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弱弱相问:论坛真的收钱删帖吗? [打印本页]

作者: 二七干渠.    时间: 2009-7-12 21:30
标题: 弱弱相问:论坛真的收钱删帖吗?
本帖最后由 新沂城市论坛 于 2009-7-12 21:40 编辑

听一个在某单位做头头的朋友炫耀说: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最近负面的帖子少了吗?是因为我们花钱了!
据说,城区某知名学校、某热点单位等等,都已每年数万元的价格,换取有帖子及时删除处理的资格。
据说,还会有花钱换版主或是超级版主的事情。

有人骂总归是不爽的,但也不能因此把网络监督 异化成这个样子吧?

建议版主不要删除。
毕竟我的还是很委婉的吗!!!


新沂城市论坛从没有楼主说的收钱删帖情况!新沂城市论坛欢迎广大网友监督,不管是谁,不管什么情况,如果出现收钱删帖的情况,哪个网友提供证据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新沂城市论坛将给予重奖,但是有些人无中生有的做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我们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新沂城市论坛。

作者: 打狗队长    时间: 2009-7-12 21:35
拿出事实,否则等于诬陷,有事实就可以走法律途径,道听途说没有任何意义。
作者: 三峡好人    时间: 2009-7-12 21: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三峡好人    时间: 2009-7-12 21: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打狗队长    时间: 2009-7-12 21:43
建议论坛公布不怀好意、寻衅滋事人的马甲,马甲不是坏事,但是用马甲说坏话搅浑水的,真的很没有素质。【257】
作者: 二七干渠.    时间: 2009-7-12 21:44
新沂城市论坛从没有楼主说的收钱删帖情况!新沂城市论坛欢迎广大网友监督,不管是谁,不管什么情况,如果出现收钱删帖的情况,哪个网友提供证据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新沂城市论坛将给予重奖,但是有些人无中生有的做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我们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新沂城市论。
感谢。那请你回答我,证据我可以自由公开,不会被你们采取修改、屏蔽等措施吗
作者: 二七干渠.    时间: 2009-7-12 21:45
本帖最后由 新沂城市论坛 于 2009-7-12 21:48 编辑

新沂城市论坛从没有楼主说的收钱删帖情况!新沂城市论坛欢迎广大网友监督,不管是谁,不管什么情况,如果出现收钱删帖的情况,哪个网友提供证据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新沂城市论坛将给予重奖,但是有些人无中生有的做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我们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新沂城市论。
感谢。那请你回答我,证据我可以自由公开,不会被你们采取修改、屏蔽等措施吗



完全可以,希望您也对您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负责任。请楼主将证据公布,我们试目以待。
--------新沂城市论坛

作者: 青山一剑    时间: 2009-7-12 21:52
强贴留名
作者: 裤爸爸    时间: 2009-7-12 21:55
哎,什么世道,收钱又怎么样,不犯罪,操心太多了,娱乐自己吧。
作者: cmm    时间: 2009-7-12 21:56
搬板子看热闹
作者: lyong668    时间: 2009-7-12 22:05
有一个错别字
作者: 枫叶流丹    时间: 2009-7-13 08:17
关注一下。
作者: 风吹屁屁凉    时间: 2009-7-13 11:18
【!0BE】
作者: 两小时三变    时间: 2009-7-13 11:36
0516kbbs41com
作者: ..悻.褔..    时间: 2009-7-13 11:41
楼主居心叵测啊~~~
作者: 云在青山    时间: 2009-7-13 11:41
发贴也好,跟贴也好;真知道也好,听来的也好~~~~证据是说话的第一条件~~如果说这样的事会发生的话,那么我第一个辞去版主~~第一次听到这样公开的内容来表述这件事~~在此可能很多版主都会和我一样的感觉到无奈和委屈了吧~~造谣者?知情者?无言了~~~~希望此贴进行追究,让事实真白于论坛,让版主挺胸做人~~
作者: 蓝霹雳    时间: 2009-7-13 11:46
谁拿这钱啊。那么多版友关注的事情,你说删就删了?给钱也不行啊。
原则问题
作者: 如雪    时间: 2009-7-13 11:47
同意云姐说的,说实话,有时删不删帖,很多版主都要顶着压力,我不知道这么多版主的无偿辛苦付出,换来却是这样的质疑,让人难过!
作者: 悟天克斯    时间: 2009-7-13 11:55
晕,谁给谁钱了?
这话说出来是要负责带,法律责任!
作者: 飞扬的鼓棒    时间: 2009-7-13 12:08
别的论坛收钱删帖现象很多,我也曾经接到一知名企业要求删帖给钱的要求,并且很诱人,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知道,论坛的版主和超版也明白,这样龌龊的事情在新沂城市论坛现在没有发生,以后也不会发生,如果有真凭实据的举报,我们所有人都会唾弃,必要时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类似问题。请广大板油朋友放心,只要没有突破论坛和互联网的管理底线,我们的版主不会删帖,更不会因为蝇头小利丧失人格。
作者: 流浪的新沂人    时间: 2009-7-13 12:15
别的论坛收钱删帖现象很多,我也曾经接到一知名企业要求删帖给钱的要求,并且很诱人,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知道,论坛的版主和超版也明白,这样龌龊的事情在新沂城市论坛现在没有发生,以后也不会发生,如果有真 ...
飞扬的鼓棒 发表于 2009-7-13 12:08


赞成。论坛是大家的论坛,我们在讲求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希望能客观理智看待问题.
作者: 恋上寂寞    时间: 2009-7-13 12:16
以事实为依据,为法律为准绳。
作者: 恋上寂寞    时间: 2009-7-13 12:16
坚决抵制信口雌黄!
作者: 大地文化传媒    时间: 2009-7-13 12:38
呵呵,我曾经遇过这种现象,是某单位一位代表直接来找我,因为他认识我,要求我把反映他们单位的帖子给删除了,当时要给我多少多少钱,我只说了一句:对不起,你就是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能给你删除.作为一个版主主要的目的就是维护论坛,维护网友的言论,象楼主这种居心不良的说法,你要对自己负责任的,我们作为版主,是问心无愧的!
作者: 来也    时间: 2009-7-13 13:25
扯淡,谣言中走过的会信你的邪?
作者: 骆驼    时间: 2009-7-13 14:08
没做过
作者: 星河    时间: 2009-7-13 15:18
同意云版主说的,说实话,有时删不删帖,很多版主都要顶着压力,我不知道这么多版主的无偿辛苦付出,换来却是这样的质疑,让人难过!
作者: 极度深寒    时间: 2009-7-13 15:22
楼主这样的帖子有什么意思??
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就把事情摆上来,把出鬼的人揪出来~~
作者: 极度深寒    时间: 2009-7-13 15:26
楼主说这话要负责任的。依据事实说话。
作者: Jones    时间: 2009-7-13 17:38
完全的不可信   请用事实说话!
作者: 朱子墨    时间: 2009-7-13 18:35
说那么多废话干吗
有证据拿出来
咱们是君子坦荡荡
不差那点钱
作者: 疏影横斜    时间: 2009-7-13 19:59
试想假如论坛收钱删帖,相信新沂城市论坛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没人再上论坛发帖)
试想假如论坛收钱删帖,相信发帖人肯定会举报或找论坛管理员;(管理人员肯定头大)
试想假如论坛收钱删帖,相信论坛拥有者早已暴富后卷铺盖走人;(选择论坛不是发财)
相信和谐新沂、相信论坛......
作者: 如雪    时间: 2009-7-13 20:27
楼上说的好~
作者: s2121221    时间: 2009-7-13 21:01
我买瓜子
作者: 钟吾布衣    时间: 2009-7-13 21:24
众所周知,论坛现在的版主都是实名制,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等都是登记在案的,而对论坛的其他版友都没这样要求。所以,这就给一些好事之人大开了方便之门,随便发个毫无根据的帖子便可以使的各位版友吵的喋喋不休。如果和电信部门,网监沟通好,对一些诽谤帖的IP进行追踪保存,为日后诉之法律保留第一手有效证据!
作者: 地道农村人    时间: 2009-7-13 21:32
在这发言的,多是重量级版主。
呼唤正义,支持正义!
作者: 云在青山    时间: 2009-7-13 23:47
众所周知,论坛现在的版主都是实名制,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等都是登记在案的,而对论坛的其他版友都没这样要求。所以,这就给一些好事之人大开了方便之门,随便发个毫无根据的帖子便可以使的各位版友吵的 ...
钟吾布衣 发表于 2009-7-13 21:24

言之有理!
作者: 风在云巅    时间: 2009-7-14 12:45
我小时候经常去27干渠洗澡!
作者: 二七干渠    时间: 2009-7-14 14:52
议题我不好说什么,不过,下回我也去注册几个如"云在青山.""临水人家.""悟天克斯."的马甲.
作者: 极度深寒    时间: 2009-7-14 14:53
试想假如论坛收钱删帖,相信新沂城市论坛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没人再上论坛发帖)
试想假如论坛收钱删帖,相信发帖人肯定会举报或找论坛管理员;(管理人员肯定头大)
试想假如论坛收钱删帖,相信论坛拥有者早已 ...
疏影横斜 发表于 2009-7-13 19:59

非常有道理
作者: 寒霜凝雪    时间: 2009-7-16 07:54
议题我不好说什么,不过,下回我也去注册几个如"云在青山.""临水人家.""悟天克斯."的马甲.
二七干渠 发表于 2009-7-14 14:52

他们只是回复你听朋友说的,并没指责是你说的,论坛吗大家都能说话讨论,我如果在外听到说论坛坏话,我也会发贴告诉各版主及管理员的,你也不要
介意,
作者: 二七干渠.    时间: 2009-7-16 23:34
诸位版主,我说的是论坛怎么着,没有说版主。想来大家也应该清楚我为什么这么说。

论坛没有这样的事情,我是不会乱说的。
想不到的是论坛的管理层真的是很有勇气的站起来说不!!【!807】

那好,请论坛的高层先回答我第一个问题吧:和城区的一些是否学校发生过业务关系?是什么业务?收了人家多少钱?

我还是认为,我不激进。你可以不回答,我可以不追问【!451】
作者: 风在云巅    时间: 2009-7-17 23:26
诸位版主,我说的是论坛怎么着,没有说版主。想来大家也应该清楚我为什么这么说。

论坛没有这样的事情,我是不会乱说的。
想不到的是论坛的管理层真的是很有勇气的站起来说不!!【!807】

那好,请论坛的高层 ...
二七干渠. 发表于 2009-7-16 23:34

论坛和版主是分不开的,你要是给国家提议,那能说没**党什么事吗?先搞清关系,有证据论证你的标题,就拿出来。没有的话,不要在这里煽风点火!
作者: 海天一色    时间: 2009-7-18 07:15
说那么多废话干吗
有证据拿出来
咱们是君子坦荡荡
不差那点钱
朱子墨 发表于 2009-7-13 18:35


那俺是小女子坦荡荡
不差那点钱。
作者: 海天一色    时间: 2009-7-18 07:16
言论自由不等于谣言一而不等于传言。
作者: 星河    时间: 2009-7-18 10:48
众所周知,论坛现在的版主都是实名制,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等都是登记在案的,而对论坛的其他版友都没这样要求。所以,这就给一些好事之人大开了方便之门,随便发个毫无根据的帖子便可以使的各位版友吵的 ...
钟吾布衣 发表于 13/7/2009 21:24



版主是为网友义务服务的。
作者: 款款风情    时间: 2009-7-18 20:02
楼主胆真小还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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