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仪儿 于 2008-12-17 10:20 发表
“通过这种方式募集善款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我们在这儿募捐了吗?
“--新沂城市论坛管理层”
都有谁。
请问 蓝霹雳 就是管理层吗?
蓝霹雳
昨天 14:09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
这是由论坛系 ...
原帖由 仪儿 于 2008-12-17 10:42 发表
论坛管理层蓝霹雳 不要高高在上,一副官腔,一点人性化。
你说我们不合法,你太欠考虑了,也太武断了,你有没有打个电话咨询一下。
你想过要帮助吗?你献爱心了吗?你捐过一分钱了吗。你有什么权利对别人说三道四 ...
原帖由 仪儿 于 2008-12-17 11:03 发表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我希望恢复我的贴,让大家看看,我真的不是在无理取闹,得了白血病的崔歌是我们新沂的孩子,她真的需要你我的共同呵护,生命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她真的需要你我的共同关爱。
由己及人,不 ...
原帖由 仪儿 于 2008-12-17 11:03 发表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我希望恢复我的贴,让大家看看,我真的不是在无理取闹,得了白血病的崔歌是我们新沂的孩子,她真的需要你我的共同呵护,生命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她真的需要你我的共同关爱。
由己及人,不 ...
原帖由 新沂城市论坛 于 2008-12-17 10:48 发表
再次请楼主冷静,我们可以诚恳的和您解释:如果是你说的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一中在本论坛发起倡议,在我们核实后,我们不但不删除,还将置顶一段时间,尽力帮助宣传。因为您是个人发布,我们没有办法 ...
原帖由 少来这一套 于 2008-12-17 11:52 发表
管理层一再说明劝捐主体需要“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一中”等组织,我记得“08年末一封感人的倡议书”就是一中团委得到市团委同意后发布的呀!也不合适吗?不要一棍子打死,可以劝说或屏蔽个别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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