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严重鄙视13月的粉红心情的言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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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微雨落花
时间:
2009-7-15 20:16
标题:
严重鄙视13月的粉红心情的言论!!!!1
625之后,论坛里的声音不一,但是也有个别人言语在挑战人忍耐的极限,就象
13月的粉红心情
,我不想重复他的话,不信大家可以去“给我的丈夫一个公道”这个帖子里去看一看。我们大多数人都不了解625当时的情形,但是这不能阻挡我们发表对事件的评论,谁是谁非,法律自有公断。中国的传统历来是死者为大,何况是死于非命的青年,他的错再大,也罪不至死,如果谁的身上都装一把刀,一有矛盾就靠刀来解决,还有公检法干什么?对于13月的粉红心情的言论,只有一个词:鄙视!!!论坛不是骂街的地方,请自重!
作者:
体元主人
时间:
2009-7-15 20:18
kl
作者:
西来意
时间:
2009-7-15 20:41
有道理。
作者:
s2121221
时间:
2009-7-15 20:46
世间自有公道
作者:
请你吃火锅
时间:
2009-7-15 20:47
支持
作者:
俺是农村人
时间:
2009-7-15 21:05
【307】
作者:
风姿秀逸
时间:
2009-7-15 21:28
支持!!!
作者:
二环路的里面
时间:
2009-7-15 22:16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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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知者无畏
时间:
2009-7-15 22:20
已有公检法的介入和处理了 怎么还有人反复在这争论 死者为大 安静的逝去 活着的人引以为戒 这样的争论和鄙视是会换回一个生命 还是会改变法律的公正
作者:
无知者无畏
时间:
2009-7-15 22:23
死者家属的心情大家要了解 还是少提及此事 会一次次撕开家人的伤口 相信法律 相信社会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判决
作者:
风吹屁屁凉
时间:
2009-7-15 23:04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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