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奥运游泳冠军孙杨站出来称急需自己个人团队“杨之队”;但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却回应称,游泳中心就是孙杨的经纪人,并正在为其组建“杨之队”。
而知情人透露,两种不同声音的背后其实是游泳中心和孙杨之间就他的经纪权正展开角力博弈。孙杨是第一个跳出来挑战“中心包办”经纪权的模式,刘翔都没有这样做过。
据《潇湘晨报》报道,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孙杨方面和游泳中心之间的矛盾相当深:“去年孙杨在微博上公开自己‘被代言’的事大家都知道,孙杨本人和他家里对中心的这种做法其实很不满,因为在孙杨的商业代言中,中心拿走了太多利益。最后结果是,中心安排的代言孙杨不要,组织的活动孙杨不去。”
这位知情人还表示,“事实上孙杨方面通过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已签下了一家经纪公司,但得不到游泳中心的承认。多方角力,导致许多不和谐的声音,例如说孙杨耍大牌,此前还有消息说孙杨私自穿自己签下的赞助商品牌的衣服等等。”
据悉,伦敦奥运会后孙杨的商业价值剧增,导致各方的博弈更加激烈:“孙杨的市场价值被评估为2亿人民币一年,他的商业代言覆盖13个行业,每个行业将选择一个品牌作为代言,报价都是一年800万。”
除了丁俊晖、姚明和李娜等体制外运动员,包括刘翔、林丹在内的体育明星的商业开发权益都是被各个中心所包办。这位知情人透露,“孙杨是体制内运动员站出来挑战传统模式的第一人,毕竟孙杨的能力摆在那,中心也需要靠他继续拿奥运金牌。”
成名的烦恼
孙杨的广告收入有2/3要分给别人
伦敦奥运会后,孙杨成为中国体坛的领军人物,然而这个被美联社称为“中国后刘翔时代最具备明星潜质”的奥运冠军或许也是中国奥运冠军榜单上负面新闻最多的一位。而且围绕着孙杨的经纪代理权之争也愈演愈烈。
奥运后竟无新赞助
在品牌商看来,孙杨具备中国体育新贵的所有条件:从事主流项目;外貌条件良好;能在未来多年中保持优异成绩。雅典奥运后到北京奥运前,实现中国男子田径零突破的刘翔所代言的品牌达到14个,仅2004年当年收入就超过1亿元。李娜在去年法网夺冠后3个月内就拿到10个广告合约。外界预测,伦敦奥运会后孙杨将成为体育和商业双丰收的偶像。
然而,伦敦归来之后,承受着成名带来的烦恼的同时,孙杨并没有增加一个新的赞助商。相反,各种负面新闻时常让他尴尬不已。
商业开发归属数次交锋
在商业开发归属以及商业代言的利益分配问题上,这不是游泳管理中心与孙杨的第一次交锋。
去年上海世游赛,孙杨因为身穿361°服装出席发布会,跟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交恶。后者怀疑孙杨私下签约,孙杨则称运动服是“别人递上来的”。
随后,孙杨又因“代言”问题,在微博上公开炮轰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表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言”,出席了游泳队与某茶饮料的签约仪式。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尚修堂当时曾表示:“国家队让孙杨参加签约、代言的活动没有任何问题,孙杨作为国家队的一员,是有义务参加代言活动的。”
管理办法专管孙杨
因此去年5月,游泳中心在下发的《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经营、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中则规定,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因此,在役运动员必须经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批准,方可进行广告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在役运动员参与商业广告活动及社会活动,必须征得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同意,并由中心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闵捷就表示:“在中国体育圈,只有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职业化项目有经纪人,像游泳、体操、举重等项目是奥运优势项目,国家队是控制的。经纪人就是帮运动员做无形资产开发,比如广告、代言等,如果有经纪人的话会影响他训练和比赛的成绩,国家队不会允许。”
仅1/3广告收入归个人
在役运动员从事商业广告的收益,由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接受并进行分配。在孙杨的“被代言”风波中,尚修堂解释了赞助收入,他还表示,中心特别考虑了重点运动员的利益,“一般来说是中心分1/3,参加广告和活动的运动员分1/3,剩下的1/3作为大赛运动员奖励。而且如果成绩好,我们还会跟赞助商申请,给一些教练员、工作人员再分一些,要照顾到整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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