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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城灵韵    时间: 2009-11-28 20:02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本来是感觉很正常的现象,看了《新沂城市论坛》办公室关于“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争论很大,作为对黑埠林头庙有些了解的会员,谈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几点质疑。以下是律师会员的原帖内容:林头庙遗址
位于我市阿湖境内林头河东岸,有一座历史悠久的林头寺遗址,至今还保留着高高的地基,当地人民耕作土地时经常犁出古砖老瓦。
古林头寺史建于隋,兴于唐宋,明清时最为鼎盛。据传说,清朝时期林头寺香火旺盛,朝拜的人很多,逢庙会一日仅香客赠的香油(多为豆油)就能收入两大缸,可见庙会繁荣。林头寺占地百余亩,有大殿、中殿、后殿、偏屋等房屋二百余间,全是青砖碧瓦。殿内大佛金身,高十五米,一次可容纳百余香客,有僧七十余人,当时是苏北鲁南一带的大寺。 林头寺毁于近代战争。
相传,明朝洪武年间,林头寺方丈圆寂,当朝皇帝朱元璋欽命安徽和尚空缘前来接替方丈。且说空缘曾于朱元璋一起修行过,朱元璋当了皇帝后,空缘几次修书朱元璋要求当方丈,于是空缘就得了一个御封方丈。
  按佛理,他应普度众生,广济天下,多行善事,可空缘和尚自接任以来,无恶不作,强奸妇女强抢民财,横行乡里。当地县令早有所闻,只苦于此方丈是欽命御封不敢善自行事。于是县令亲自出马前往南京上奏朝廷。当朝一品大学士接待了县令,听了汇报后非常气愤,于是大学士直谏皇上。朱元璋听奏以后脸色深沉,沉默好久,摆了摆手说:“罢了罢了!”
  无奈大学士也只能回谏县令说:“皇上口谕,罢了罢了。”县令听旨后非常的难受,站立宫门外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了一个上不违皇帝口谕,下对得起黎民百姓的秒策。于是快马连夜赶回了县衙,急令巡捕房,缉拿空缘。
  次日午时三刻,林头寺前路道上,空缘和尚被种田用的耕耙,给耙了,直到耙死。
  当地人民奔走相告,于是这条路被称为“耙和路”,一直流传至今。



质疑:
一、        隋朝至今1400年,现在林头村仅千人左右。黑埠村至今也不足4千人。不敢想象当时的香火如何旺盛的。
二、        楼主是“考古挖掘专业”?有考古专业资格?文中开头就肯定:古林头寺史建于隋,兴于唐宋,明清时最为鼎盛。有历史依据和史料证明?
三、        “前往南京上奏朝廷”指的是哪朝哪代?
四、        “林头寺占地百余亩,有大殿、中殿、后殿、偏屋等房屋二百余间,全是青砖碧瓦。殿内大佛金身,高十五米,一次可容纳百余香客,有僧七十余人,”证据在那里?
五、        “逢庙会一日仅香客赠的香油(多为豆油)就能收入两大缸,可见庙会繁荣。”庙会日子是阴历的几月几号?请问缸在那里?有多大?
六、        “朱元璋要求当方丈,于是空缘就得了一个御封方丈。”朱元璋何时到得林头庙?
七、        土生土长的林头村老者皆不知:这条路被称为“耙和路”在那里,有何证据?请问律师会员是如何得知:一直流传至今。
简单认为:既然是传说、听说,尽量不要用实地实名较为妥当。否则起码有误导和篡改历史嫌疑!

作者: 秋叶如阳    时间: 2009-11-28 20:18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欣赏楼主的质疑精神,又学了一些历史知识呢~
作者: buxiangzaijian    时间: 2009-11-28 20:30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支持楼主!
作者: buxiangzaijian    时间: 2009-11-28 20:30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支持楼主!
作者: 海之魂    时间: 2009-11-28 20:37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307】
作者: 冰凌    时间: 2009-11-28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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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在荒野    时间: 2009-11-28 22:58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哈哈,搞得和学术研究一样复杂!有点头晕!
作者: 有妻徒行    时间: 2009-11-28 23:02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挣得好,上央视更好。
NA了。
作者: butterfly    时间: 2009-11-29 09:26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据传说……

相传……

二位慢慢刀子吧
作者: hexieshehui    时间: 2009-11-29 14:10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287】
作者: 白银时代    时间: 2009-11-30 10:16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0516kbbs28com
作者: 小城灵韵    时间: 2010-3-1 16:26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继续质疑!
作者: 北庭书生    时间: 2010-3-1 21:59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这一类的文章只是宣传的手段,大可不必太较真。
太认真的话,我市历史上好像没有多少可提起的人物和事件,对发展旅游不利
作者: bjniu2010    时间: 2010-3-4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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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旗木卡卡西    时间: 2010-3-7 16:54
标题: 对“律师”《林头庙遗址》帖子的质疑
打酱油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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