,还不配让广大网友去仇富吧??????你丫也太高看他了吧??????

第七,我最痛恨的就是文中的这句话-----“死者已安息,”你丫不要装13。你根本不配这么说小乐乐,(忍不住要骂人了,见谅了各位。)你丫的那张嘴只配吃S。

第八,对于时光漫步斑竹,我想问的是你转载这样一篇貌似客观,其实充满主观臆断的帖子在论坛用意何在?????你把这段话---“总而言之,孩子的家人有着不可推卸的监护责任,而司机疏忽大意酿成悲剧,这是谁都不愿意见到的。在这里,就是原本一个很平常可以完全按照正常方式解决的问题,却被一些无良的新闻媒体和失去理智的群众搞的及其复杂化,故意杀人的有,杀人逃逸的有,总之都充斥在喊打喊杀的浪潮之中。而新闻媒体竟然也没有理智,公正,客观的分析报道,而造成了所有人的舆论导向偏激,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国家新闻媒体失职之耻,也是一国国民理智和思维及其简单之耻。多数人还拿着人道主义等幌子说话,难道把一个根本没有杀人想法只是出了意外的司机说成是杀人犯杀死他就是人道吗?大有一副不杀死他不罢休的架势,更有一种仇富心理在做乱。死者已安息,家人愤怒及痛苦,司机的痛苦,活着的人才最痛苦。 换了孩子家长谁都不能忍受,换了你们是司机呢? 责任是双方的,我不希望这种不理智和民愤能够扰乱司法公正,能够左右舆论导向。若真如此,那才是最大的悲哀。”复制下来不断的回复用意又何在??????

最后,如果有失偏颇,欢迎探讨,拒绝无聊的五毛!!!!!
作者: 浮生若梦    时间: 2010-9-15 21:02
是非自有公断
作者: music82    时间: 2010-9-15 21: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窑弯人    时间: 2010-9-15 21:12
关注
作者: yizixi    时间: 2010-9-15 21:43
自上而下,五毛无处不在,楼主息怒!
作者: 睡到自然醒    时间: 2010-9-15 21:49
人家只是转个帖子而已。。。。。
作者: 故乡的情怀    时间: 2010-9-15 21: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九儿    时间: 2010-9-15 21:52
论坛很多版友都失去的理智
无根据的猜测 和无端的谩骂 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这个案子本来和我们大家都无关
各抒己见不是为了让事情更加恶化
那个时光漫步版主和我们一样只是关心 和关注这些件事
才会转这样一个帖子 转来的只是人家的一个分析
有必要这样公然去讨伐他吗?
作者: gui9988    时间: 2010-9-15 21:53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巡視員    时间: 2010-9-15 22:00
楼主 不会是枪手吧   看你是刚注册的 所以。。。。
作者: 哪三条子    时间: 2010-9-15 22:06
这个论坛是交通局某人私家的,不要和官方扯在一起
作者: xulove    时间: 2010-9-15 22:28
回复 8# 九儿
请美国那个华裔侦探来,只要有钱!哪怕是放高炮的钱,老美不在乎!
作者: 苟善。舞铁    时间: 2010-9-15 22:33
回复 1# 质问时光漫步

你也是五毛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9-15 22:39
其实我在想,如果换一个人转载这样的帖子,会不会挨骂。
如果时光漫步不是版主,会不会挨骂。
如果这种事情中没有不同的声音,那才叫可怕,那才说明人心已经全部被愤怒和伤痛蒙住了。
转个帖子,也不是时光漫步自己写的,这个行为客观的讲我是支持的。应该要有不同的意见,否则很可能就是舆论绑架。
至于说的在不在理,那得由看客自己评价。
至于楼主说的时光漫步用同一内容刷版回帖,这个我个人很反感。。。。。
作者: 注册    时间: 2010-9-15 22:44
在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眼里,除了他自己,他还能看到谁?还能相信谁?法律在他们眼里是不公正的,事实在他们眼里是没有说服力的,论坛在他们眼里是黑暗的。楼主,以上的优点,在你的身上演绎的淋漓尽致,在下佩服.
作者: 谍报员    时间: 2010-9-15 22:50
十天后表态。
金钱、人情、事实和法在打架
作者: 超越☆红尘    时间: 2010-9-15 22:56
人们都疯了,难怪人家说新沂人很强势,现在看来确实如此。他们的观念是不容许别人质疑的,你质疑了你就是枪手,你就是马甲,你就是别有用心。
         过去我看见有这样一句话,这样的事你不说,那样的事你也不说。等你哪一天有事的时候,我估计也没有人会帮你说。      现在看来谁有什么事大家以后都别说了。我现在看见的是民意可以堵,违,侵,激。不是论坛搞的,而是那些自以为是的网络暴民搞的。
作者: xy263    时间: 2010-9-15 23:00
其实我在想,如果换一个人转载这样的帖子,会不会挨骂。
如果时光漫步不是版主,会不会挨骂。
如果这种事 ...
睡小馨 发表于 2010-9-15 22:39

支持你的说法,做一个真正理智的人
作者: xy263    时间: 2010-9-15 23:01
人们都疯了,难怪人家说新沂人很强势,现在看来确实如此。他们的观念是不容许别人质疑的,你质疑了你就是枪 ...
超越☆红尘 发表于 2010-9-15 22:56



    有理,我很赞同
作者: 焦点反谈    时间: 2010-9-15 23:08
这个论坛是交通局某人私家的,不要和官方扯在一起
哪三条子 发表于 2010-9-15 22:06


你也是论坛元老了,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肤,新沂人为何要埋汰新沂人?
作者: lucky123    时间: 2010-9-15 23:10
支持不同的声音,反对无端的谩骂。
说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端的猜测,毫无用处。
作者: xy263    时间: 2010-9-15 23:10
这个论坛是交通局某人私家的,不要和官方扯在一起
哪三条子 发表于 2010-9-15 22:06



    无语了,似乎仇人相见,我没想到一个我很尊重的老版友会说出如此之话
作者: 任重道远    时间: 2010-9-15 23:13
支持不同的声音,反对无端的谩骂。
说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端的猜测,毫无用处。
lucky123 发表于 2010-9-15 23:10



    顶死你,法律是准绳,谁叫的响也没用0516kbbs24com0516kbbs19com
作者: 河北孩子她爸    时间: 2010-9-15 23:18
回复 8# 九儿


无关吗?小区就是家,在自己家院子里被压死很正常吗?你住火星吗?你没有孩子吧~~~
作者: 夜深人不静    时间: 2010-9-16 00:37
回复 1# 质问时光漫步


    我也失望了,宝马司机杀四遍都不为过,想想孩子的家长此时是什么心情,只能祝孩子一路走好,家长节哀顺变,
作者: ixinyi    时间: 2010-9-16 01:19
楼主言语虽然偏激,但我承认句句在理。
作者: 一剪没    时间: 2010-9-16 01:24
在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眼里,除了他自己,他还能看到谁?还能相信谁?法律在他们眼里是不公正的,事实在他 ...
注册 发表于 2010-9-15 22:44



    在下敬佩敢说真话的人
作者: 一剪没    时间: 2010-9-16 01:25
这个论坛是交通局某人私家的,不要和官方扯在一起
哪三条子 发表于 2010-9-15 22:06



    对你无语 你说的不是新沂话 这个跟谁家办的网站能沾边吗
作者: 巨流河    时间: 2010-9-16 06:17
回复 21# lucky123

支持1UCKY123.说得有理
作者: 每天歌一曲    时间: 2010-9-16 06:23
人们都疯了,难怪人家说新沂人很强势,现在看来确实如此。他们的观念是不容许别人质疑的,你质疑了你就是枪 ...
超越☆红尘 发表于 2010-9-15 22:56

入木三分。
作者: zzz    时间: 2010-9-16 06:28
那些说某斑竹只是转帖子的人,我不知道你们到底看没看到此人的大量回帖。
其中一论调是网民之所以激动是源于我们的仇富心里,在此我想说,你们的
那些臭钱,我们根本不在乎,你们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再发一遍图。


作者: 一品当朝    时间: 2010-9-16 06: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银元交易中心    时间: 2010-9-16 07:52
0516kbbs63com0516kbbs63com0516kbbs63com
作者: 西楼题叶    时间: 2010-9-16 08:06
既然失望,为什么还注册呢?有人请你吗?
作者: 全国的新沂    时间: 2010-9-16 08:25
  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有争议这是好事,结果是真理更加突出,错误自然丢弃。

   论坛只是一个平台,管理员删除有其理由、是其工作,但是删除完应该给作者一个理由原因,我想这很简单、很合理,也符合程序公开。不然,本来没有的争论,现在呜呼喧天的,原因就是工作作风简单随意。
  
   以上建议希望管理员借鉴,希望大家共勉,让我们共同把这个论坛搞的红红火火。
作者: wq=sb    时间: 2010-9-16 08:37
不管,反正得解气才好。
作者: 大眼瞪小眼    时间: 2010-9-16 08:54
昨天深夜我发表了一篇帖子,内容是对时光漫步...
质问时光漫步 发表于 2010-9-15 20:59

      楼主你好,你的“关于时光漫步斑竹的帖子的一些疑问,希望时光漫步斑竹正面回答!!!!!!!!!!”帖子,是质问时光漫步版主的,属于【办公室】版块,按论坛规定转到【办公室】版块。转帖不是“删除”,并且在转帖时有短消息通知,版主不作说明是不能转帖的。请你查看短消息。

    本贴由于同样问题而转帖,这不是删除。大家仍然可以参与讨论。
    另外请你发帖时不要使用“5Mao”、“13”等侮辱性词语。
作者: 淡淡烟草味    时间: 2010-9-16 08:55
回复 14# 睡小馨


    作为一个斑竹  就已经是公众人物了  所说所做不能和我们一般网民一样   更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作者: 丄禘葆祐小蔡    时间: 2010-9-16 09:00
楼主你好,你的“关于时光漫步斑竹的帖子的一些疑问,希望时光漫步斑竹正面回答!!!!!!!!! ...
大眼瞪小眼 发表于 2010-9-16 08:54



    大小眼版主就转移帖子一事没有义务再作进一步解释!
   楼主若再次出现类似侮辱性词句,将禁言处理。
作者: 睡小馨    时间: 2010-9-16 12:42
额,难道现在五(和谐)毛都是敏感词了?
都是骂人的话了?
作者: 性感小豆豆    时间: 2010-9-16 14:49
恩关注真相
作者: 苟善。舞铁    时间: 2010-9-17 18:50
【!7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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