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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可拒绝加班 [打印本页]

作者: 胡律师    时间: 2015-11-11 08:39
标题: 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可拒绝加班 稿件来源: 中工网 发布时间:2015-11-10 10:21:05   女职工小张在江苏镇江一家超市当收银
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可拒绝加班

稿件来源: 中工网 发布时间:2015-11-10 10:21:05


  女职工小张在江苏镇江一家超市当收银员。因为超市生意比较好,所以职工经常被要求加班。2013年11月,小张已经怀孕8个月,可超市依然经常安排她加班。小张觉得身体吃不消,就向领导反映,自己已怀孕8个月,需要休息,实在不方便加班。对于小张的要求,超市领导没有同意,并要求小张克服个人困难,体谅单位事多人少的苦衷。小张很烦恼,来到市总工会,咨询自己能否拒绝超市的加班安排。对此,市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小张,她可以拒绝超市的强行加班要求。

  法律贴士

  怀孕女职工享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诸多特殊关爱和保护。《劳动法》第六十一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因此,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仅不应该安排加班,还应该在劳动时间内,给她们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加班或者夜班劳动,女职工可以拒绝。



作者: 走一生的路    时间: 2015-12-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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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走一生的路    时间: 2015-12-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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