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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交警部门提供交通事故扣车依据? [打印本页]

作者: 冒牌的    时间: 2016-8-6 15:26
标题: 鄙人找到两条不能随意扣车的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
鄙人找到两条不能随意扣车的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综上所述,扣车的理由我只找到一个:收集证据。并且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事实上很多交通事故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来收集证据,所扣的车也仅仅是放在停车场而已,新沂的交警也没有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作者: 冒牌的    时间: 2016-8-9 08:41
标题: 交警部门咋不说话了
交警部门咋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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