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后夫行为是否机构犯罪?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江山    时间: 2020-11-15 15:12
标题: [案例分析] 家住湖北省某县的陈女士,今年39岁,中专学历,民办医院工作,执业医师职业,五年前与前夫离婚,当时十岁儿子随父亲生活,她按月付10
[案例分析]
       家住湖北省某县的陈女士,今年39岁,中专学历,民办医院工作,执业医师职业,五年前与前夫离婚,当时十岁儿子随父亲生活,她按月付1000元抚养费。后夫大她五岁,初中学历,小商人,三年前与前妻离婚,儿子现年22岁承随他生活,女儿现年 十岁判归前妻生活,他按时月1000元抚养费。一处配房判归前妻(在女儿名下)。
     陈女士与后夫结婚后,她一心想与后夫生一孩过好后半生,当发现自己怀孕后欢喜地告诉后夫,后夫说:“我把女儿带回来,你视为己出吧,还再生什么!”,陈女士坚决要把孩子生下来。夜里,后夫要与妻陈女士发生性交,陈女士是医生明确告诉后夫:“女人初怀孕三个月,临产前三个月,医学认为禁止同居性生活,否则,容易导致流产,造成身体伤害,留下后遗症”,但后夫仍硬行性交。之后陈女士流产,大出血。陈女士还抱着幻想,调养半年后再一次怀孕,但后夫仍然在她怀孕初期后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再次造成流产,陈女士后经医院检查,结论:以后终身不可怀孕。为此两人争吵,后夫说,他根本不想与她生孩,已经有两个孩了,后妻也有一个孩,共三个孩子了,心累了。夜里硬办你(指强行发生性交),就是想把怀孕胎儿弄掉。
     陈女士以伤害罪向公安机关控告,同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各位专业,你认为后夫行为能构成犯罪吗?机构什么罪名?






欢迎光临 新沂城市论坛 (http://bbs.0516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