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家庭急救(简单有效) [打印本页]

作者: 苏新沃土    时间: 2009-7-11 17:29
标题: 家庭急救(简单有效)
炸伤

  1、如果炸伤眼睛,不要去揉擦和乱冲洗,最多滴入适量消炎眼药水,并平躺,拨打120或急送有条件的医院。

  2、如手部或足部被鞭炮等炸伤流血,应迅速用双手为其卡住出血部位的上方,如有云南白药粉或三七粉可以洒上止血。如果出血不止又量大,则应用橡皮带或粗布扎住出血部位的上方,抬高患肢,急送医院清创处理。但捆扎带每15分钟要松解一次,以免患部缺血坏死。

  手指切伤

  1、如果出血较少且伤势并不严重,可在清洗之后,以创可贴覆于伤口。不主张在伤口上涂抹红药水或止血粉之类的药物,只要保持伤口干净即可。

  2、若伤口大且出血不止,应先止住流血,然后立刻赶往医院。具体止血方法是:伤口处用干净纱布包扎,捏住手指根部两侧并且高举过心脏,因为此处的血管是分布在左右两侧的,采取这种手势能有效止住出血。使用橡皮止血带效果会更加好,但要注意,每隔20-30分钟必须将止血带放松几分钟,否则容易引起手指缺血坏死。

  脑溢血

  ★急救口诀:头向侧转

  ★典型症状:有高血压病史的人,由于气温骤降或情绪激动,突然发生口齿不清甚至昏迷。

  1、家属要克制感情,切勿为了弄醒病人而大声叫喊或猛烈摇动昏迷者,否则只会使病情迅速恶化。

  2、将病人平卧于床,由于脑压升高,此类患者极易发生喷射性呕吐,如不及时清除呕吐物,可能导致脑溢血昏迷者因呕吐物堵塞气道窒息而死。因此病人的头必须转向一侧,这样呕吐物就能流出口腔。

  3、家属可用冰袋或冷毛巾敷在病人前额,以利止血和降低脑压。

  酒精中毒

  1、对于昏迷者,确保气道通畅。

  2、如果患者出现呕吐,立刻将其置于稳定性侧卧位,让呕吐物流出。

  3、保持患者温暖,尤其是在潮湿和寒冷的情况下。

  4、检查呼吸、脉搏及反应程度,如有必要立即使用心肺复苏术。

  5、将患者置于稳定性侧卧位,密切监视病情,每10分钟检查并记录呼吸、脉搏和反应程度。

  失血性休克

  ★急救口诀:严密观察,防止失血。

  ★典型症状: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大量失血,血压为零。

  1、对于休克病人一定要注意,在用担架抬往救治处时,病人的头部应靠近后面的抬担架者,这样便于对休克者随时密切观察,以应对病情恶化。

  2、在将病人送往医院的途中,病人头部的朝向应与载他的交通工具(救护车、飞机等等)前进的方向相反,以免由于加速作用导致病人脑部进一步失血。

  3、如休克者是大月份孕妇,应让她取侧卧位,否则胎儿以及巨大的子宫会压迫血管,致使回心血量减少,加重休克。

  烫伤

  1、用冷水局部降温10分钟。

  2、用一块干净、潮湿的敷料覆盖。

  3、伤处肿胀时,去掉手表、手镯、戒指等,将敷料轻轻固定包扎,注意不要太紧。

  4、于伤处对侧系往绷带。

  烧伤处理

  1、若烧烧处皮肤尚完整,应尽快局部降温。如将其置于水龙头下冲洗约10分钟。这样会带走局部组织热量并减少一步损害。

  2、用一块松软潮湿、最好是消毒的垫子包扎伤处。注意不要太紧。

  3、若皮肤已被烧坏,用一块干净的垫子覆盖其上以保护伤处,减少感染危险。

  胃穿孔

  ★急救口诀:朝左侧卧。

  ★典型症状:胃溃疡患者,突然发生无法忍受的剧烈腹痛,且腹部发硬发胀,即极有可能突发胃穿孔。

  春节期间由于情绪波动或暴饮暴食之后,胃溃疡患者很容易并发胃穿孔,一旦发生上述症状,应立即考虑到胃穿孔的可能。在救护车到达之前,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捂着肚子乱打滚,应朝左侧卧于床。理由是穿孔部位大多位于胃部右侧。朝左卧能有效防止胃酸和食物进一步流向腹腔以致病情加剧。

  2、如果医护人员无法及时到达,但现场又有些简单医疗设备,病人可自行安插胃管。具体方法:将胃管插入鼻孔,至喉咙处,边哈气边用力吞咽,把胃管咽入胃中。然后用针筒抽出胃里的东西,这样能减轻腹腔的感染程度,为病人赢得治疗时间,记住此时病人也必须朝左侧卧。

  鱼刺卡嗓

  1、实行腹部挤压(如病人怀孕或过肥胖,则实施胸部压挤)。如患者无法站立,将其平放在坚固平面上,跨坐在病患腿上作腹部推挤五次,再检查有无将异物咳出。

  3、如用手指掏挖异物时,只在看得到异物才掏挖,不可盲目掏挖。

煤气中毒

  轻度中毒时,病人感头晕、乏力、恶心、呕吐、面色苍白。中毒严重,会出现呼吸困难、抽搐、昏迷。急救法是:立即打开门窗,把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解开病人衣扣使呼吸流畅,注意保暖防受凉形成肺炎。轻度中毒,可给他喝热茶,作深呼吸,迅速送医院抢救。

  木刺

  注意有无木刺残留在伤口里,由于木刺等残留就有可能使伤口化脓,被刺伤的伤口往往又深又窄,更有利于破伤风细菌的侵入繁殖和感染,故必须取出异物,消除隐患。

  手指被扎进木刺后,如果确实已将木刺完整拔出,可再轻轻挤压伤口,把伤口内的瘀血挤出来,以减少伤口感染的机会。然后碘酒消毒伤口的周围一次,再用酒精涂擦2次,用消毒纱布包扎好。 如果伤口内留有木刺,在消毒伤口周围后,可用经过火烧或酒精涂擦消毒的镊子设法将木刺完整地拔出来。如果木刺外露部分很短,镊子无法夹住时,可用消毒过的针挑开伤外的外皮,适当扩大伤口,使木刺尽量外露,然后用镊子夹住木刺轻轻向外拔出,将伤口再消毒一遍后用干净纱布包扎,为预防伤口发炎,最好服新诺明2片,每日2次,连服3-5天。若木刺刺进指甲里时,应到医院里,由医师先将指甲剪成V形再拔出木刺。

  切记!深的木刺刺伤后,都应到医院注射破伤风抗毒素(TAT),以防万一。

  眼中异物

  灰尘、煤屑、谷物、金属碎屑等异物眯了眼睛,顿时眼睛就睁不 开、流泪、疼痛、怕光、有异物感,十分难受,急忙之中用手揉 挤,想将异物揉出。其实这种做法使不得。因为异物在眼里经过 揉挤就可能损伤脆弱而灵敏的角膜,造成角膜溃疡、感染,影响 视力。揉挤还会使眼充血,结膜水肿。同时,手上有许多细菌, 揉眼时会把细菌带进眼里,引起炎症。

  指甲受挫

  1.指甲被挤掉时,最重要的是防止细菌感染。应急处理时,道先把挤掉指甲的手指,用纱布、绷带包扎固定,再用冷袋冷敷。然后把伤肢抬高,立即去医院。

  2.指甲缝破裂出血,可用蜂蜜对一半温开水,搅匀,每天抹几次,就可逐渐治愈。如果指甲破裂者是球类运动员,在治疗期间,如果需要继续打球,在打球之前,一定要用橡皮膏将手指末节包2-3层,加以保护,打完球后立即去掉,以免引起感染。

  3.如果因外伤引起甲床下出血,血液未流出,使甲床根部隆起,疼痛难忍不能入睡时,可在近指甲根部用烧红的缝衣针扎一小孔,将积血排出,消毒后加压包扎指甲。

  心脏骤停

  心跳骤停提示心脏突然停止跳动,大动脉搏动与心音消失,重要器官如脑严重缺血、缺氧,导致生命终止。这种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医学上又称猝死。

  引起心跳骤停最常见的是心室纤维颤动。若呼唤病人无回应,压眶上、眶下无反应,即可确定病人已处于昏迷状态。再注意观察病人胸腹部有无起伏呼吸运动。如触颈动脉和股动脉无搏动,心前区听不到心跳声,可判定病有已有心跳骤停。

  急救措施

  心脏骤停的抢救必须争分夺秒,千万不要坐等救护车到来再送医院救治。要当机立断采取以下急救措施进行心肺复苏。

  1、叩击心前区:一手托病人颈后向上托,另一手按住病人前额向后稍推,使下颌上翘,头部后仰,有利于通气。用拳头底部多肉部分,在胸骨中段上方,离胸壁20~30厘米处,突然、迅速地捶击一次。若无反应,当即做胸外心脏按压。让病人背垫一块硬板,同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观察病人的瞳孔,若瞳孔缩小(是最灵敏、最有意义的生命征象),颜面、口唇转红润,说明抢救有效。

  2、针刺人中穴或手心的劳宫穴、足心涌泉穴,起到抢救作用。

  3、迅速掏出咽部呕吐物,以免堵塞呼吸道或倒流入肺,引起窒息和吸入性肺炎。

  4、头敷冰袋降温。

  5、急送医院救治。

  酒精中毒

  酒精中毒是因摄入过多含乙醇(酒精)饮料引起中枢神经先兴奋后抑制的失常状态。一般可自愈,极少数严重者可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濒危状态昏迷不醒,频繁抽搐,呼吸浅慢,心率减慢,心搏无力,血压下降。呼吸心跳不规律,以致呼吸心跳停止。

  急救措施

  对轻度中毒者,首先要制止他再继续饮酒;其次可找些梨子、马蹄、西瓜之类的水果给他解酒;也可以用刺激咽喉的办法(如用筷子等)引起呕吐反射,将酒等胃内容物尽快呕吐出来(对于已出现昏睡的患者不适宜用此方法),然后要安排他卧床休息,注意保暖,注意避免呕吐物阻塞呼吸道;观察呼吸和脉搏的情况,如无特别,一觉醒来即可自行康复。如果患者卧床休息后,还有脉搏加快、呼吸减慢、皮肤湿冷、烦燥的现象,则应马上送医院救治。

  严重的急性酒精中毒,会出现烦燥、昏睡、脱水、抽搐、休克、呼吸微弱等症状,应该从速送医院急救。 注意:用咖啡和浓茶解酒不合适 .

作者: 舒海天阔    时间: 2009-7-12 12:22
谢谢楼主,介绍很详细,学习了
作者: 云在青山    时间: 2009-7-13 14:23
平时用得上
作者: xywx815    时间: 2009-7-13 19:13
记不住
作者: 虫儿飞    时间: 2009-7-13 21:21
好贴,顶.顶.顶
作者: 虫儿飞    时间: 2009-7-13 21:32
我觉得如果真遇到鱼刺卡嗓,最好去医院的五官科,请医生帮忙,用长镊子在镜下轻而易举就可取出,这可是他们的强项,并且还是免费的哦~
作者: 空中楼阁    时间: 2009-7-13 22:06
领教领教




欢迎光临 新沂城市论坛 (http://bbs.0516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