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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的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顽兔斯瑞    时间: 2022-4-22 14:58
标题: 关于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的通告
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的重要源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须坚决依法严惩。为持续深入推进“断卡”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铲除滋生犯罪的灰色土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包括电话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具有主动投案等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通告发布后仍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惩处。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及非法出租、出售、转借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及非法出租、出售、转借电话卡、银行卡、微信号、QQ号违法犯罪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争取从宽处理。凡在本通告发布后,继续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和非法出租、出售、转借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抓捕归案,依法严惩。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从事“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在开办电话卡、银行卡过程中,主动配合通信运营商及银行核验身份。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出租、出售、转借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线索,掀起一场打击治理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民战争。
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直接到辖区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沂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新沂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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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MUGU    时间: 2022-4-22 19:17
现在所有银行都在发什么消费卡?有的人手里都是几十张普通人永远看不懂???
作者: 皓月之明    时间: 2022-4-23 10:05
最后编辑注才是亮点,管理越来越严了……
作者: 钟吾蜘蛛    时间: 2022-4-23 10:10
防止诈骗
作者: 顽兔斯瑞    时间: 2022-4-23 11:58
皓月之明 发表于 2022-4-23 10:05
最后编辑注才是亮点,管理越来越严了……

针对这种管理严格是好事,这些都是网络电信诈骗赖以存在的基础,非实名的电话卡、银行卡,往往都是这帮人作案的必备条件。
作者: 皓月之明    时间: 2022-4-23 16:28
顽兔斯瑞 发表于 2022-4-23 03:58
针对这种管理严格是好事,这些都是网络电信诈骗赖以存在的基础,非实名的电话卡、银行卡,往往都是这帮人 ...

现在回复怎么都需要审核了?
作者: xyzwr    时间: 2022-4-24 08:03
皓月之明 发表于 2022-4-23 10:05
最后编辑注才是亮点,管理越来越严了……

管理严是好事
作者: 六六    时间: 2022-4-24 08:47
支持,全民反诈。
作者: 春暖人间    时间: 2022-4-25 17:41
严防诈骗要从源头抓起
作者: wind1    时间: 2022-4-26 07:35
公安部今年专项行动之一
作者: 走一生的路    时间: 2022-4-2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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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畅游论坛自由人    时间: 2022-4-27 07:54
关注!
作者: 新沂123民意    时间: 2022-4-27 10:34
别贪小便宜
作者: 弟子初学    时间: 2022-4-27 12:24
诈骗
作者: 吾亦随风飘    时间: 2022-4-2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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