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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律的漏洞----这样做法可以绕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实体审查环节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江山    时间: 2024-3-5 16:30
标题: 法律的漏洞----这样做法可以绕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实体审查环节
法律的漏洞---这样做法可以绕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实体审查环节
如果劳动者不按照仲裁委通知按时参加开庭审理(也不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庭),则以“忘记时间”“记错时间”等理由回复,此时,劳动争议仲裁委一般会按视为撤诉处理,送达《仲裁决定书》,尔后仲裁申请人会再次提起仲裁申请,此时仲裁委会按照《仲裁规则》规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这时申请人则持仲裁委送达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那么问题来了,有些仲裁申请人就故意想绕过仲裁实体审查的环节,将案件起诉到法院。这样一来,仲裁制度将形成虚设,给某些仲裁申请人钻法律空子了。
也有人问,法院审理普通民事案件如果按撤诉处理的,原告可以再次起诉,可要知道,民事起诉案件要收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一般不退诉讼费,具有经济惩罚性,当事人必定对钱的损失产生㥜惧,而劳动仲裁按照法律是不收仲裁费的,案件到了法院只收10元,有的法院免费,所以仲裁申请人无㥜惧性,可绕过仲裁实体性审查环节,仲裁制度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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