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维护法治尊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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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nggong
时间:
2016-5-3 10:59
标题:
本人2015年3月7日进入新沂斯尔克集团从事普工,于2016年2月16日以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和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于当日离开该公司。在开发
本人2015年3月7日进入新沂斯尔克集团从事普工,于2016年2月16日以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和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于当日离开该公司。在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尽心尽职的强力调解下,该公司扣压本人30%的工资部分已经支付,但仍拒不补缴本人的社保。本人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到新沂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但该处说按照徐州**办(2015)49号文件,追缴社保应归社保处管。本人又到新沂市社保管理中心,该处却说这事归劳动监察大队管,如此循环往复五、六个来回,直至下午4时30分,社保管理中心的负责人才让本人把管委会的调解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账单收下,让本人等候电话联系,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说法。《劳动法》明文规定”企业和劳动者必须缴纳社保”,顺便说一下,新沂市劳动监察大队处还张贴着2016年上半年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保险法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殷切希望新沂市**的职能部门能够依法办事,少些猫腻,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和企业相比,劳动者毕竟是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治的尊严;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给新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这不仅仅对劳动者有利,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样有利,更对新沂市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影响深远…….
作者:
御风而翔
时间:
2016-5-3 15:10
标题:
{:7_587:}
{:7_587:}
作者:
霓漫天
时间:
2016-5-3 15:21
标题:
帮顶
帮顶
作者:
新手报道
时间:
2016-5-3 15:55
标题:
老生常谈了
老生常谈了
作者:
旧人梦こ
时间:
2016-5-4 07:07
标题:
支持
支持
作者:
黑色野玫瑰
时间:
2016-5-4 11:58
标题:
路过
路过
作者:
莫奈
时间:
2016-5-4 20: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骑驴看唱本1
时间:
2016-5-4 21:03
标题:
中国的法律不少,有用的不多,对老百姓有用的更少,
中国的法律不少,有用的不多,对老百姓有用的更少,
作者:
莫奈
时间:
2016-5-4 21: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扬正义
时间:
2016-5-4 22:16
标题:
支持!帮顶!
支持!帮顶!
作者:
骑驴看唱本1
时间:
2016-5-4 22:22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7016228&ptid=18996
莫奈 发表于 2016-5-4 21:27
兄台明白人。所谓法律更像是为普通老百姓量身定做,敢动试试。对于某些人嘛,那都不是事儿。
中国的事你得反了看
作者:
骑驴看唱本1
时间:
2016-5-4 22:22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7016228&ptid=18996
莫奈 发表于 2016-5-4 21:27
兄台明白人。所谓法律更像是为普通老百姓量身定做,敢动试试。对于某些人嘛,那都不是事儿。
中国的事你得反了看
作者:
16315
时间:
2016-5-5 09:17
标题:
顶起
顶起
作者:
16315
时间:
2016-5-5 11:31
标题:
路过
路过
作者:
czp
时间:
2016-5-5 14:04
标题:
请勿重复发帖
请勿重复发帖
作者:
16315
时间:
2016-5-5 14:22
标题:
支持
支持
作者:
changgong
时间:
2016-5-23 14:17
标题:
顶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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