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近日,市**出台文件,划定我市秸秆禁烧重点区域。 根据文件规定,我市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为:城区(含城市规划区)周围30公里范围内,以及16个镇区、马陵山旅游风景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市镇公路和铁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 文件要求,市环保、农业、国土、水利、林业、农机、水产、农开等部门要严格强化秸秆禁烧执法和督查工作,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发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同时,要求各镇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快秸秆综合转化利用和水源保护。在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广秸秆气化、秸秆饲料加工、秸秆回收等秸秆综合转化利用技术,并严防秸秆抛河,污染水体,影响水资源安全。 | |
作者:薛君 责任编辑:王刚 |
欢迎光临 新沂城市论坛 (http://bbs.0516k.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