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非法集资风险警示案例八:石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打印本页]

作者: 逝水清尘    时间: 2018-1-8 17:17
标题: [align=left][font=宋体] [/font][b][font=Tahoma][font=宋体]案例八:石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font][/fo
 案例八:石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14月至20115月,被告人石军为牟取非法利益,以高息为诱饵,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合计约人民币5100万元。被告人石军将非法吸收的资金放贷给他人,造成大部分非法吸收的存款无法返还。案发后,被告人石军于2011722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21月判处石军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作者: W..    时间: 2018-1-8 18:02
标题: 泗洪县{:1_851:}
泗洪县




欢迎光临 新沂城市论坛 (http://bbs.0516k.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