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请问新沂人社局,工伤保险是由干什么用的?
[打印本页]
作者:
jsnj
时间:
2020-4-14 12:51
标题:
新沂人社局:我于2020年4月被贵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一直按规定缴纳了职工工伤保险,但贵局拒绝给我报销工伤所产生的医药费,请问工伤保险是不是工伤发生的医药费不予报
新沂人社局:我于2020年4月被贵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一直按规定缴纳了职工工伤保险,但贵局拒绝给我报销工伤所产生的医药费,请问工伤保险是不是工伤发生的医药费不予报销?
事情简述:我在工作时手指被挤断,诊断为:右手食指远接指骨头骨折伴局部软组织缺如,被贵局认定为工伤。当时去人民医院就医,可人民医院告知相关科室在河东分院,但现在持人民医院分院的票据和人民医院分院的证明,前往去报销医药费,确多次被告知说:分院不是你们指定的医院,不给报销,请问:人民医院的科室在分院,人民医院无相关科室,人是不是就不能救治了?并且有多少人知道你们工伤指定的医院是人民医院总院?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是由干什么用的?
作者:
wulao
时间:
2020-4-14 14:22
标题:
顾名思义,是有“工伤保险”用的。
顾名思义,是有“工伤保险”用的。
作者:
jsnj
时间:
2020-4-14 16:24
标题:
是啊,问题是已认定了工伤确不给报啊
是啊,问题是已认定了工伤确不给报啊
作者:
jsnj
时间:
2020-4-14 16:28
标题:
一会说这个不行,一会那个不行,忙了一圈最后说不给报,不都是承诺办事要一次性告知清楚,最多叫群众跑一趟吗?看来都是喊口号的,应付检查的
一会说这个不行,一会那个不行,忙了一圈最后说不给报,不都是承诺办事要一次性告知清楚,最多叫群众跑一趟吗?看来都是喊口号的,应付检查的
作者:
雪域高原。。奔
时间:
2020-4-14 19:14
标题:
五院就是人民医院分院,起诉曝光找记者
五院就是人民医院分院,起诉曝光找记者
作者:
雪域高原。。奔
时间:
2020-4-14 19:15
标题:
越大越黑
越大越黑
作者:
jiang823327500
时间:
2020-4-15 06:15
标题:
在厂里出现工伤让厂里把这事办好了,个人会遇到很多麻烦事
在厂里出现工伤让厂里把这事办好了,个人会遇到很多麻烦事
作者:
钟吾蜘蛛
时间:
2020-4-15 07:08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0837225&ptid=21815
jiang823327500 发表于 2020-4-15 06:15
在厂里出现工伤让厂里把这事办好了,个人会遇到很多麻烦事
厂有关科室帮助办理
作者:
钟吾蜘蛛
时间:
2020-4-15 07:08
标题:
关注
关注
作者:
鱼成龙
时间:
2020-4-15 07:51
标题:
2020,工伤赔偿5步走(清晰明确) 工伤通 昨天 工伤处理好麻烦, 这么多步骤, 完全不知怎么处理, 怎么办?怎么办? 01、确认劳动关系 根据原劳社部
2020,工伤赔偿5步走(清晰明确) 工伤通 昨天 工伤处理好麻烦, 这么多步骤, 完全不知怎么处理, 怎么办?怎么办? 01、确认劳动关系 根据原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律师建议: 工伤认定的前提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未与受伤职工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又是以现金形式支付的情形,虽然该文第二条所列举的“(一)、(三)、(四)项”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不会提供。这就需要受伤职工自己搜寻相关证据,例如工资表、打卡记录、工作证、入职申请表、职工花名册、工作服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02、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律师建议: 要特别留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受伤职工或是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一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很多工伤职工由于不清楚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追悔莫及。 0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令21号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律师建议: 受伤职工收到工伤认定书,待伤情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上述规定列举了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受伤劳动者可根据该规定自行收集。 04、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每个受伤员工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及护理依赖程度不同,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个等级,最低等级是十级,从低到高,依次递增。具体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计算其赔偿费用。即使是被评定为最低等级十级的受伤员工,也包含护理费、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即误工费)、交通费、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款项。 律师建议: 该问题涉及工伤赔偿项目,每个地方的标准各不相同,但是大体上工伤赔偿项目是一致的。受伤职工可查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伤残等级计算赔偿费用。如计算赔偿有困难,可向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当地社保局咨询。 05、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知道用人单位财产线索,需向法院说明和提供。 律师建议: 在工伤赔偿中,为防止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生效裁决或转移财产,在发生工伤后要及时掌握用人单位车辆、银行账户、机器设备等财产信息,必要时可以在诉前提起财产保全。 特别提示: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债务,大搞“拖延战术”。例如在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后不服向法院起诉,或是待劳动者取得工伤认定书后,针对工伤认定书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又或是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后,不服仲裁裁决提起上诉等,让劳动者迟迟拿不到赔偿款。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在适当让步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以尽快拿到赔偿款。 有感而发: 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属于弱势群体,尤其是当员工在单位受到工伤后,不但自己要支付治疗费,生活费也可能没有着落,而诉讼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面对高昂的律师费,很多受伤职工望而却步,仅在老板那里获取了极少数额的赔偿就不了了之,有的甚至为了能够继续留在原单位上班,直接放弃了工伤赔偿。笔者深表同情,故写此文,希望有所裨益!
作者:
darkxs
时间:
2020-4-15 08:52
标题:
12345热线走一波
12345热线走一波
作者:
勿忘心安1986
时间:
2020-4-15 09:30
标题:
干嘛不找厂里要自己跑呢
干嘛不找厂里要自己跑呢
作者:
日出夕下
时间:
2020-4-15 22:00
标题:
楼主的工伤认定书是怎么认定的,学*一下!
楼主的工伤认定书是怎么认定的,学*一下!
作者:
迷茫
时间:
2020-4-16 08:53
标题:
打热线121345,另外找信访,市长接见日,最后实在无奈就上访。
打热线121345,另外找信访,市长接见日,最后实在无奈就上访。
作者:
平淡如亲
时间:
2020-4-16 10:14
标题:
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楼主得去找单位,让单位去对接
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楼主得去找单位,让单位去对接
作者:
jsnj
时间:
2020-4-16 16:18
标题:
单位手续都给办好了,叫去报销的,
单位手续都给办好了,叫去报销的,
作者:
新沂人社局
时间:
2020-4-17 09:33
标题:
网友你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网友你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jsnj”网友,按照此规定,您的工伤医疗费用应该由您所在单位负担,其它工伤待遇按照相关规定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请及时申请办理,如果您对自己的工伤待遇申请存在疑义,请及时咨询我局社保处。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4月17日
作者:
日出夕下
时间:
2020-4-18 14:34
标题:
这样看来楼主是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的咯,学*了,明白了
这样看来楼主是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的咯,学*了,明白了
作者:
jsnj
时间:
2020-4-26 16:15
标题:
单位及时报了,当时他们还要单位监控,监控有下载时间,都在人社局,后来我回家养病,他们说缺材料,并未告知必须在30日内要全部提交,认为单位已向人社局备案,晚点交材
单位及时报了,当时他们还要单位监控,监控有下载时间,都在人社局,后来我回家养病,他们说缺材料,并未告知必须在30日内要全部提交,认为单位已向人社局备案,晚点交材料也没事,可后来他们又要单位重新盖章,当时都没多想,最后才说单位未在30日提报,单位和他们交涉,他们却说你提供证据,证据叫他们毁了,更可气的事办好后,第一次拿发票去报销,他们也没说未在30日内提报由单位负责,而是说发票不是人民医院的,人民医院是定点医院,不给报(当时去的是人民医院,人民医院说科室在分院了,要去分院治)。最后又到分院去重新盖章,写证明是人民医院分院,又告知不给报,叫找单位报。
欢迎光临 新沂城市论坛 (http://bbs.0516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