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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打印本页]

作者: 魔男の条件    时间: 2006-5-17 10:25
标题: 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因为怀疑老婆花心,夫妻常常发生争吵。争执间,多疑男子将板凳砸向老婆的头。看到老婆软软地躺了下去,男子拧开农药企图自杀。
  “啪啪啪”,老陶的房门被拍得震天响。他打开门,陶兵歪歪倒倒地站在门前,身上一股浓烈的农药味。等他三步并作两步赶到儿子的卧室时,发现儿媳躺在了地上,奄奄一息,地面满是血迹……凌晨凶案让苏北新沂的这个小村一夜未眠,大家都在猜测凶手的身份
。等到陶兵亲口说出自己杀妻喝农药自杀的经过时,村民们惊呆了。陶兵是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1999年他与爱慕已久的夏红结为夫妻,过了一段时间的恩爱日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性格中的差异逐渐显露出来。夏红性格外向,这使得陶兵对她有所猜疑,只要夏红和别的男人有太多接触,陶兵就会带着不信任的口吻责问夏红。因为这些琐事,夫妻常常大打出手。2004年底,忍受不了日复一日的争吵,夏红准备外出打工,陶兵坚决不同意,他怕夏红花心不回来。
  2005年2月22日凌晨2时许,陶兵和夏红又因陶兵的多疑发生口战。夏红的倔强惹恼了陶兵,他红了眼,一把用棉被捂住了夏红,夏红拼命地踢开棉被,陶兵没有停下手,他又扼住了夏红的颈子,用茶杯死命地砸夏红的头,拎起床边的板凳砸夏红的头,然后又用棉被捂住了夏红,夏红当场死亡。陶兵害怕了,他颤抖着拿出家中的农药,喝了下去。喝下药后,求生的本能使他跌跌撞撞地敲开了父母的房门。
  夏红经抢救无效死亡,陶兵拣回了性命。日前省高院做出了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陶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终审裁定。(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 痞子    时间: 2006-5-17 11:34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新沂的男人疑心病都比较严重,是什么原因,推测有以下两个可能:


1.新沂的男人爱在外边拈花惹草,偷别人的老婆,但是偷别人老婆固然是好,但难免就怕别人也偷自己老婆,被戴上个绿帽子还是无地自容的!所以,越在外边偷腥的男人越会疑心自己老婆!


2.新沂的老婆们天生就爱偷男人,因为新沂的男人帅哥太多,是有名的特产,新沂的女人难免嫁人以后,手里抱着大树心里想着森林,罪在新沂男人,你们把自己裤腰带栓紧不就得啦,让新沂的女人毫无可乘之机,你不打别人老婆的主意,别人也不打你老婆的主意,从此天下太平!


害别人的同时害着自己,新沂男人让我怎么说好!哈哈哈哈


作者: 从小就很拽    时间: 2006-5-17 16:33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这是一个优胜劣淘的社会,思想放不开的应该淘汰......

[em30]
作者: 鱼飞九天    时间: 2006-5-17 16:43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正因为人具有天生的劣根性,才需要法律来维护公共的秩序。优胜劣汰法则不能完全适用于人类的全部生活。弱者也会有自己激烈的反抗方式。
作者: 茶色玻璃    时间: 2006-5-22 11:23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em06]
作者: 小妖    时间: 2006-5-22 12:34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没听说吗?


事情都是相对的,苍蝇不盯无缝的蛋!


作者: 0516k    时间: 2006-5-2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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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亏欠︵o    时间: 2006-5-22 23:42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哎,[/COLOR]


     爱情跟婚姻真的是天壤之别啊.[/COLOR]


         [em08][/COLOR]


作者: haohao300    时间: 2006-5-23 09:18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我认为省高院的裁决有失公允。故意杀人罪?我觉得应该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首先 1 被告没有事先准备任何杀人工具,2被告杀人后自杀,而没有逃逸,可见被告没有杀人的心理准备。


即使被告是故意杀人, 但念其有悔过表现,且主动承认罪行,应该判处死缓。。



作者: haohao300    时间: 2006-5-23 09:25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综观全帖,充满了人治的味道,人还没有怎样,老百姓就把他判了死刑。法治 要求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个人感情,和社会道德为标准。 也不能夹杂任何感情因素,重事实,讲证据才是第一要素。


    不过这个男人挺SB的,老婆有外遇,应该收集证据,然后离婚,这样不仅她拿不到财产,而且还要臭名远洋,生不如死。。。


作者: 鱼飞九天    时间: 2006-5-23 10:51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楼上的观点比较理性,赞同。
作者: xyjs11    时间: 2006-5-25 10:05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可悲  可叹
作者: 飘扬    时间: 2006-5-26 15:12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JK    时间: 2006-6-6 23:33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原来感情是这么复杂的啊~!~!


作者: 在雨中漫步    时间: 2006-6-7 20:25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哈哈··袄四,我鄙视你,我强烈的鄙视你,

至于什么原因。你心里应该知道,哈·

想问我什么原因QQ见


作者: eyond    时间: 2006-6-8 15:30
标题: Re:新沂又发生命案--丈夫捂杀爱妻
日,看完了,忍不住,说了脏话...真J8的杂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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