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强烈质疑交警扣车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的合法性! [打印本页]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2 18:36
标题: [b][color=darkred]机动车因违章被交警部门查扣,停车费凭什么要我们车主买单?交警队和停车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所收款项是纳入了财政专户还是流入了
机动车因违章被交警部门查扣,停车费凭什么要我们车主买单?交警队和停车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所收款项是纳入了财政专户还是流入了不该流入的极少数人的口袋???
带着不少朋友的此类疑问,走入正题,进行探讨!
笔者认为,机动车因交通违章、肇事等原因被交警部门依法暂扣、拖运到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不该由相对人支付!对于这种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取利益并造成相对人损失的行为,当属不当得利行为,已收停车费应该予以退还!交警部门这种违规行为应该紧急叫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这一条首先明确了交警部门具有妥善保管被扣车辆的义务。其次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交警暂扣车辆应该是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被扣车辆是作为违章证据被交警部门保存的,因为证据保存而产生的(停车)费用当属交警正常执法支出,应该计入执法成本,由交警部门支付!
再者,依照正常的违章查处程序,车主被交警扣车时从交警手中获得证据保存清单等类似的扣车凭证,处理完毕取车时,理应由车主交回扣车凭证,交警交还被扣车辆。然而,对于某些交警部门案件处理完毕只开出“放车单”,让车主自行到停车场交停车费后才能取车的行为显然是交警部门人为制造出来的环节,对于这种由交警部门制造出来的额外环节而让车主为其行为买单很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至于交警部门委托社会经营性停车场所代其保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车主跟停车场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即使要交费也该交警部门来负担,车主不应该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有关部门更不要把交通安全法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当之处请斧正!
2009.8.12
作者: maihetun 时间: 2009-8-12 19:09
标题: 有道理
有道理
作者: maihetun 时间: 2009-8-12 19:09
标题: 【308】
【308】
作者: 从容 时间: 2009-8-12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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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39级台阶 时间: 2009-8-12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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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2 19:23
标题: [quote]停车场都有物价局收费批复,不要什么事都往交警身上赖。楼主你们单位收费可以晾晾吗?
[size=2][color=#999999]第39级台阶 发
停车场都有物价局收费批复,不要什么事都往交警身上赖。楼主你们单位收费可以晾晾吗?
第39级台阶 发表于 2009-8-12 19:16
本议题正是建立在停车场都有物价局收费批复的前提下的!
说的严重点,如果没有收费许可那就叫抢劫了 呵呵~~~~~~
作者: 花厅草民 时间: 2009-8-12 19:41
标题: 支持楼主
支持楼主
作者: 第39级台阶 时间: 2009-8-12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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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心无旁骛 时间: 2009-8-12 19:45
标题: 相互间存在利益关系,新沂的交通违章暂扣车辆地点,开发区“聚友”停车场,还有好多小的~
相互间存在利益关系,新沂的交通违章暂扣车辆地点,开发区“聚友”停车场,还有好多小的~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2 19:52
标题: [quote]楼主你们单位暂扣车辆放在停车场不收费吗?不处罚吗?
[size=2][color=#999999]第39级台阶 发表于 2009-8-12 19
楼主你们单位暂扣车辆放在停车场不收费吗?不处罚吗?
第39级台阶 发表于 2009-8-12 19:42
跟贴请不要发表与主题无关的言论!
恳请就事论事 ,不要节外生枝!
不过还是很遗憾地告诉你,本单位不存在违规收取停车费这个问题! 嘿嘿~~~~
作者: 88997766 时间: 2009-8-1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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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午后暖阳 时间: 2009-8-12 20:10
标题: 所得款项上缴财政吗?
所得款项上缴财政吗?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2 21:01
标题: [quote]停车费就是停车场和交警分成的.是交警部门的小金库.
[size=2][color=#999999]88997766 发表于 2009-8-12
停车费就是停车场和交警分成的.是交警部门的小金库.
88997766 发表于 2009-8-12 20:03
原来是这样啊? 难怪违章车辆都被一辆非警车的货车运走!感谢提供资料!
作者: nackey 时间: 2009-8-12 21:01
标题: 【!D46】
【!D46】
作者: nackey 时间: 2009-8-12 21:02
标题: 请广大车主不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这样你的车子就不会进停车场 何来停车费之理
请广大车主不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这样你的车子就不会进停车场 何来停车费之理
作者: 从容 时间: 2009-8-12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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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友--- 时间: 2009-8-12 21:30
标题: 停车费就是停车场和交警分成的.是交警部门的小金库.
说的不错
停车费就是停车场和交警分成的.是交警部门的小金库.
说的不错
作者: lsjg 时间: 2009-8-12 21:49
标题: 车主质疑摩托车拖车费里是否有猫腻?
拖辆摩托车到底要收多少钱?问政中投诉市民认为目前拖车费收取不规范,有的120元,有的110元,还有收17
车主质疑摩托车拖车费里是否有猫腻?
拖辆摩托车到底要收多少钱?问政中投诉市民认为目前拖车费收取不规范,有的120元,有的110元,还有收170元的。对拖车费引起的争议,物价部门透露,由于拖行公里数只有当事人双方知道,为规范收费,防止扯皮,目前物价部门正考虑给拖车收费制定更详细的收费细则。
市民质疑:起步费、公里数都是“雾里看花”
“拖辆摩托车为什么要收120元,是否包括了拖行公里收费? ”最近,不少市民向百姓问政投诉,表示质疑,并询问收费依据。一位车主介绍:不久前,他骑摩托车违规被交警部门查扣,随后其摩托车被从双岗拖到庐阳大队停车场,交了罚款后,他去停车场取车,却被告知要交120元拖车费。 “从双岗到庐阳大队并没有多远,为什么要收120元?120元是拖车起步价,还是包括起步价和公里数收费在内? ”
有同样困惑的还有不少摩托车车主,一车主也反映,不久前,他因没带驾驶证被交警查获,随后让其到怀宁路与望江路附近停车场取车,停车场人员告诉他交110元,另外车辆停一天要交15元。 “收费时对方并没有告诉我拖了多少公里,我也弄不清到底拖了多远! ”这名车主的质疑正是众多车主对拖车费争议集中的焦点,一些市民反映自己的拖车费高达170元,因此怀疑拖车公里数是否存在猫腻。
记者走访:收费人员竟答“不要多问”
6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怀宁路与望江路交口处,在路口附近看到一铁门上写着“怀宁路停车场”,此时停车场人员不太多,从小门进去,院子里摆满了各种摩托车,院子一侧有一个简易收费处,里面坐着一中年妇女。 “拖辆摩托收多少钱? ”记者问。 “有没有单据? ”对方沉默了一会,回答要根据交警开出的单据才能定价。记者表示不解,对方随即给记者出示了一张红色单据。“看到单据就知道收多少钱吗? ”“不要多问,我们一看就知道。 ”对具体收多少,对方似乎很警惕,没有多说。说话间,两位肇事车主取车,“55元。 ”这位工作人员说。两车主很快交完钱,但工作人员并没给他们发票,记者在现场也没有听到其对所收费用的依据和项目进行说明。
7月3日,记者来到北二环附近一处停车场,这里也是一个大院落,牌子上写着“交警庐阳大队停车场”,收费处有一男一女。“拖车要多少钱? ”“不好说,无牌无照大概要500元左右,有牌大概200至300元。”得知记者还没有办理拖车手续,对方吩咐记者抓紧时间到交警部门办,对记者询问的拖车费收费标准、依据及停车费等问题未解答。
交警部门:拖车费由安通公司收取
拖车费由交警收,还是其他部门收?对此交警部门表示,该费用收取与其无关。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庐阳大队秩序科一名警员明确告诉记者,拖车费不是交警收的,费用都是安通公司收的。对停车场收费为何依据交警开出的单据及争议问题,该工作人员没有解释。
安通公司:按规定起步费100元/辆
“拖车费都经过物价部门审批,不存在收120元或更多。 ”在合作化北路附近,记者找到了合肥市安通道路清障施救服务有限公司一副总。他拿出一份收费标准:被拯救拖行的摩托车、燃油和电动车,起步费为100元/辆;同一地点一次同车拯救拖行两辆或两辆以上的,或与货车、客车同一地点一次同车拯救拖行的,起步费为60元/辆;等等。对停车一天收费15元问题,他表示“不存在”,目前按照规定一天收14元。
物价部门:正考虑制定细化收费标准
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证实,摩托车拖车费起步价100元,1公里加收2元,停车费一天14元。从投诉看,市民对拖车收费中的公里数确实存在很大争议,“车子被拖行多少公里,只有当事人知道”。物价部门已注意到这个问题,正考虑给拖车收费制定更具体的细则。市民如发现停车收费中存在违规,可打12358举报。 (民治、陈酿)
作者: lsjg 时间: 2009-8-12 21:50
标题: 南方周末:深圳律师告交警队乱收拖车费获胜诉1 楼
2007-12-9 21:44:13 舟亦洲 发表于 搜房网 - 上海业主论坛 - 金丰蓝庭(和谐社区)
南方周末:深圳律师告交警队乱收拖车费获胜诉1 楼
2007-12-9 21:44:13 舟亦洲 发表于 搜房网 - 上海业主论坛 - 金丰蓝庭(和谐社区)
深圳律师告交警队乱收拖车费获胜诉
2007年12月06日09:41 红网
“打了4个月的官司,才知道自己应该告谁”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动辄成千上万的“拖车费”屡见不鲜。而在这些天价拖车费中,“行政性处理”和“经营性收费”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孪生子,令当事车主陷入迷魂阵
一起微不足道的交通事故,却成了深圳律师安星忙碌一年的“主题”。
2007年1月31日,由安星驾驶的小轿车撞倒了一位横穿马路的骑车人。深圳罗湖区交警大队以“调查事故原因”为由,派拖车将安星的车拖走。事后证明,事故是因骑车人抢道而起,在公安局作出处理决定后,安星准备按照通知取回轿车。
但随着处理通知而来的,还有两张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出具的《委托收费通知书》。通知书称:安星必须先向深圳市建设银行“指定账户”缴纳“拖车费”和“停车费”——共计713元。凭着银行的收款凭证,才能到指定停车场取车。“如果是违章罚款或扣车交费,我没有异议。”安律师称,“但交警部门的处理决定已经说明,这是‘调查鉴定’费用——既不是行政处罚也不是商业服务,为什么要由当事人来承担这笔钱?”在这位律师眼里,这713元应该在交警部门行政办公费用中支出。
为了赎回轿车,安星还是向建设银行深圳黄贝岭支行交了这笔“莫名其妙”的钱。他领到一张电脑打印的收款凭证,但收款单位是“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而非交警大队。“这笔费用到底是谁收走了?收费的依据又是什么”?带着一系列疑问,安星来到交警部门法制科打算问个清楚,对方的答复却是“你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被激怒了的安星随即按收款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向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在准备起诉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安星没有在组织机构代码中查到“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只有一个名称接近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在向托费银行咨询后,安星得知两个名称其实是同一单位,遂将后者(以下简称车管所)列为正式被告,要求其退回71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然而在2007年5月首次开庭时,车管所的答复却出乎安星预料。“他们说根本没有这回事。”安星回忆道。而车管所的委托律师称:他们没有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也没有收到任何拖、停车费用。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法官也弄糊涂了。为搞清诉讼主体究竟是谁,法庭决定延后再审,并在再审时将建设银行黄贝岭支行作为第三人纳入诉讼,以便查清收费者。
9月3日的第二次开庭终于让真相大白:黄贝岭支行向法庭证实,此前银行的收款凭据是因为“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把收款单位写成了车管所,实际上该账户的开户方应是“深圳市交通拯救中心”。南方周末记者在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网站查询得知,“深圳市交通拯救中心”属于交警局内指挥处下辖部门,而车管所则为车辆管理处直属机构。
南山区法庭调查后发出行政裁定,确认车管所并非相关费用收取方,也就是说并非本案真正的被告。法庭同时认定,作为真实费用收取方的“深圳市交通拯救中心”,由于本身不具备交通事故处理资格,因此其收费应被视为履行罗湖交警大队的委托行为。而罗湖交警大队开具的收费通知本身,也标明了是《拖、吊违法、肇事车辆委托收费通知书》。法庭据此判定,“本案被告应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湖大队。”按照这一裁定,法庭以“起诉对象不适”的理由,驳回了安星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我打了4个月的官司,才知道自己应该告谁。”这让安星哭笑不得。
这位律师随即向罗湖交警大队所在地罗湖区法院再次提起诉讼。在新的庭审中,罗湖交警大队除了称自己“只是开具收费通知,并未直接收取相关费用”外,同时为自己的“兄弟单位”——深圳市交通拯救中心的收费合理性做了辩护。
辩护称:作为具体的拖吊车实施单位,深圳市交通拯救中心的收费行为是经过深圳市物价部门核准,交警大队还提交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作为证据。
在法庭调查中,由于这一“收费许可证”过了有效期,因此不被法庭采纳。但在安星看来,即使许可证有效,同样不能成为该案收费的合法依据。“这里有个思路上的陷阱,那就是许可证批准的服务性收费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交警大队开具的收费通知单属于行政性收费。”他说,“这是把商业服务和行政措施混为一淡。如果是商业性服务,我可以选择要还是不要,也可以选择不同的公司,甚至还可以讨价还价;但交警大队开出收费单后,我只能到指定的地方交钱提钱。”
“第一个官司打完,我就知道自己赢了。”这位律师说。他的自信来自法律凭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这里的“收费”指的即是行政性收费。
2007年11月21日,安星终于等到了期待已久的法庭判决。在罗湖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中,首先接受了此前南山法院对罗湖交警大队是“本案适格被告”的认定。基于这一认定,本案中的拖吊车费用性质确定为“行政收费”。
判决还表示,在现在的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公安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可收取此类费用。而被告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的深圳市物价局1996年和1998年两份文件,不能作为交警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依据,法庭不予支持。
法庭一审判决:罗湖交警大队向安星收取拖车费、车辆保管费的行政行为违法,要求被告在10日内返还71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在长达5个多月的诉讼中,我曾多次考虑要不要把官司打到底。”安星说,“让我坚持下来的是一个信念:身为律师,如果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不能保障,谈何保护当事人利益?”让他坚持下去的另一个理由是,他在准备法律资料时在网上查到了成百上千的类似案例,“有的简直是荒谬绝伦——这让我相信我的遭遇并非个案,希望通过这次诉讼带给大家启发”。
本报记者在网上查询时同样发现,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动辄上万的“拖车费”屡见不鲜。而在这些天价拖车费中,“行政性处理”和“经营性收费”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孪生子,令当事车主陷入一个又一个的迷魂阵。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6年中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万余起。除少数重特大事故外,这些事故的解决都涉及到交警部门的“酌情处理权”,而拖、吊车显然也属于“酌处权”之一。另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6月,全国汽车已达5300多万辆,其中私人汽车占60%以上。(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黄河 发自深圳)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 出门直行 时间: 2009-8-12 21:52
标题: 楼上的 案例够详细啊
楼上的 案例够详细啊
作者: 骆驼 时间: 2009-8-12 21:55
标题: 有点道理
有点道理
作者: kappa女 时间: 2009-8-12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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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ppa女 时间: 2009-8-12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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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otball.lu 时间: 2009-8-12 23:26
标题: 有待商榷
有待商榷
作者: 钟吾人001 时间: 2009-8-13 00:16
标题: 新沂诚信修理厂和交警部门有协议 扣留摩托车停车费每天10元 和交警平分 修理厂有很多车子
刘局长是不知道的
新沂诚信修理厂和交警部门有协议 扣留摩托车停车费每天10元 和交警平分 修理厂有很多车子
刘局长是不知道的
作者: 少来这一套 时间: 2009-8-13 06:47
标题: [quote]停车场都有物价局收费批复,不要什么事都往交警身上赖。楼主你们单位收费可以晾晾吗?
[size=2][color=#999999]第39级台阶 发
停车场都有物价局收费批复,不要什么事都往交警身上赖。楼主你们单位收费可以晾晾吗?
第39级台阶 发表于 2009-8-12 19:16
你看到物价局的批复了吗?如果没有请不要在此乱说。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3 07:29
标题: [color=Red]交警部门不应应该把“放车单”当成收费的通知单![/color]
交警部门不应应该把“放车单”当成收费的通知单!
作者: 008 时间: 2009-8-13 08:04
标题: 光明正大地从你钱包里掏钱,没商量的。全国都这样啊。这叫创收。停车场争取到这样的机会很辛苦的。
光明正大地从你钱包里掏钱,没商量的。全国都这样啊。这叫创收。停车场争取到这样的机会很辛苦的。
作者: 88997766 时间: 2009-8-13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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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柳 时间: 2009-8-13 08:16
标题: 说的很有道理的,如果临时停车场收费应该由交警部门支付,违章车辆可以向交警部门支付停车费用,而不应该把停车费直接支付给停车场的,这样就涉及到交警部门是否有依据收取
说的很有道理的,如果临时停车场收费应该由交警部门支付,违章车辆可以向交警部门支付停车费用,而不应该把停车费直接支付给停车场的,这样就涉及到交警部门是否有依据收取违章车辆的临时停车费的问题了。事实上违章车辆支付的停车费用,名义上都由临时停车场使用了,真正的暗箱内容谁能知晓呢!
作者: s2121221 时间: 2009-8-13 08:19
标题: 【308】
【308】
作者: 冷月别离 时间: 2009-8-13 08:21
标题: 【!FD0】
【!FD0】
作者: 家有梨园 时间: 2009-8-13 08:36
标题: 不给发票,想想钱都到哪里了?
不给发票,想想钱都到哪里了?
作者: Design 时间: 2009-8-13 08:57
标题: 还是请交警部门出来说说吧
还是请交警部门出来说说吧
作者: 峥嵘军旅岁月 时间: 2009-8-13 09:07
标题: [color=DarkGreen][b]支持楼主建议!![/b][/color]
支持楼主建议!!
作者: 秋雨微冷 时间: 2009-8-13 09:30
标题: 既然楼主单位不存在违规收费,可以晾晾吗
既然楼主单位不存在违规收费,可以晾晾吗
作者: 老战友 时间: 2009-8-13 09:38
标题: [quote]我很怀疑某个跟帖人的动机,为什么老是跟楼主别?楼主反映的是正经事。
[size=2][color=#999999]kappa女 发表于 2009
我很怀疑某个跟帖人的动机,为什么老是跟楼主别?楼主反映的是正经事。
kappa女 发表于 2009-8-12 22:16
有道理。
作者: 老战友 时间: 2009-8-13 09:48
标题: [quote]新沂诚信修理厂和交警部门有协议 扣留摩托车停车费每天10元 和交警平分 修理厂有很多车子
刘局长是不知道的
[size=2][color=#9
新沂诚信修理厂和交警部门有协议 扣留摩托车停车费每天10元 和交警平分 修理厂有很多车子
刘局长是不知道的
钟吾人001 发表于 2009-8-13 00:16
在烟草专卖局十字路口我因摩脱车保险到期.交警扣车被拖到新安修理厂的停车厂,大概半小时时间我回来推车.停车厂竟收停车费25元,还没有发票收据.
作者: 虎口脱险 时间: 2009-8-13 09:51
标题: 支持这样的帖子
冷静理性的讨论 至于有几个跟帖实在太过没水准,带有攻击色彩的了 楼主不用计较
相信随着法律观念和相关法律的完善,这样的堂而皇之但是实
支持这样的帖子
冷静理性的讨论 至于有几个跟帖实在太过没水准,带有攻击色彩的了 楼主不用计较
相信随着法律观念和相关法律的完善,这样的堂而皇之但是实际却不合理的收费、规定会越来越少!
作者: 请你吃火锅 时间: 2009-8-13 09:57
标题: 我认为该收,但收费有点太贵了
我认为该收,但收费有点太贵了
作者: 笑煮人生 时间: 2009-8-13 09:58
标题: 说的都有道理
楼主认为执法机关有义务保存证据——正确
执法机关认为钱是停车场收的——也正确
这个问题 我想人大方面应该有解决的办法
说的都有道理
楼主认为执法机关有义务保存证据——正确
执法机关认为钱是停车场收的——也正确
这个问题 我想人大方面应该有解决的办法
作者: 钟吾代言 时间: 2009-8-13 11:12
标题: 不要在网上发帖,要到物价局去投诉。
不要在网上发帖,要到物价局去投诉。
作者: 自由人 时间: 2009-8-13 11:24
标题: 反映的问题希望领导重视
反映的问题希望领导重视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3 12:07
标题: [quote]说的都有道理
楼主认为执法机关有义务保存证据——正确
执法机关认为钱是停车场收的——也正确
这个问题 我想人大方面应该有解决的办法
[s
说的都有道理
楼主认为执法机关有义务保存证据——正确
执法机关认为钱是停车场收的——也正确
这个问题 我想人大方面应该有解决的办法
笑煮人生 发表于 2009-8-13 09:58
把两件正确的事情串联起来,彼此搭上了关系就不正确了!
依照正常的违章查处程序,车主被交警扣车时从交警手中获得证据保存清单等类似的扣车凭证,处理完毕取车时,理应由车主交回扣车凭证,交警交还被扣车辆。
然而,对于某些交警部门案件处理完毕只开出“放车单”,让车主自行到停车场交停车费后才能取车的行为显然是交警部门人为制造出来的环节,对于这种由交警部门制造出来的额外环节而让车主为其行为买单很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作者: CHB001 时间: 2009-8-13 12:30
标题: 交警队和停车场是串通一气,你没看到交警查车,旁边就有停车场的车子在等待吗?交警查到车后,停车场的工人马上将车子搬上汽车运到停车场,对于通车费,交警队和停车场按约
交警队和停车场是串通一气,你没看到交警查车,旁边就有停车场的车子在等待吗?交警查到车后,停车场的工人马上将车子搬上汽车运到停车场,对于通车费,交警队和停车场按约定的比例分成!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3 13:39
标题: [quote]还是请交警部门出来说说吧
[size=2][color=#999999]Design 发表于 2009-8-13 08:57[/color] [
还是请交警部门出来说说吧
Design 发表于 2009-8-13 08:57
支持!
作者: 缤纷 时间: 2009-8-13 14:48
标题: 有道理
有道理
作者: 悟天克斯 时间: 2009-8-13 14:50
标题: 支持~
支持~
作者: doneyoung 时间: 2009-8-13 15:03
标题: [color=red][size=5][color=red]坚决支持楼主,楼主反映的问题我也有同感,并且交警部门态度那是相当的恶劣。[/color][/size
坚决支持楼主,楼主反映的问题我也有同感,并且交警部门态度那是相当的恶劣。
作者: doneyoung 时间: 2009-8-13 15:06
标题: [quote]
把两件正确的事情串联起来,彼此搭上了关系就不正确了!
依照正常的违章查处程序,车主被交警扣车时从交警手中获得证据保存清单等类似的
把两件正确的事情串联起来,彼此搭上了关系就不正确了!
依照正常的违章查处程序,车主被交警扣车时从交警手中获得证据保存清单等类似的扣车凭证,处理完毕取车时,理应由车主交回扣车凭证,交警交还被扣 ...
asky 发表于 2009-8-13 12:07
坚决支持楼主,楼主反映的问题我也有同感,并且交警部门态度那是相当的恶劣。
作者: 理想掉到现实 时间: 2009-8-13 15:59
标题: 公安局有很多收费都有问题
公安局有很多收费都有问题
作者: 闲言片语 时间: 2009-8-13 16:01
标题: “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同志......”虽然时代不同,但警察的职责、使命是相同的!希望人民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份量!不要让金钱利益扭曲行政权力!
“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同志......”虽然时代不同,但警察的职责、使命是相同的!希望人民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份量!不要让金钱利益扭曲行政权力!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3 17:53
标题: [quote]“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同志......”虽然时代不同,但警察的职责、使命是相同的!希望人民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份量!不要让金钱利益扭曲行政
“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同志......”虽然时代不同,但警察的职责、使命是相同的!希望人民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份量!不要让金钱利益扭曲行政权力!
闲言片语 发表于 2009-8-13 16:01
支持!
作者: 沭河清波 时间: 2009-8-13 18:18
标题: 支持楼主。
支持楼主。
作者: wangzheguilai 时间: 2009-8-13 18:32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wangzheguilai 时间: 2009-8-13 18:34
标题: 自己一身绿毛还说别人是妖怪
自己一身绿毛还说别人是妖怪
作者: 友--- 时间: 2009-8-13 18:52
标题: 楼主提出的问题很好!!!!!希望交警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楼主提出的问题很好!!!!!希望交警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3 18:53
标题: [b] [url=http://bbs.0516k.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77030&ptid=384917
55# wangzheguilai
我保留追究你侵犯个人隐私的权利!
作者: 云在青山 时间: 2009-8-13 19:40
标题: [quote]我很怀疑某个跟帖人的动机,为什么老是跟楼主别?楼主反映的是正经事。
[size=2][color=#999999]kappa女 发表于 2009
我很怀疑某个跟帖人的动机,为什么老是跟楼主别?楼主反映的是正经事。
kappa女 发表于 2009-8-12 22:16
灵敏度很高呢~~
作者: 帅河马♀ 时间: 2009-8-13 21:22
标题: 大家不去违章不就不用扣车了吗?拉不出屎还赖茅坑臭!
大家不去违章不就不用扣车了吗?拉不出屎还赖茅坑臭!
作者: 骑狼放羊 时间: 2009-8-13 22:08
标题: 说来说去,还是不知道收费的钱去了哪里?
交警的工资能都透明化吗?
在某些国策上来讲还是国外有人权!!不是我卖国,也不是崇洋媚外!
说来说去,还是不知道收费的钱去了哪里?
交警的工资能都透明化吗?
在某些国策上来讲还是国外有人权!!不是我卖国,也不是崇洋媚外!
作者: 水深火热 时间: 2009-8-13 22: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钟吾人001 时间: 2009-8-13 23:30
标题: 说来说去,还是不知道收费的钱去了哪里?
交警的工资能都透明化吗?
说来说去,还是不知道收费的钱去了哪里?
交警的工资能都透明化吗?
作者: 钟吾人001 时间: 2009-8-13 23:33
标题: 使劲顶 刘局长马上就会看见 看见了后果很严重【308】
使劲顶 刘局长马上就会看见 看见了后果很严重【308】
作者: 无法无天 时间: 2009-8-13 23:55
标题: 一个停车场一年的费用多少,大家知道吗。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停车场一年交70万。大家想想这70万从哪来。还不是拼命的扣车。多收费。一辆三轮摩托10元一天。哪怕是你刚进
一个停车场一年的费用多少,大家知道吗。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停车场一年交70万。大家想想这70万从哪来。还不是拼命的扣车。多收费。一辆三轮摩托10元一天。哪怕是你刚进去出来,也10元。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4 14:55
标题: DD
DD
作者: 宁生 时间: 2009-8-14 15:15
标题: 公安部门肥死了 二代证拍摄费 车管所驾驶员服务费(怕收不到 借新驾驶证之名强制驾驶员现场拍) 这个社会就这鸟样 不光新沂 徐州车管所都这样搞 奉劝某些人闭嘴
公安部门肥死了 二代证拍摄费 车管所驾驶员服务费(怕收不到 借新驾驶证之名强制驾驶员现场拍) 这个社会就这鸟样 不光新沂 徐州车管所都这样搞 奉劝某些人闭嘴吧 在这么关系民生的帖子瞎搅和 你于心何忍
作者: 心置于岸 时间: 2009-8-14 15:26
标题: 乱收费 典型的
乱收费 典型的
作者: 約錠緈鍢 时间: 2009-8-14 15:55
标题: 强烈支持楼主的观点,希望交警部门解释!!!
强烈支持楼主的观点,希望交警部门解释!!!
作者: 約錠緈鍢 时间: 2009-8-14 15:56
标题: 强烈支持楼主的观点,希望交警部门解释!!!
强烈支持楼主的观点,希望交警部门解释!!!
作者: 饕餮 时间: 2009-8-15 06:37
标题: [color=red][/color]
[color=red]一石击起千层浪,问题何其这么多???[/color]
一石击起千层浪,问题何其这么多???
作者: 饕餮 时间: 2009-8-15 06:38
标题: [color=red][size=5]
[color=red]有官商勾结鱼肉百姓之嫌![/color]
[/size][/color]
有官商勾结鱼肉百姓之嫌!
作者: qanquo 时间: 2009-8-15 10:15
标题: 因违章造成的执法成本要用纳税人的钱去支付?
因违章造成的执法成本要用纳税人的钱去支付?
作者: 真我 时间: 2009-8-15 11:04
标题: 相互间存在利益关系
相互间存在利益关系
作者: 真我 时间: 2009-8-15 11:05
标题: 支持楼主建议
支持楼主建议
作者: 真我 时间: 2009-8-15 11:06
标题: 反映的问题希望领导重视
反映的问题希望领导重视
作者: 20090429 时间: 2009-8-15 13:17
标题: 支持楼主!!
支持楼主!!
作者: 虎口脱险 时间: 2009-8-15 13:46
标题: [quote]大家不去违章不就不用扣车了吗?拉不出屎还赖茅坑臭!
[size=2][color=#999999]帅河马♀ 发表于 2009-8-13 21:2
大家不去违章不就不用扣车了吗?拉不出屎还赖茅坑臭!
帅河马♀ 发表于 2009-8-13 21:22
违章与否与停车场收费是两把事 请勿混为一谈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程序和法规的事
作者: 老战友 时间: 2009-8-15 18:57
标题: [quote]
违章与否与停车场收费是两把事 请勿混为一谈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程序和法规的事
[size=2][color=#999999]虎口脱险 发表
违章与否与停车场收费是两把事 请勿混为一谈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程序和法规的事
虎口脱险 发表于 2009-8-15 13:46
强烈支持。
作者: 真我 时间: 2009-8-15 19:50
标题: 新沂的交通违章暂扣车辆地点,开发区“聚友”停车场
新沂的交通违章暂扣车辆地点,开发区“聚友”停车场
作者: 真我 时间: 2009-8-15 19:54
标题: 我认为该收,但收费有点太贵了,同意。
我认为该收,但收费有点太贵了,同意。
作者: 真我 时间: 2009-8-15 19:56
标题: 不要让金钱利益扭曲行政权力!
不要让金钱利益扭曲行政权力!
作者: 余则成 时间: 2009-8-15 23:46
标题: 一天40块还不给发票。
一天40块还不给发票。
作者: 2000cs 时间: 2009-8-16 00:00
标题: 顶,小金库
顶,小金库
作者: 钟吾人001 时间: 2009-8-16 00:04
标题: 涛姐同志 有没有看见老百姓呼声
涛姐同志 有没有看见老百姓呼声
作者: 天使之泪 时间: 2009-8-16 00:42
标题: 【308】关注民生
【308】关注民生
作者: 奇迹 时间: 2009-8-16 11:11
标题: 警匪一家亲嘛
警匪一家亲嘛
作者: 分水岭 时间: 2009-8-16 11:35
标题: 【308】【308】【308】【308】
【308】【308】【308】【308】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6 20:26
标题: [size=4]请参考外地相关政策文件在此方面的规定:[/size]
[align=center]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动车存放
请参考外地相关政策文件在此方面的规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巩义、固始、邓州、永城、项城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规范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机动车驾驶人的利益,促进汽车存放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利用价格杠杆,积极推动机动车存放服务向产业化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停车场建设。
二、积极引导下岗职工参与停车场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再就业。有条件的市、县,停车场看管人员应主要从下岗职工中择优录用。要加强对停车场看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停车场看管服务质量。
三、凡是具备封闭管理的停车场,必须实行凭证式管理。非封闭管理的停车场,包括开放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场,也应实行凭证式管理,暂不能实行凭证式管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凭证式管理。除咪表停车场外,其他停车场最迟于200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实行凭证式管理。
实行凭证式管理的停车场,要向车辆停放人提供停放和保管服务,并对停放和保管服务过程中机动车安全负责。暂没有实行凭证式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要低于实行凭证式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次收费的原则上每次收费不超过2元;计时收费的每次最高收费不超过4元。
四、省会城市、国家命名的旅游城市及国家级旅游景点、省管旅游景点的停车收费标准,要从严制定,要综合考虑经营成本和社会效益,防止旅游旺季乱涨价、利用垄断地位收高价等影响河南省形象的欺客、宰客现象发生。
五、除车主或驾驶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委托收费停车场对行政执法扣押车辆进行拖移、看管并向车主或驾驶人收取拖车费、停车看管费。由行政执法部门委托收费停车场对行政执法扣押车辆进行拖移、看管的,不得向车主或驾驶人收取拖车费、停车看管费。
六、各地要对停车场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审批规定的,要重新按规定程序报批;收费标准过高的要立即降低;收费行为不规范的,要规范管理;对只收费,不给票据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各地清理整顿结果于2006年3月31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6 20:33
标题: [b]广东省[/b]物价局粤价函[2007]450号《关于行政执法证据保存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中
明确指出:[color=Red]机动车停车费应按“谁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7]450号《关于行政执法证据保存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中
明确指出:机动车停车费应按“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得向行政相对人收取。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6 21:15
标题: [quote]..............和交警部门有协议 扣留摩托车停车费每天10元 和交警平分 .................
[size=2][co
..............和交警部门有协议 扣留摩托车停车费每天10元 和交警平分 .................
钟吾人001 发表于 2009-8-13 00:16
一个停车场一年的费用多少,大家知道吗。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停车场一年交70万。大家想想这70万从哪来。还不是拼命的扣车。多收费。一辆三轮摩托10元一天。哪怕是你刚进去出来,也10元。
无法无天 发表于 2009-8-13 23:55
如果上面两个说法成立的话,
那么交警部门一年大约应该支付给停车场停车费(属于证据保存费用)140万,
实际上交警部门不仅没有付出这笔钱,反而因为扣车收入了70万!!!
作者: 友--- 时间: 2009-8-16 21:45
标题: 从以上这么多的帖和文件看来,交警收了这么多的停车钱是属不合法的了
从以上这么多的帖和文件看来,交警收了这么多的停车钱是属不合法的了
作者: 友--- 时间: 2009-8-16 21:46
标题: 从以上这么多的帖和文件看来,交警收了这么多的停车钱是属不合法的了
怎么发不上去了???????????
从以上这么多的帖和文件看来,交警收了这么多的停车钱是属不合法的了
怎么发不上去了???????????
作者: 哪三条子 时间: 2009-8-16 21:57
标题: 我摩托车被拖过,就是移动公司斜对面的那个停车场,而且是被没有牌照的货车拖去的,大家每天都能看到那个无牌货车在交警执勤点卖命的拖车,忙得不亦乐乎
我摩托车被拖过,就是移动公司斜对面的那个停车场,而且是被没有牌照的货车拖去的,大家每天都能看到那个无牌货车在交警执勤点卖命的拖车,忙得不亦乐乎
作者: 自杀的鱼 时间: 2009-8-16 22:12
标题: 顶
顶
作者: 宁生 时间: 2009-8-16 22:22
标题: 公安局是不会回复的 自知理亏 六局没有这魄力免除停车费 只能像鸵鸟一样埋进沙里 只要牵扯到钱 都这样
公安局是不会回复的 自知理亏 六局没有这魄力免除停车费 只能像鸵鸟一样埋进沙里 只要牵扯到钱 都这样
作者: asky 时间: 2009-8-17 07:11
标题: dd
dd
作者: —做人要厚道— 时间: 2009-8-17 08:50
标题: 感觉是有点不那个
感觉是有点不那个
作者: 麻木 时间: 2009-8-17 11:21
标题: 政府应该设立停车场 而且是免费的 不然交警没有这笔支出 肯定还是委托停车场 网友喊的在响也没有用 这个事情其实很复杂
**应该设立停车场 而且是免费的 不然交警没有这笔支出 肯定还是委托停车场 网友喊的在响也没有用 这个事情其实很复杂
作者: 理想掉到现实 时间: 2009-8-17 11:47
标题: 问题是这些钱,不合法的钱是不是都被领导和谐了
估计没有用到正地
问题是这些钱,不合法的钱是不是都被领导和谐了
估计没有用到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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