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队长打狗    时间: 2009-6-23 12:59
标题: 建议
尊敬的论坛执行官:你好,本人建议凡以前帖子大家都看过的应该给落沉下去或除掉,过去的事情,大家都看到也顶了,应该有个制度,帖子在论坛2个月以上的事情,论坛不加平看或点评!
作者: 星河    时间: 2009-6-23 13:01
【308】
作者: dreamland    时间: 2009-6-23 15:05
这又不是信息网站,根本不需要这么做。

新沂就这么小的地方,哪有那么多的新闻发生。


我不赞成LZ你的观点。
作者: 疏影横斜    时间: 2009-6-23 16:15
同意楼主意见,都已经陈年累月的事情了,干嘛老被拉出来晒晒啊!!
作者: 小不点    时间: 2009-6-23 16:28
照顾新来的人,也是有必要的!!!
有人关注不是更好!!
作者: 枫叶流丹    时间: 2009-6-23 21:34
作为一种资料保存,还是有必要的。
作者: 三仙洞    时间: 2009-6-24 12: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新沂城市论坛 (http://bbs.0516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