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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安网评:禁止打印控告材料是一封举报信~转 [打印本页]

作者: 爱在钱途    时间: 2024-5-3 09:43
标题: 西安网评:禁止打印控告材料是一封举报信~转
西安网评:禁止打印控告材料是一封举报信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4/05/03 07:32 阅读量:12338
  4月29日,上海一律师在网上发视频,称他和团队在江苏省宿迁市就一个案子做投诉走访工作,来到当地一家打印店打印相关材料时,却被店主告知因该材料涉及控告内容不能为其打印。当地一派出所回应:“有这种规定存在”。(新黄河客户端5月1日)

  据报道,根据当地多家打印店人员反映,包括控告材料、官方文件、信访资料以及难以界定性质的资料均在禁止打印之列,这是公安部门的规定,违规者将面临2000元~5000元的罚款。

  很明显,当地公安部门禁止打印控告材料,这不仅是一种赤裸裸的野蛮霸道行径,更是一种权力腐败行为。

  当地公安部门为何禁止打印控告材料?答案不言自明。无非就是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在行使职权方面存在过错是事实,但又生怕被群众控告而自觉理亏,于是,便干脆让公安部门出面,明令禁止打印控告材料。

  其实,明眼人一看便知,禁止打印控告材料就是一封最好的举报信。试想,如果相关政府部门身正不怕影子斜,至于让公安部门出面明令禁止打印控告材料吗?可见,对于禁止打印控告材料事件,上级有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必须彻查严惩。

  一方面,上级有关部门应彻查事件的真相。首先,要查明禁止打印控告材料背后的主使者是谁?其次,要查明控告材料背后的真问题,看看哪些控告材料是真实的,这些控告材料到底是控告谁?控告者是否存有冤屈得不到伸张?

  另一方面,上级有关部门应严肃查处事件的责任人。如果禁止打印控告材料是受某些人的主使,那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责、问责处理。如果控告材料真实,那就应严肃查处被控告的当事人,既还控告人一个申诉的权利,又让控告人的冤屈得到及时伸张。

  此外,对于公安部门的权力腐败行为,相关部门也要严肃追责、问责处理,既要责成立即整改,又要责成公开道歉,除了及时纠正禁止打印控告材料的禁令之外,还应畅通民众申诉、控告的渠道,做到民有所诉、我有所应,从而树立好形象,赢得好口碑。切莫因类似禁止打印控告材料这样的权力腐败,而让民众对公安部门的公信力失去信任。

  廖卫芳

编辑:黄坤
作者: 唧唧歪歪007    时间: 2024-5-4 08:54
路过
作者: 超级暖男乄    时间: 2024-5-4 10:00
当官的怕出事,不去解决问题,有事去捂,去打压,最终纸包不住火
作者: xxyfeng    时间: 2024-5-4 13:17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政府要维护好自己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
作者: 爱在钱途    时间: 2024-5-5 14:14
超级暖男乄 发表于 2024-5-4 10:00
当官的怕出事,不去解决问题,有事去捂,去打压,最终纸包不住火

明白人
作者: 爱在钱途    时间: 2024-5-5 14:15
xxyfeng 发表于 2024-5-4 13:17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政府要维护好自己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

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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