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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停开“单身证明” 买卖二手房存风险 [打印本页]

作者: jgkhgkhjk    时间: 2015-10-30 20:19
标题: [font=宋体][color=rgb(0, 0, 0)][size=12px][size=3] 日前民政部发文,从9月中旬起,除办理涉台和9国的公证事项
    日前民政部发文,从9月中旬起,除办理涉台和9国的公证事项外,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大家熟知的“单身证明”。        新政实施月余,全国多地已停开“单身证明”,一些居民却遭遇政策“真空期”的尴尬,需要证明“单身”时无证可开,一部分人在买卖等业务中,需承担隐性风险。我国每年开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数量庞大。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29个省民政部门共提供841万份婚姻状况证明,占婚姻登记机关工作量的58.5%,超过婚姻登记工作量。
  民政部门不开“单身证明”了,仍需证明“单身”的事怎么办?据悉,多数省份还未出台明确的措施,处于新规的“真空期”。一些机构表示,如果确实需要证明婚姻登记情况,可以借助核实户口本、个人签订“单身声明”或“未婚声明”等形式,南京、济南、广州等城市实行此项政策。另外,一些城市的房管、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之间可发函,沟通、对接居民婚姻状况,为新政全面落地留出“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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