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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沛县两村民“普法”惹恼县乡干部 被羁押480天 [打印本页]

作者: 春暖人间    时间: 2016-10-24 09:59
标题: [p=28, 2, left][color=rgb(0, 0, 0)][font=宋体, Arial, sans-serif][size=16px]因村子集体搬

因村子集体搬迁,宋承义、吕复堂两人曾义务为村民普法,授课法律知识。

2015年4月18日,两人突然被沛县警方带走,十天后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拘留。沛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后,徐州中院裁定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2016年8月12日,沛县法院对宋承义两人办理取保候审。10月9日,法院作出允许检方撤诉的裁决。

因“普法”变成了“违法犯罪”,再到重获自由,两人的这段铁窗岁月如同一个“黑色幽默”。

10月20日,宋承义和吕复堂告诉“北京时间”,两人正在研究《国家赔偿法》,准备申请国家赔偿。

被“搅和”的搬迁大会

“我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为村民义务普法,何错之有?”至今,吕复堂否认自己是有罪之人。

吕复堂,63岁,孔庄煤矿退休工人,2002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杨屯村村民眼中的“大律师”。

宋承义,53岁,诊所医生,村民离不开的“白大褂”。

因村子集体搬迁,这两位村里的“大能人”为维护个人和村民利益不受损害走到了一起:义务为村民普法,自费印发《搬迁知识问答》、免费授课法律知识。

吕复堂向“北京时间”回忆,自己最早产生普法想法,是源于和村干部的一次争执。

2014年10月的一天,杨屯村在杨屯镇**会议室召开集体搬迁村民代表大会。

吕复堂回忆,杨屯村支部书记杜善环会上宣布,姚桥煤矿要在村子下面采煤,全村搬迁到新镇区已建好的安置房。

按照搬迁政策,本村户口每人享受30平方米安置房,其中,已出嫁但户口未迁出者,给予每人12000元补偿,煤矿退休工人若需安置房,交纳12000元可享受本村户口待遇。

宣布完政策,杜善环看无人提出异议,准备散会。

“等等,我有话要说!”

杜善环话音刚落,吕复堂接上话。

这时,起身准备离开的代表们,眼光齐刷刷聚焦过来。

吕复堂问:“我的房子怎么说?”

杜善环回应:“以后再说。”

吕复堂是煤矿退休工人,在村里两处房屋面积250平方米,家里几口人仅有妻子一人户口在本村,以杨屯村搬迁政策,250平方米的房子仅能换来3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积。

吕复堂当场质疑,“搬迁既没有征收土地手续,又没有张贴发布搬迁公告是违法行为”。另外,他认为,《宪法》第48条规定男女平等,这样的搬迁政策也涉嫌违宪。

顿时,会场内气氛活跃起来,代表们你一言他一语,也加入到质疑搬迁政策的合理合法性。

最后,代表们提出的异议未得到任何答复,不欢而散。

有参加集体搬迁大会的村民代表向“北京时间”回忆,当时,吕复堂就像电视上见到的法庭辩护人那样,对搬迁政策逐条指出不合法性,大家由衷地佩服。

吕复堂发现,大家有维权积极性,但对相关法律知识欠缺。于是,他摘抄了《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宪法》相关条款,并印制了《搬迁知识问答》免费发放给村民普法维权。

为扩大普法覆盖面,吕复堂还选择在村里一家停业的饭店,利用现成的桌椅板凳对村民授课法律知识。每堂课,自发听课的村民都爆满。

参与普法活动的宋承义,原本在村里有三处宅基地共600平方米,但由于一家6口人仅2人户口在村里,也面临着仅能免费享受60平方米的安置房。

他不但积极参与维权,还热心提供自家开的万寿堂诊所大厅作为授课场所,让更多前来就医的群众也受益。

消息传开后,杨屯镇**官员一度跑来查看并录像,但也并未明确提出不合法。

“法无禁止即可为,何况是为村民义务普法!”吕复堂告诉“北京时间”。

安置房建在了塌陷区

吕复堂告诉“北京时间”,除了搬迁政策的苛刻,他通过查证还发现,新建安置房土地批文“张冠李戴”、安置房违规建在塌陷区等问题。

吕复堂称,他和四名村民,向杨屯镇**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杨屯村整体搬迁征收土地、房屋批文”及“杨屯村安置房建设征地手续”。

杨屯镇**公开信息答复:杨屯村整体搬迁无批文,安置房建设征地手续文号为【苏政地(2013)106号】。

而国土资源局查证给出的答复让村民意外:苏政地(2013)106号批文,是杨屯镇张庄村新建安置房征地批文,并非是杨屯村。

与此同时,吕复堂通过江苏国土资源厅官网查询,2012年1月18日,江苏国土资源厅以苏政地(2012)1037、1042、1043、1047号文件,对杨屯镇杨屯村等8个村庄进行了村镇建设用地批复。

之后,吕复堂等人又发现更大的问题。

他们查证到,2008年11月7日,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桥煤矿曾发给沛县杨屯镇**的屯能司姚(2008)189号《关于禁止在姚桥煤矿井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的函》。

该函载明,姚桥煤矿曾多次函告杨屯镇**,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采煤塌陷区域内兴建永久性和临时性建筑物。经调查,杨屯镇张街、甘庄两村沛龙公路东侧、十六K向北至甘庄村的采煤塌陷地内,有多处正在建设施工的建筑群,以上建筑地点均处于矿采塌陷地补偿范围,正在施工的建筑属违章建筑。

“北京时间”对比发现,文件所指塌陷区域,正是村民搬迁新建安置房所在地。

拿到此次搬迁的违规铁证,吕复堂维权的底气更足了。





作者: 春暖人间    时间: 2016-10-24 10:01
标题: 因村子集体搬迁,宋承义、吕复堂两人曾义务为村民普法,授课法律知识。 2015年4月18日,两人突然被沛县警方带走,十天后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拘留。
因村子集体搬迁,宋承义、吕复堂两人曾义务为村民普法,授课法律知识。

2015年4月18日,两人突然被沛县警方带走,十天后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拘留。沛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后,徐州中院裁定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2016年8月12日,沛县法院对宋承义两人办理取保候审。10月9日,法院作出允许检方撤诉的裁决。

因“普法”变成了“违法犯罪”,再到重获自由,两人的这段铁窗岁月如同一个“黑色幽默”。

10月20日,宋承义和吕复堂告诉“北京时间”,两人正在研究《国家赔偿法》,准备申请国家赔偿。

被“搅和”的搬迁大会

“我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为村民义务普法,何错之有?”至今,吕复堂否认自己是有罪之人。

吕复堂,63岁,孔庄煤矿退休工人,2002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杨屯村村民眼中的“大律师”。

宋承义,53岁,诊所医生,村民离不开的“白大褂”。

因村子集体搬迁,这两位村里的“大能人”为维护个人和村民利益不受损害走到了一起:义务为村民普法,自费印发《搬迁知识问答》、免费授课法律知识。

吕复堂向“北京时间”回忆,自己最早产生普法想法,是源于和村干部的一次争执。

2014年10月的一天,杨屯村在杨屯镇**会议室召开集体搬迁村民代表大会。

吕复堂回忆,杨屯村支部书记杜善环会上宣布,姚桥煤矿要在村子下面采煤,全村搬迁到新镇区已建好的安置房。

按照搬迁政策,本村户口每人享受30平方米安置房,其中,已出嫁但户口未迁出者,给予每人12000元补偿,煤矿退休工人若需安置房,交纳12000元可享受本村户口待遇。

宣布完政策,杜善环看无人提出异议,准备散会。

“等等,我有话要说!”

杜善环话音刚落,吕复堂接上话。

这时,起身准备离开的代表们,眼光齐刷刷聚焦过来。

吕复堂问:“我的房子怎么说?”

杜善环回应:“以后再说。”

吕复堂是煤矿退休工人,在村里两处房屋面积250平方米,家里几口人仅有妻子一人户口在本村,以杨屯村搬迁政策,250平方米的房子仅能换来3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积。

吕复堂当场质疑,“搬迁既没有征收土地手续,又没有张贴发布搬迁公告是违法行为”。另外,他认为,《宪法》第48条规定男女平等,这样的搬迁政策也涉嫌违宪。

顿时,会场内气氛活跃起来,代表们你一言他一语,也加入到质疑搬迁政策的合理合法性。

最后,代表们提出的异议未得到任何答复,不欢而散。

有参加集体搬迁大会的村民代表向“北京时间”回忆,当时,吕复堂就像电视上见到的法庭辩护人那样,对搬迁政策逐条指出不合法性,大家由衷地佩服。

吕复堂发现,大家有维权积极性,但对相关法律知识欠缺。于是,他摘抄了《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宪法》相关条款,并印制了《搬迁知识问答》免费发放给村民普法维权。

为扩大普法覆盖面,吕复堂还选择在村里一家停业的饭店,利用现成的桌椅板凳对村民授课法律知识。每堂课,自发听课的村民都爆满。

参与普法活动的宋承义,原本在村里有三处宅基地共600平方米,但由于一家6口人仅2人户口在村里,也面临着仅能免费享受60平方米的安置房。

他不但积极参与维权,还热心提供自家开的万寿堂诊所大厅作为授课场所,让更多前来就医的群众也受益。

消息传开后,杨屯镇**官员一度跑来查看并录像,但也并未明确提出不合法。

“法无禁止即可为,何况是为村民义务普法!”吕复堂告诉“北京时间”。

安置房建在了塌陷区

吕复堂告诉“北京时间”,除了搬迁政策的苛刻,他通过查证还发现,新建安置房土地批文“张冠李戴”、安置房违规建在塌陷区等问题。

吕复堂称,他和四名村民,向杨屯镇**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杨屯村整体搬迁征收土地、房屋批文”及“杨屯村安置房建设征地手续”。

杨屯镇**公开信息答复:杨屯村整体搬迁无批文,安置房建设征地手续文号为【苏政地(2013)106号】。

而国土资源局查证给出的答复让村民意外:苏政地(2013)106号批文,是杨屯镇张庄村新建安置房征地批文,并非是杨屯村。

与此同时,吕复堂通过江苏国土资源厅官网查询,2012年1月18日,江苏国土资源厅以苏政地(2012)1037、1042、1043、1047号文件,对杨屯镇杨屯村等8个村庄进行了村镇建设用地批复。

之后,吕复堂等人又发现更大的问题。

他们查证到,2008年11月7日,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桥煤矿曾发给沛县杨屯镇**的屯能司姚(2008)189号《关于禁止在姚桥煤矿井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的函》。

该函载明,姚桥煤矿曾多次函告杨屯镇**,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采煤塌陷区域内兴建永久性和临时性建筑物。经调查,杨屯镇张街、甘庄两村沛龙公路东侧、十六K向北至甘庄村的采煤塌陷地内,有多处正在建设施工的建筑群,以上建筑地点均处于矿采塌陷地补偿范围,正在施工的建筑属违章建筑。

“北京时间”对比发现,文件所指塌陷区域,正是村民搬迁新建安置房所在地。

拿到此次搬迁的违规铁证,吕复堂维权的底气更足了。

与县领导叫板当场拍桌子

“北京时间”从杨屯村多位参加听课的村民处了解到,吕复堂、宋承义每次课前必讲五条禁令:

“不能对抗**、不能打骂官员、不能破坏公共设施、不能阻止新建安置工程、不能给社会带来任何负面之事。”>>郑州拆迁户杀人案伤者索赔200万

即使这样,吕复堂还是被村干部请到了镇**。

吕复堂回忆,在镇**6楼会议室,在场人员有镇党委书记、县**法制办主任、村干部。

镇干部问:“你们究竟想要啥?”

吕复堂:“说出来我要的东西,你们能给吗?”

“我要**依法行政,我要杨屯村安居乐业的日子!”

双方的这次对话,并没能解决任何实质的问题。

2015年1月,吕复堂被杨屯镇**、杨屯村干部带到沛县信访接待室,与一位县领导进行了一次对话。

吕复堂对话中提出,杨屯村已被批复村镇建设用地,为何欺骗村民是采煤?安置房违规建在采煤塌陷区,有无审批手续?出了问题谁负责?

县领导回应,只要国家批复了就允许。

吕复堂急了,“啪”得一声拍了桌子,“你为啥不具体回应我的每个问题,给你讲不通,不讲了。”

接下来,吕复堂更加大了普法宣传,除了继续为村民发放《搬迁知识问答》,还在授课时增加了一项内容,村民学法典型发言。

2015年3月29日,江苏电视台公共频道播出《搬迁之争》节目,吕复堂、宋承义登上荧屏,讲述搬迁存在的多项不合法问题。

之后,有村民把视频节目刻录成光盘,自发找来电视机和DVD机子,每天晚饭后在村子大街上播放。

带着戒具脚镣上法庭

2015年4月18日下午,两名警察来到杨屯村,将正在备课的吕复堂带走。同一天,宋承义也被抓走。

次日,两人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沛县警方行政拘留十日。期满又以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

2015年11月5日、2016年3月4日,沛县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宋承义、吕复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

两次开庭,两人被戴着戒具脚镣押上法庭。他们据理自辩,拒不认罪。

吕复堂回忆称,“我们这点事还能享受重刑犯待遇、还能越狱不成?我心里明白,戴着脚镣无非是给旁听群众一震慑,谁再在村子里普法维权,这就是下场。”

他告诉“北京时间”,哗啦、哗啦的铁链声,反而让旁听席上的村民鼓掌鼓励。

重获自由的宋承义则透露,“把我关押在看守所就是一个不定时炸弹,先后四次发病送医抢救,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宋承义称,二次开庭押回看守所后,他突发冠心病。管教紧急送往看守所外医院抢救,他才捡回一条命。

“有一天,沛县法院法官劝我说,家里上有80岁的老人,下有几岁的小孙子,只要签字认罪、不上诉,签字之日就是重获自由之日。”

宋承义拒绝了法官,“哪怕判我一天,也要上诉。”

重获自由“有罪”帽子未摘

2016年8月12日,沛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宋承义、吕复堂办理了取保候审。480天后,两人重获人身自由。

两个多月过去了,宋承义还没走出监所的阴影。

宋承义回到家不久,赶上村委会集中收取社会养老保险金,村干部念到“宋承义”名字时,他噌的一下立正答“到”。

羁押期间,宋承义的医师职业资格证,也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如今无法继续行医。

为了诊所重新开业养家糊口,他已将司法机关相关裁定文书递交沛县卫计局,等待行医资格。

不过,在村子里,宋、吕二人成了村民的崇拜对象。这两个月里,几乎每天都有饭局,这家请了那家请,两人成了大忙人。

村民感激的是,杨屯村子保住了。

有村民得知两人回家后,便找上门送钱让买点东西补补身子,被两人拒绝。

吕复堂说,“还有村民送来挖的野荠菜,这个我收下了,这是村民的一点心意,我不能拒绝。”

回到家的两人也是好消息不断。

2016年8月30日,沛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了撤回起诉决定书。10月9日,沛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允许撤诉的裁决。

宋承义两人拿到这个裁定时,虽然法官告诉他们以后就是自由人了,但两人仍在纠结:法院的取保候审为何不解除?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清告诉“北京时间”,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在撤回起诉之后,应该在30日内对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此时,取保候审状态方可解除,两人才能在法律上认定为无罪。

王常清表示,除非有例外,比如说,检察院认为他们有其他的犯罪事实,可以另外起诉。

10月20日下午,“北京时间”致电沛县人民法院,该院二审审判长常拥军表示,目前检察机关已撤诉,案件已不在法院,究竟谁来解除取保候审,这个不好说。

在等待“无罪”身份的同时,吕复堂和宋承义已开始研究《国家赔偿法》。他们表示,要为这480天无故被羁押申请国家赔偿。
作者: 荒年    时间: 2016-10-24 10:04
标题: {:1_860:}

作者: 网闻网语    时间: 2016-10-24 10:17
标题: :curse:
:curse:
作者: 金子    时间: 2016-10-24 11:07
标题: “有一天,沛县法院法官劝我说,家里上有80岁的老人,下有几岁的小孙子,只要签字认罪、不上诉,签字之日就是重获自由之日。”
“有一天,沛县法院法官劝我说,家里上有80岁的老人,下有几岁的小孙子,只要签字认罪、不上诉,签字之日就是重获自由之日。”
作者: 壹蓑烟雨    时间: 2016-10-24 11:13
标题: 呵呵,拆迁的时候“普法”,这等于往医生脸上贴狗皮膏药。
呵呵,拆迁的时候“普法”,这等于往医生脸上贴狗皮膏药。
作者: 耳须    时间: 2016-10-24 11:16
标题: 任性 随意
任性 随意
作者: 草寇刁民    时间: 2016-10-24 11:18
标题: 这种帖子永远看不到周七猴伟岸的身影……
这种帖子永远看不到周七猴伟岸的身影……
作者: 坏人不好    时间: 2016-10-24 11:19
标题: {:1_854:}

作者: 一生平安659618    时间: 2016-10-24 14:49
标题: {:1_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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