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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杜摩兰与意思自治原则 [打印本页]

作者: 企鹅第一    时间: 2009-6-16 16:01
此篇文章----------阳春白雪啊,和者盖寡。适合于法学探讨。不过,意思自治原则现在也是我国的民事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了(底线是在合法的大前提下的尊重当事人的自我愿望)。本文适合法界人员研讨。
作者: 一江山    时间: 2009-6-16 16:07
此篇文章----------阳春白雪啊,和者盖寡。适合于法学探讨。不过,意思自治原则现在也是我国的民事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了(底线是在合法的大前提下的尊重当事人的自我愿望)。本文适合法界人员研讨。
企鹅第一 发表于 2009-6-16 16:01

今年六月初,我到南京理工大学招聘一名单证员,有一个研究生是国际贸易专业的,我问她,民法原理上所说的意思自治原则,指的是什么?她回答:就按照自己意志行使民事权利。
作者: 企鹅第一    时间: 2009-6-16 17:38
不可能吧??堂堂研究生,不会出现这等低级错误啊。。。大概调侃罢了。。。。。。。。。。。。。
作者: 一江山    时间: 2009-6-17 07:07
不可能吧??堂堂研究生,不会出现这等低级错误啊。。。大概调侃罢了。。。。。。。。。。。。。
企鹅第一 发表于 2009-6-16 17:38

这是经常遇到的情况,一个五年前法本毕业生,来应聘人力资源主管,我问他法学基本知识,他说:我是来应聘人力资源岗位的,我说:你不是学法的吗?当然要问你本专业知识,看看你专业基础知识怎样。后来我考他几个法学名词:监护、合同与合同法、要约与承诺、无民事行为人等,他一个也没有回答上来。
   还有一个三十六岁先生,拿的是上海师范大学专科古汉语专业毕业证,奇怪了,专科段也有古汉语专业?且是三年前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证。湖北、湖南等地方,职业高校三年制专科,只在校学习一年就放出去找工作了,你想,一年内能学到什么理论知识?大专毕业?我看连以前中专都不如。民办高校以挣钱为目的了。
作者: 企鹅第一    时间: 2009-6-17 09:25
这大概也与个人的价值取向或学习的方法态度有关。关键在于自己。俺记得俺是半路出家的,届不惑方得法学学位(非全日制),何因?喜欢热爱不断充电也。
作者: 一江山    时间: 2009-6-17 11:15
这大概也与个人的价值取向或学习的方法态度有关。关键在于自己。俺记得俺是半路出家的,届不惑方得法学学位(非全日制),何因?喜欢热爱不断充电也。
企鹅第一 发表于 2009-6-17 09:25

年龄大一点的,有几个上过全日制法本?都是靠半路出家,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电视大学、职业大学等,什么形式不重要,关键看学力。
作者: 企鹅第一    时间: 2009-6-17 11:32
支持楼主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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