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在饭店吃饭,消毒餐具到底要不要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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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J秋木
时间:
2008-1-9 16:15
标题:
在饭店吃饭,消毒餐具到底要不要收钱?
相信现在很多人去餐馆或是酒楼用餐都会发现那些餐桌上摆放着一套套包装精美的餐具,
那就是可回收一次性
消毒餐具
,需支付一元的使用费,
对此很多人不解,餐饮企业为什么要加收这一元钱?这合理吗?
前天看今日说法,有一家火锅店,用了一种筷子,收一元,后来被人告了,那家店。以后再也不敢在收这一块钱了。
那咱想问。这一块钱,要收吗???
收费餐具和我们去一些
饭店吃饭
使用的一次性筷子和湿纸巾一样,也是收一块钱,按道理饭店应该给我们免费使用筷子和纸巾,为什么还
要收钱
?
以及什么开瓶费、桌布费之类的收费,其实都应该又饭店提供的,如果要消费者买单,就得提前说明,消费者在消费之前要明白所收费的项目。这样消费者可以选择用不用或者
要不要
。
我不反对使用
消毒餐具
,也不反对要消费者买单,一块钱对希望保持健康的人来说是不算什么,但是我要消费的明白,用不用是我的权利。
另外也希望饭店的卫生要搞好,这样也是一种渠道,毕竟病从口入。现在乙肝盛行,在外面吃饭,我时刻有点担心,过去我
在饭店
使用的餐具总是用开水烫烫再用,现在有了这个东西后,虽然要自己掏钱,但是起码来说心理有点好受点,用的放心,这些东西我想如果卫生不达标或者没有消毒,我觉得应该不会出现在市场上,对这个新鲜事物,刚开始应该都市很规范的,否则新生事物不会长久。
另外我发现现在有些餐具消毒厂家在包装上只有电话,没有厂址,我觉得这样的厂家应该取消,有厂址,起码消费者用的放心,出了事可以找厂家和专门的环保消毒设备,化学物品消毒的要杜绝。另外也便于我们这些消费者去看看和参观是如何消毒,是否真的消毒,是否属于环保,没有任何化学消毒存分,真正使消费者用的放心、使的舒心。
因此,我鼓励使用这些东西,毕竟卫生、环保、安全,起码减少传染性病菌,但是我觉得要分场合使用,使用之前,要事先向消费者说明此东西要收费,如我不需要,饭店要提供免费卫生的餐具。另外比如什么一次性筷子、湿纸巾之类的也应该这样。
作者:
错过就是过错
时间:
2008-1-9 18:30
消毒餐具本来就是餐饮企业应该提供的,不该另外收食客钱。
作者:
张琳婧
时间:
2008-1-9 19:45
钱迷
哼。
不该收
作者:
快乐每天
时间:
2008-1-9 20:08
其实是件好事。
我一般都给小孩子用那种消毒的餐具。
作者:
任风来
时间:
2008-1-9 22:38
坚决反对,一致抵制!0516k76A
作者:
雷鸣
时间:
2008-1-16 16:36
这个问题新沂消协好象有答复,请一楼查查看。
作者:
钟吾布衣
时间:
2008-1-19 00:39
要是不明收就加菜里了,还不一样
作者:
稻草人
时间:
2008-1-21 22:56
其实新沂的消毒餐具并不怎么卫生.........,以后出去吃饭自己带餐具最安全和卫生了......YC48YC YC48YC
作者:
雷鸣
时间:
2008-2-15 14:23
标题:
关于一楼消费餐具问题的答复
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卫生,是餐饮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都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餐饮经营者应保证餐具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作为法定义务的承担方,餐饮企业应当承担餐具消毒费用,而不得将义务转嫁给消费者。至于餐饮企业通过什么方式对餐具进行消毒,到哪里消毒,是餐饮企业自身的选择,其产生的费用应由餐饮企业自行承担,不能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消费者协会认为;消费者在就餐时,餐饮企业提供包括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务,是长期以来已获社会共同认可、约定俗成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行业服务标准,是经营者的随附义务,也是消费者接受就餐服务时的前提。服务产生的费用是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其费用已包括在菜肴价格内。现在,部分餐饮企业将这些长期以来向消费者提供的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转嫁随附义务,违背了餐饮业的诚信原则。而众多消费者是在就餐时为了避免与经营者发生冲突而被迫接受额外收费,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害。目前部分餐饮企业的类似行为,是巧立名目重复收费,应予抵制。消费者即便使用了收费餐具也可拒绝“埋单”。
市消协指出;“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经营者良性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的经营环境,是建立在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的基础上的,要与消费者建立相互信赖的消费关系。而部分餐饮企业取消传统配套服务、降低服务标准、巧立收费项目的做法,从个体上看损害的是部分消费者的利益,而从整体上看是破坏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损害了整个餐饮行业的经营环境,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作者:
城市猎人
时间:
2008-2-17 20:28
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
作者:
简单
时间:
2008-2-20 17:12
有不要钱的.
但不是消毒过的.
作者:
☆凌☆
时间:
2008-2-23 10:14
这个本来就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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