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维护法治尊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打印本页]

作者: changgong    时间: 2016-5-3 10:59
标题: 本人2015年3月7日进入新沂斯尔克集团从事普工,于2016年2月16日以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和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于当日离开该公司。在开发
       本人2015年3月7日进入新沂斯尔克集团从事普工,于2016年2月16日以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和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于当日离开该公司。在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尽心尽职的强力调解下,该公司扣压本人30%的工资部分已经支付,但仍拒不补缴本人的社保。本人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到新沂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但该处说按照徐州**办(2015)49号文件,追缴社保应归社保处管。本人又到新沂市社保管理中心,该处却说这事归劳动监察大队管,如此循环往复五、六个来回,直至下午4时30分,社保管理中心的负责人才让本人把管委会的调解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账单收下,让本人等候电话联系,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说法。《劳动法》明文规定”企业和劳动者必须缴纳社保”,顺便说一下,新沂市劳动监察大队处还张贴着2016年上半年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保险法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殷切希望新沂市**的职能部门能够依法办事,少些猫腻,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和企业相比,劳动者毕竟是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治的尊严;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给新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这不仅仅对劳动者有利,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样有利,更对新沂市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影响深远…….

作者: 御风而翔    时间: 2016-5-3 15:10
标题: {:7_587:}
{:7_587:}
作者: 霓漫天    时间: 2016-5-3 15:21
标题: 帮顶
帮顶
作者: 新手报道    时间: 2016-5-3 15:55
标题: 老生常谈了
老生常谈了
作者: 旧人梦こ    时间: 2016-5-4 07:07
标题: 支持
支持
作者: 黑色野玫瑰    时间: 2016-5-4 11:58
标题: 路过
路过
作者: 莫奈    时间: 2016-5-4 20: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骑驴看唱本1    时间: 2016-5-4 21:03
标题: 中国的法律不少,有用的不多,对老百姓有用的更少,
中国的法律不少,有用的不多,对老百姓有用的更少,
作者: 莫奈    时间: 2016-5-4 21: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扬正义    时间: 2016-5-4 22:16
标题: 支持!帮顶!
支持!帮顶!
作者: 骑驴看唱本1    时间: 2016-5-4 22:22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7016228&ptid=18996
莫奈 发表于 2016-5-4 21:27
兄台明白人。所谓法律更像是为普通老百姓量身定做,敢动试试。对于某些人嘛,那都不是事儿。

中国的事你得反了看
作者: 骑驴看唱本1    时间: 2016-5-4 22:22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7016228&ptid=18996
莫奈 发表于 2016-5-4 21:27
兄台明白人。所谓法律更像是为普通老百姓量身定做,敢动试试。对于某些人嘛,那都不是事儿。

中国的事你得反了看
作者: 16315    时间: 2016-5-5 09:17
标题: 顶起
顶起
作者: 16315    时间: 2016-5-5 11:31
标题: 路过
路过
作者: czp    时间: 2016-5-5 14:04
标题: 请勿重复发帖
请勿重复发帖
作者: 16315    时间: 2016-5-5 14:22
标题: 支持
支持
作者: changgong    时间: 2016-5-23 14:17
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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