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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土部:征地须先安置后拆迁 禁止强征(转) [打印本页]

作者: 十二点    时间: 2010-7-10 07:02
标题: 国土部:征地须先安置后拆迁 禁止强征(转)
本报讯 (记者吴鹏)国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要先安置后拆迁,国土部耕保司有关负责人解读称,征地要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国土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被认为是继2004年《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后,国土部针对征地管理,出台的最为全面的一个文件。

通知中称,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对于没有及时调整的地方,国土部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问题。

上述负责人在对通知的解读中表示,通知鼓励单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影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因此,我们鼓励借鉴,以解决征地补偿费用偏低、社保资金普遍难以落实的问题。”

另外,该负责人说,征地要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对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 要点

●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作者: 手艺人    时间: 2010-7-10 07:11
【308】
作者: 俺手冰凉    时间: 2010-7-10 11:58
发展就是为了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好,不顾老百姓的生活,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作者: 璀璨流星    时间: 2010-7-10 12:00
支持合理安置,依法拆迁~
作者: 一生正气    时间: 2010-7-10 17:22
【308】
作者: 相信力量    时间: 2010-7-25 08:41
【308】
作者: chshj1228    时间: 2010-7-28 16:52
应该让那些官员好好学习下 他们自己非法买卖土地怎么还去教育管理村民呀
就是被这些垃圾官员搞的 我们没地了
2009年至今唐店镇龙河村主任相唐飞(现在为书记了)和书记王光银(现在调到乡里了)等,以2.7万元/亩地买卖属于陈庄的土地,一,没红头文件。二,没进行村务公开。三,连个合同都不给农民。可笑至极!
2.7万每亩还打折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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