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请问这个还是删了吧,是什么意思?难道我这帖子碍到您眼了? [打印本页]

作者: z8951072    时间: 2012-7-2 22:23
标题: 您的主题 [url=http://bbs.0516k.com/thread-833934-1-1.html][color=#810081]原新沂市副市长鲍洪俊夫
您的主题 原新沂市副市长鲍洪俊夫妇无道德逼得儿媳无活路 自毁房屋抗争<转>大眼瞪小眼 删除
还是删了吧。如有疑义请到《办公室》版块投诉。

作者: z8951072    时间: 2012-7-2 22:24
标题: 本来都打算睡觉了的,我接到这条信息..让我一下没心情了
本来都打算睡觉了的,我接到这条信息..让我一下没心情了
作者: 雅歌独奏    时间: 2012-7-2 22:25
标题: {:soso_e132:}关注.
{:soso_e132:}关注.
作者: z8951072    时间: 2012-7-2 22:26
标题: {:soso_e111:}要解释...!!!
{:soso_e111:}要解释...!!!
作者: 八月八    时间: 2012-7-2 22: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八月八    时间: 2012-7-2 22: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8951072    时间: 2012-7-2 22:29
标题: {:soso_e103:} 那好好的删帖子干嘛,这次可不是什么网警...
{:soso_e103:} 那好好的删帖子干嘛,这次可不是什么网警...
作者: 八月八    时间: 2012-7-2 22: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8951072    时间: 2012-7-2 22:32
标题: [quote][size=2][color=#999999]八月八 发表于 2012-7-2 22:28[/color] [url=forum.php?mod=
八月八 发表于 2012-7-2 22:28
呵呵,每次都死这样,封了帖子,或者删掉了,然后询问的话,会说是网警所为...让他锁去吧!    是这个回复吗?

不是这个回复,我看着这个帖子都有心情,8000多浏览,证明着什么..好好的删了干嘛.
作者: z8951072    时间: 2012-7-2 22:32
标题: {:soso_e148:}{:soso_e148:}不理解。不理解
{:soso_e148:}{:soso_e148:}不理解。不理解
作者: z8951072    时间: 2012-7-2 22:37
标题: [quote][size=2][color=#999999]八月八 发表于 2012-7-2 22:31[/color] [url=forum.php?mod=
八月八 发表于 2012-7-2 22:31
领导关爱你,才会删除你的回复。理解万岁吧!

补充内容 (2012-7-2 22:32):

{:7_590:}请问办公室在哪里
作者: 栩樉    时间: 2012-7-2 22:51
标题: 也为你好,不删有人会去你家查水表,你懂得
也为你好,不删有人会去你家查水表,你懂得
作者: 沧月    时间: 2012-7-2 22:52
标题: 没记错的话,我记得有个帖子,说的是此儿媳希望别人不要再掺和她的家事了。 为什么楼主还要发并且对于大眼版主的操作有疑问呢?
没记错的话,我记得有个帖子,说的是此儿媳希望别人不要再掺和她的家事了。
为什么楼主还要发并且对于大眼版主的操作有疑问呢?
作者: 天涯夜雨    时间: 2012-7-2 22:56
标题: 点击率太高,导致删帖的吧?
点击率太高,导致删帖的吧?
作者: z8951072    时间: 2012-7-2 23:04
标题: [quote][size=2][color=#999999]沧月 发表于 2012-7-2 22:52[/color] [url=forum.php?mod=r
沧月 发表于 2012-7-2 22:52
没记错的话,我记得有个帖子,说的是此儿媳希望别人不要再掺和她的家事了。
为什么楼主还要发并且对于大眼 ...

麻烦这位版主,看下这个帖子是哪年发的好吗,两年了...
作者: z8951072    时间: 2012-7-2 23:04
标题: 我纠结的不是说什么的事情,是帖子好吗,
我纠结的不是说什么的事情,是帖子好吗,
作者: JINMUGU    时间: 2012-7-2 23:47
标题: 做官员家的媳妇难吗
做官员家的媳妇难吗
作者: 沧月    时间: 2012-7-3 07:40
标题: [quote][size=2][color=#999999]z8951072 发表于 2012-7-2 23:04[/color] [url=forum.php
z8951072 发表于 2012-7-2 23:04
麻烦这位版主,看下这个帖子是哪年发的好吗,两年了...

既然人家当事人都说了不要别人插手了,楼主你就当这帖子没发过吧,自己图个心里安稳,不是么
作者: 骆驼    时间: 2012-7-3 08:54
标题: 帖子内请勿涉及当事人真名 谢谢支持
帖子内请勿涉及当事人真名  谢谢支持
作者: 大眼瞪小眼    时间: 2012-7-3 10:31
标题: 楼主你好,关于这个帖子,在你转贴之前已有版友发帖,论坛管理层曾经发帖说明,不适合在论坛公开发布,宜通过相关途径处理。后又有版友转帖,均做删除处理,并
      楼主你好,关于这个帖子,在你转贴之前已有版友发帖,论坛管理层曾经发帖说明,不适合在论坛公开发布,宜通过相关途径处理。后又有版友转帖,均做删除处理,并且已有“版主告诉”你。你这个帖子应该属于遗漏,如果没人顶起,或许不被发现。但你昨晚通过跟帖方式顶起,故而删除。从你最后的跟帖可以看出,你已知道这是属于要删除的帖子,对帖子“原来还在”表示怀疑,因此告之你,还是删了吧,请勿纠结。




欢迎光临 新沂城市论坛 (http://bbs.0516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