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强烈谴责“义工” 希望有诚意的道歉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羊乖乖☆    时间: 2008-9-6 10:18
标题: 强烈谴责“义工” 希望有诚意的道歉
2008年9月4日下午一个名为:“义工”的帐户以《我最关心的事》为标题,在新沂门户科技有限公司下辖的新沂城市论坛里毫无根据的大肆造谣,对新沂义工联合会进行严重的污蔑和诽谤。在短短的几小时里,点机率上千。对新沂义工联合会在社会上的声誉造成的严重的不良影响。
     强烈要求“义工”在报纸上 电视和网络上刊登广告向一直默默奉献的义工们道歉。
作者: 纪宇利    时间: 2008-9-6 10:21
0516K308
作者: 丄禘葆祐小蔡    时间: 2008-9-6 10:21
0516kbbs26com 0516kbbs26com 0516kbbs26com 闹大了。。。
作者: 花开荼蘼    时间: 2008-9-6 10:26
道歉就完了?


“义工”攻击的是一个社会团体
还是慈善机构  应该收到法律的惩治
作者: 海天一色    时间: 2008-9-6 10:28
伤的是心

何况是无情的语言?
作者: ◇﹎煙消雲散    时间: 2008-9-6 10:32
已经形成了很大的反响。。不是道歉那么简单了。。
作者: ☆凌☆    时间: 2008-9-6 10:32
好象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 心相惜    时间: 2008-9-6 10:37
楼顶楼上的
作者: 整天乱折腾    时间: 2008-9-6 11:39
影响很坏 非常不好
可能会给义工联合会将来的工作带来负面麻烦

希望板油门说话要以事实为依据
否则就是散布谣言了
成为法律上的诽谤了 这不是开玩笑的
作者: 蓝霹雳    时间: 2008-9-6 11:40
原帖由 整天乱折腾 于 2008/9/6 11:39 发表
影响很坏 非常不好
可能会给义工联合会将来的工作带来负面麻烦

希望板油门说话要以事实为依据
否则就是散布谣言了
成为法律上的诽谤了 这不是开玩笑的


严重支持!
作者: lin99541    时间: 2008-9-6 12: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马踏飞燕    时间: 2008-9-6 12:34
如果法律介入,就不是道歉这样简单了~

[ 本帖最后由 如雪 于 2008-9-6 12:38 编辑 ]
作者: 虎虎生威    时间: 2008-9-6 12:40
原帖由 心依旧 于 2008-9-6 12:34 发表
如果介入法律,就不是道歉这样简单了~

对头!这是两码事,道歉是个人行为,澄清也是双方的责任,法律制裁违法的人。
作者: 方正    时间: 2008-9-6 12:40
不发表意见。
作者: 下弦月    时间: 2008-9-6 12:44
0516K308 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 望风的鸟    时间: 2008-9-6 13:26
0516K308 0516K308 0516K308 0516K308 0516K308 0516K308
作者: NJ秋木    时间: 2008-9-6 13:35
散布谣言者,最终会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Y子。
作者: penglu    时间: 2008-9-6 15:30
原帖由 海天一色 于 2008-9-6 10:28 发表
伤的是心

何况是无情的语言?




作者: 骆驼    时间: 2008-9-6 19:15
原帖由 丄禘葆祐小蔡 于 2008-9-6 10:21 发表
0516kbbs26com 0516kbbs26com 0516kbbs26com 闹大了。。。


很大
作者: 消费指南    时间: 2008-9-6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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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zxy000    时间: 2008-9-6 20:01
天哪,他倒霉了,玩火自焚,不过,还是饶了人家吧,都诚心诚意道歉了,杀人不过头点地。
作者: 有几说几    时间: 2010-8-27 21:19
【31】
作者: 银元交易中心    时间: 2010-8-28 00:59
0516kbbs89com
作者: 长风破浪    时间: 2010-9-2 18:42
如果有证据表明他是无中生有,那么楼主的建议可以考虑
作者: 义愤填膺啊    时间: 2010-9-25 12:03
【308】
作者: jsyinchen    时间: 2010-10-4 19: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与狼共舞==    时间: 2010-10-5 23:25
0516kbbs60com
作者: 神马    时间: 2010-10-20 11:38
这些真正该删的帖子 咋就没人删了呢。?

补充内容 (2010-10-20 11:38):
我说的是 那个造谣的帖子,不是本贴~~~
作者: wy61301    时间: 2010-11-10 17: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夢園居士    时间: 2010-11-14 02:59
0516kbbs60com
作者: 夢園居士    时间: 2010-11-14 02:59
0516kbbs59com
作者: 天邊浮雲    时间: 2010-11-16 23:42
0516kbbs2com
作者: 迷失……    时间: 2010-11-22 09:41
【!F37】
作者: 夜鹰    时间: 2010-12-9 13:56
【!70D】
作者: 建设美好新沂    时间: 2010-12-17 21:33
【307】
作者: 探针    时间: 2010-12-27 12:04
【!70D】
作者: liluzailushang    时间: 2011-1-1 15:45
什么情况啊?
作者: 沂新民    时间: 2011-1-4 15:56
污蔑义工,它们很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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