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强烈抗议! [打印本页]

作者: 悟天克斯    时间: 2009-4-22 16:27
标题: 强烈抗议!
最近在网上发现有人把本人的照片随便乱发。本人现在正式声明:如果再发现有人未经本人同意胡乱将照片发在网上,或者私自之间传送有损本人形象的照片,本人将保留追就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作者: 极度深寒    时间: 2009-4-22 16:30
这样不好~~
作者: xyhmc    时间: 2009-4-22 16:39
没有看见,看见就予以删掉
作者: 秋叶如阳    时间: 2009-4-22 16:41
肖像权被别人侵犯,应该抗议呢~~
“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作者: 秋叶如阳    时间: 2009-4-22 16:46
这样不好~~
极度深寒 发表于 2009-4-22 16:30

祝贺“极度深寒”!
刚荣升版主,说话就变得委婉了?
未经同意,擅自发别人照片,一句轻描淡写“这样不好”就结论了?有法律责任呢!
作者: 城市居民    时间: 2009-4-22 16:46
1# 悟天克斯
绳之以法
作者: 悟天克斯    时间: 2009-4-22 16:55
谢谢大家支持!
真的让人很气愤,也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作者: happy123    时间: 2009-4-22 17:04
不恶意的拿别人的肖像做文章就好,这也是人的道德问题。
作者: happy123    时间: 2009-4-22 17:04
不恶意的拿别人的肖像做文章就好,这也是人的道德问题。
作者: 极度深寒    时间: 2009-4-22 17:07
5# 秋叶如阳
包含了道德等一系列问题,而且是对人的不尊重
作者: 大眼瞪小眼    时间: 2009-4-22 17:20
1# 悟天克斯
尊重版友、尊重版主、尊重女性……是每一位网民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也是新沂人的道德品质。如是朋友之间开玩笑,也要有度。尊重朋友,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作者: 海天一色    时间: 2009-4-22 17:42
尊重了别人等于尊重了自己
作者: s2121221    时间: 2009-4-22 17:47
0516K308
作者: 天街小雨    时间: 2009-4-22 17:47
抗议!
作者: 恋上寂寞    时间: 2009-4-22 19:18
没有看见!!!
作者: 从容    时间: 2009-4-22 19: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酷酷的法拉利    时间: 2009-4-22 19:45
楼主照片是啥样的?发来看看、、、不知道我看过没有?
作者: 国士无双登金榜    时间: 2009-4-22 19:45
【287】
作者: 地道农村人    时间: 2009-4-22 19:51
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支持
作者: 心无旁骛    时间: 2009-4-22 20:30
呵呵~我怎么没看见你呢?
作者: 有个儿子叫蛋蛋    时间: 2009-4-22 21:08
没有见过
作者: 有个儿子叫蛋蛋    时间: 2009-4-22 21:09
没有见过
作者: 星河    时间: 2009-4-22 22:45
我也没见到
作者: 会飞的牛    时间: 2009-4-22 23:06
呵呵楼主生气了


楼主照片在哪呢?真想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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