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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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队长打狗
时间:
2009-6-23 12:59
标题:
建议
尊敬的论坛执行官:你好,本人建议凡以前帖子大家都看过的应该给落沉下去或除掉,过去的事情,大家都看到也顶了,应该有个制度,帖子在论坛2个月以上的事情,论坛不加平看或点评!
作者:
星河
时间:
2009-6-23 13:01
【308】
作者:
dreamland
时间:
2009-6-23 15:05
这又不是信息网站,根本不需要这么做。
新沂就这么小的地方,哪有那么多的新闻发生。
我不赞成LZ你的观点。
作者:
疏影横斜
时间:
2009-6-23 16:15
同意楼主意见,都已经陈年累月的事情了,干嘛老被拉出来晒晒啊!!
作者:
小不点
时间:
2009-6-23 16:28
照顾新来的人,也是有必要的!!!
有人关注不是更好!!
作者:
枫叶流丹
时间:
2009-6-23 21:34
作为一种资料保存,还是有必要的。
作者:
三仙洞
时间:
2009-6-24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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