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网上发帖诽谤他人被刑事拘留 [打印本页]

作者: 新沂市公安局    时间: 2015-10-23 15:20
标题: [align=left][font=仿宋,仿宋_GB2312][size=5][color=black][b] 2015年10月15日,张某在网上发帖《实名举
  2015年10月15日,张某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新沂市公安局新安派出所所长曹某某等目无王法》。
  经调查,帖文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
  张某捏造事实,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攻击他人,涉嫌诽谤,10月2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作者: 走一生的路    时间: 2015-10-23 15:24
标题: 有这事啊,
有这事啊,
作者: 走一生的路    时间: 2015-10-23 15:25
标题: 关注真相,
关注真相,
作者: 走一生的路    时间: 2015-10-23 15:25
标题: 不作死不会死,
不作死不会死,
作者: anycall001    时间: 2015-10-23 15:39
标题: 为公安局点赞! 论坛里有几个人以维权为幌子骗取弱势人士钱财。希望公安局严加管教。
为公安局点赞!
论坛里有几个人以维权为幌子骗取弱势人士钱财。希望公安局严加管教。

作者: 小企鹅    时间: 2015-10-23 15:51
标题: 倒霉了,这下洋眼了吧?眼镜一戴跟真似的,呼给死
倒霉了,这下洋眼了吧?眼镜一戴跟真似的,呼给死
作者: 云海一束光    时间: 2015-10-23 15:56
标题: 支持公安机关的正面回复
支持公安机关的正面回复
作者: jy999888    时间: 2015-10-23 16:22
标题: {:7_577:}
{:7_577:}
作者: 生活所迫    时间: 2015-10-23 16:35
标题: 有真相吗
有真相吗
作者: 耳顺。    时间: 2015-10-23 16:48
标题: 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作者: 家有四宝    时间: 2015-10-23 16:51
标题: 不能随便攻击人
不能随便攻击人
作者: 整天乱折腾    时间: 2015-10-23 17:40
标题: 关注
关注
作者: 莫奈    时间: 2015-10-23 17: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zp    时间: 2015-10-23 18:01
标题: 能说的详细的就好了
能说的详细的就好了
作者: 天天一心    时间: 2015-10-23 18:04
标题: 关注真相!!!
关注真相!!!
作者: 尚品2手车    时间: 2015-10-23 18:15
标题: 有些人把有些事情夸大了,有些事情被有些人简化了。
有些人把有些事情夸大了,有些事情被有些人简化了。
作者: 三哥是农民    时间: 2015-10-23 18:17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2275&ptid=18591
耳顺。 发表于 2015-10-23 16:48
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同感
作者: 算你狠    时间: 2015-10-23 18:18
标题: 这就是俗话说的“杀鸡给猴看”,下次谁再给我来事试试?高!
这就是俗话说的“杀鸡给猴看”,下次谁再给我来事试试?高!
作者: 真的吗    时间: 2015-10-23 18:27
标题: 能不能说的详细点,,,,
能不能说的详细点,,,,
作者: 暂时叫这名    时间: 2015-10-23 19:24
标题: 刑事拘留?还不是治安拘留,看样子是真的.新沂市公安局好样的!
刑事拘留?还不是治安拘留,看样子是真的.新沂市公安局好样的!
作者: 往事只能回味    时间: 2015-10-23 19:24
标题: 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不相信了,谁会没事实名举报派出所呀,肯定有原因的呀,就几句话豆打发网民了啊,具体来龙去脉也不说,谁相信你呀
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不相信了,谁会没事实名举报派出所呀,肯定有原因的呀,就几句话豆打发网民了啊,具体来龙去脉也不说,谁相信你呀
作者: 一生平安659618    时间: 2015-10-23 19:28
标题: 关注!
关注!
作者: 共产党万万岁    时间: 2015-10-23 19:45
标题: 还能再说的详细点嘛?
还能再说的详细点嘛?
作者: 飞狐    时间: 2015-10-23 19:50
标题: 关注真相
关注真相
作者: 齐格隆冬强    时间: 2015-10-23 19:58
标题: 官威不小啊,就不怕将来收不了场?局里还是有高人啊,连续几天发帖暖场铺垫就为了这个吧
官威不小啊,就不怕将来收不了场?局里还是有高人啊,连续几天发帖暖场铺垫就为了这个吧
作者: 算你狠    时间: 2015-10-23 19:58
标题: 实名举报派出所所长,不论举报的内容是不是属实都不该刑拘举报人吧?派出所所长跟普通公民不一样吧?懂法律的网友给个说法…………
实名举报派出所所长,不论举报的内容是不是属实都不该刑拘举报人吧?派出所所长跟普通公民不一样吧?懂法律的网友给个说法…………
作者: yizixi    时间: 2015-10-23 19:58
标题: 必须得信啊~
必须得信啊~
作者: 安理会常委    时间: 2015-10-23 20:04
标题: 好吓人哦,看来不能在网上说公安的不是了!{:7_578:}{:7_573:}{:7_574:}
好吓人哦,看来不能在网上说公安的不是了!{:7_578:}{:7_573:}{:7_574:}
作者: 武丑。    时间: 2015-10-23 20:15
标题: 民不与官斗。
民不与官斗。
作者: 往事只能回味    时间: 2015-10-23 20:18
标题: 还怕你官大,违--法--违--纪--照样拿下,中--纪--委--也真是的,光知道逮大--老--虎--,下面的苍蝇蚊子也不知道拍 [attach]10540
还怕你官大,违--法--违--纪--照样拿下,中--纪--委--也真是的,光知道逮大--老--虎--,下面的苍蝇蚊子也不知道拍



作者: 畏惧大海的平静    时间: 2015-10-23 20:23
标题: 说明处罚应有理有据,让人服气警示他人,而不是以一句“威武”吓人。
说明处罚应有理有据,让人服气警示他人,而不是以一句“威武”吓人。
作者: 壹蓑烟雨    时间: 2015-10-23 20:32
标题: 这张某是不是没事找事干呢?
这张某是不是没事找事干呢?
作者: 往事只能回味    时间: 2015-10-23 20:34
标题: 大家头脑清醒点,自从*上台以来,逮了多少只大老虎,相信大家也能知道,大官就这样腐败被抓,下面的小官又能好到哪里去,所以说,我个人认为,大家不要把中国各个部门想的
大家头脑清醒点,自从*上台以来,逮了多少只大老虎,相信大家也能知道,大官就这样腐败被抓,下面的小官又能好到哪里去,所以说,我个人认为,大家不要把中国各个部门想的那么美好和谐,人渣还是有的
作者: st315    时间: 2015-10-23 20:45
标题: 希望给出真相,不明不白,让人不解
希望给出真相,不明不白,让人不解
作者: 网闻网语    时间: 2015-10-23 21:01
标题: 看不懂
看不懂
作者: 莫奈    时间: 2015-10-23 21: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莫奈    时间: 2015-10-23 21: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往事只能回味    时间: 2015-10-23 21:34
标题: [attach]1054041[/attach]

作者: 往事只能回味    时间: 2015-10-23 21:41
标题: 周立波: 1.贪官不是群众选举出来的, 是上级领导选拔出来的; 2.贪官不是反贪局捉出来的, 是内部互掐抖出来的; 3.贪官不是人民监督出来的, 是小偷不慎

周立波: 1.贪官不是群众选举出来的, 是上级领导选拔出来的; 2.贪官不是反贪局捉出来的, 是内部互掐抖出来的; 3.贪官不是人民监督出来的, 是小偷不慎偷出来的; 4.贪官不是纪检审查出来的, 是小三争风吃醋闹出来的; 5.贪官不是百姓举报出来的, 是网上日记不慎自爆出来的。

周立波: “组织“就是在你遇到困难时,他说无能为力; 在你遇到不公时,他说要正确对待; 在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说要顾全大局; 在你受到诬陷时,他说你要相信组织; 在需要有人做出牺牲时,他说组织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当需要有人冲锋陷阵时,他说是你坚强后盾; 在你取得成功时,他说是组织培养的。
1. 如今社会: 反应慢的会被玩死,能力差的会被闲死; 胆子小的会被吓死,酒量小的会被灌死; 身体差的会被累死,讲话直的会被整死; 能干活的会被用死,所以凡事不必太认真! 不然人在天堂,钱在银行。
2. 中国人思维*惯: 一提到女秘,就想到小蜜; 一提到女官,就想到被窝; 一提到领导,就想到贪污; 一提到贪官,就想到二奶; 一提到桑拿,就想到小姐; 一提到办事,就想到关系; 一提到工程,就想到腐败; 一提到垄断,就想到奸商; 一提到打假,就想到假打。
3. 从睡觉看人的层次: 九点睡是村里人,十点睡是厂里人, 十一点睡是校内人,十二点睡是官府人, 一点睡是网络人,两点睡是文化人, 三点睡是公关人,四点睡是失眠之人, 五点睡是赌博人,六点睡是广告人, 总是不睡不是人。

4. 中国官员现状: 装的是样子,混的是日子,保的是位子, 上的是场子,下的是馆子,圆的是肚子, 练的是胆子,搂的是妹子,哄的是娘子, 享的是乐子,霸的是车子,占的是房子, 把的是章子,盯的是票子,为的是孩子。

5. 当代领导的优势: 工资不多存款不少;牌技不高赢钱不少; 讲话不精掌声不少;外语不懂出国不少; 水平不高职称不少;老婆不用房事不少; 吃的不多脂肪不少。
作者: 宝儿潇潇    时间: 2015-10-23 22:04
标题: {:7_592:}
{:7_592:}

牛逼.jpg (23.47 KB, 下载次数: 25)

牛逼.jpg

作者: aoezxcvb    时间: 2015-10-23 22:07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4428&ptid=18591
往事只能回味 发表于 2015-10-23 21:34

无法无天

补充内容 (2015-10-23 22:08):
没办法
作者: 漫步68    时间: 2015-10-23 22:30
标题: 咋个不符法?{:9_644:}
咋个不符法?{:9_644:}
作者: 10738071920    时间: 2015-10-23 22:41
标题: [quote][color=#999999]算你狠 发表于 2015-10-23 19:58[/color] [color=#999999]实名举报派出所所长
算你狠 发表于 2015-10-23 19:58
实名举报派出所所长,不论举报的内容是不是属实都不该刑拘举报人吧?派出所所长跟普通公民不一样吧?懂法律 ...

诽谤是自诉案子,法院没有审判,怎么把人先抓起来了,是不是拿大家都当傻子看。
作者: 我爱亮亮    时间: 2015-10-23 22:50
标题: 关注
关注
作者: 河东    时间: 2015-10-23 22:51
标题: 关注事情真相
关注事情真相
作者: 内年泪、伤承    时间: 2015-10-23 22:52
标题: 吆,这哥们进去啦
吆,这哥们进去啦
作者: JINMUGU    时间: 2015-10-23 23:26
标题: 实名举报,举报什么事?经查?经谁查的?于实事不符?那就说明有这事,只是不符。
实名举报,举报什么事?经查?经谁查的?于实事不符?那就说明有这事,只是不符。
作者: 袋鼠妈妈    时间: 2015-10-24 06:41
标题: [quote][color=#999999]耳顺。 发表于 2015-10-23 16:48[/color] [color=#999999]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耳顺。 发表于 2015-10-23 16:48
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张某讲他女儿被陼路车主踢八九米开外?
此违章车主出言不逊且先动手打他老婆老妈孩子?
大叔您信?
取证不困难__信用社门口,
众目睽睽的派出所内都勇于秀个飚。
有些人在一个小地方一个小圈子横惯了
认为一招可以吃遍天下鲜,
这回碰上比他厉害的,亏是吃定了的。


刑法246条大家自学一下。

作者: 冰冰点点    时间: 2015-10-24 06:51
标题: 关注
关注
作者: 猎鹰99    时间: 2015-10-24 06:57
标题: 如果能抓一个不是造谣,诽谤,攻击公安的就更好了
如果能抓一个不是造谣,诽谤,攻击公安的就更好了
作者: 10738071920    时间: 2015-10-24 07:25
标题: [quote][color=#999999]袋鼠妈妈 发表于 2015-10-24 06:41[/color] [color=#999999]张某讲他女儿被陼
袋鼠妈妈 发表于 2015-10-24 06:41
张某讲他女儿被陼路车主踢八九米开外?
此违章车主出言不逊且先动手打他老婆老妈孩子?
大叔您信?

就算如你所说,还是感觉可怕!!!程序不对,是不是在……
作者: 小伙伴们惊呆了    时间: 2015-10-24 08:12
标题: {:7_593:}
{:7_593:}
作者: 彳亍    时间: 2015-10-24 08:19
标题: 关注真相
关注真相
作者: waxyr2010    时间: 2015-10-24 08:37
标题: 刑事拘留是涉嫌犯罪啊
刑事拘留是涉嫌犯罪啊
作者: waxyr2010    时间: 2015-10-24 08:38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3644&ptid=18591
暂时叫这名 发表于 2015-10-23 19:24
刑事拘留?还不是治安拘留,看样子是真的.新沂市公安局好样的!

刑事拘留涉嫌犯罪
作者: 诺信打印机01    时间: 2015-10-24 08:38
标题:

作者: 福日东升    时间: 2015-10-24 08:40
标题: 黑暗
黑暗
作者: 新沂---不平则鸣    时间: 2015-10-24 08:42
标题: 敢实名举报的,就不会空穴来风!嘴大嘴小而已!
敢实名举报的,就不会空穴来风!嘴大嘴小而已!
作者: 虎年来了    时间: 2015-10-24 08:51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5899&ptid=18591
袋鼠妈妈 发表于 2015-10-24 06:41
张某讲他女儿被陼路车主踢八九米开外?
此违章车主出言不逊且先动手打他老婆老妈孩子?
大叔您信?

估计张某平时也挺横的,,只是这次横的不是地方,,但是希望真相说的再明白一点,,否则网友看的糊里糊涂的啊
作者: andy111    时间: 2015-10-24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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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归心    时间: 2015-10-24 09:25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5899&ptid=18591
袋鼠妈妈 发表于 2015-10-24 06:41
张某讲他女儿被陼路车主踢八九米开外?
此违章车主出言不逊且先动手打他老婆老妈孩子?
大叔您信?

  不明白妈妈说的什么。详情是什么啊。。
作者: 齐格隆冬强    时间: 2015-10-24 09:27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5899&ptid=18591
袋鼠妈妈 发表于 2015-10-24 06:41
张某讲他女儿被陼路车主踢八九米开外?
此违章车主出言不逊且先动手打他老婆老妈孩子?
大叔您信?

你也别为难老头了,我来替他说。信用社门口谁先动手并不重要,如你所说,公布视频,如果另一个帖子关于当事人身份的说法是属实的,在这么个特殊的工作日身为公职人员跑到小县城当街与妇孺混战,估计这视频要火。其次,,派出所内动手攻击另一方当事人当然违法,但不是被群殴的理由。即便他是地痞流氓,你应该庆幸的是流氓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否则你敢肯定下一个不是你?第三,诽谤罪如上面网友所说属自述罪,调查人和程序及处理是否合法?
假设袋鼠是女的,请问如果有一天老少三代在外面被人打得满地找牙,对老公或者是儿子有没有什么说的?
作者: 悠然岁月    时间: 2015-10-24 09:34
标题: 以前老有人发帖,也没见被刑拘,这次刑拘了?
以前老有人发帖,也没见被刑拘,这次刑拘了?
作者: 时代超人    时间: 2015-10-24 09:39
标题: 关注真相
关注真相
作者: 黑色的眼睛    时间: 2015-10-24 09:41
标题: 不是。。。。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不是。。。。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作者: 道旁石    时间: 2015-10-24 09:42
标题: 并不认可公安局这种做法。应该分清强势与弱势,实名举报肯定不是空穴来风,至于能否拿出有法律效应的证据可能对于一般草民也未必那样容易,如果仅因没有规范
       并不认可公安局这种做法。应该分清强势与弱势,实名举报肯定不是空穴来风,至于能否拿出有法律效应的证据可能对于一般草民也未必那样容易,如果仅因没有规范性的证据就判他人诽谤,甚至拘留发帖人,论坛每天可能都要有人被拘留;和谐社会应该体现理解和宽容,不该纵容权势,给人感觉有点飞扬跋扈。
作者: 10738071920    时间: 2015-10-24 09:43
标题: [quote][color=#999999]袋鼠妈妈 发表于 2015-10-24 06:41[/color] [color=#999999]张某讲他女儿被陼
袋鼠妈妈 发表于 2015-10-24 06:41
张某讲他女儿被陼路车主踢八九米开外?
此违章车主出言不逊且先动手打他老婆老妈孩子?
大叔您信?

刑法学你学的真好!
作者: 附近的你呢    时间: 2015-10-2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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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袋鼠妈妈    时间: 2015-10-24 10:11
标题: [quote][color=#999999]齐格隆冬强 发表于 2015-10-24 09:27[/color] [color=#999999]你也别为难老头
齐格隆冬强 发表于 2015-10-24 09:27
你也别为难老头了,我来替他说。信用社门口谁先动手并不重要,如你所说,公布视频,如果另一个帖子关于当 ...


仁兄你一家三代无缘无故被人大街上能打得满地找牙?


曹某只是和堵路的二八蛋在自己的工作单位打招呼讲个话而非大街帮架,

扯得啥犊子。

作者: 袋鼠妈妈    时间: 2015-10-24 10:16
标题: [quote][color=#999999]袋鼠妈妈 发表于 2015-10-24 10:11[/color] [color=#999999]仁兄你一家三代无
袋鼠妈妈 发表于 2015-10-24 10:11
仁兄你一家三代无缘无故被人大街上能打得满地找牙?



当然我并非认可曹某就是好人。
只能说烂人相遇了。
作者: xinfan    时间: 2015-10-24 10:21
标题: 真相到底如何?
真相到底如何?

作者: 大数码    时间: 2015-10-24 10:40
标题: 举报人被被举报人逮了。真牛!估计也只有天朝有这事
举报人被被举报人逮了。真牛!估计也只有**有这事
作者: 璀璨流星    时间: 2015-10-24 10:47
标题: 网络规范划的好!
网络规范划的好!
作者: 一品当朝02    时间: 2015-10-24 10:51
标题: 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
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作者: 一品当朝02    时间: 2015-10-24 10:58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3842&ptid=18591
算你狠 发表于 2015-10-23 19:58
实名举报派出所所长,不论举报的内容是不是属实都不该刑拘举报人吧?派出所所长跟普通公民不一样吧?懂法律 ...

诽谤帖子点击超过5000次,或者有500家网络转载,符合点击超过5000次,估计是这个原因!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作者: 大数码    时间: 2015-10-24 11:00
标题: 举报新沂公安局,结果被新沂公安局刑拘。给人报复之嫌,该回避异地调查才对
举报新沂公安局,结果被新沂公安局刑拘。给人报复之嫌,该回避异地调查才对
作者: 酸菜鱼    时间: 2015-10-24 11:12
标题: {:7_587:}
{:7_587:}
作者: 咖啡屋    时间: 2015-10-24 11:33
标题: 先为公安局点歌赞! 既然与事实不符,那请说说事实。[b]刑事拘留够严重的。[/b]
先为公安局点歌赞!

既然与事实不符,那请说说事实。刑事拘留够严重的。
作者: xycslt    时间: 2015-10-24 11:55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2275&ptid=18591
耳顺。 发表于 2015-10-23 16:48
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关注
作者: 10738071920    时间: 2015-10-24 12:31
标题: [quote][color=#999999]一品当朝02 发表于 2015-10-24 10:58[/color] [color=#999999]诽谤帖子点击
一品当朝02 发表于 2015-10-24 10:58
诽谤帖子点击超过5000次,或者有500家网络转载,符合点击超过5000次,估计是这个原因!解释规定,具有下列 ...

你还没有说到点子上,关键诽谤罪是自诉案,不告不诉。
作者: 尚品2手车    时间: 2015-10-24 12:33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4313&ptid=18591
莫奈 发表于 2015-10-23 21:08
这位同志说得很好嘛。

感谢主席抬爱。
作者: 友---    时间: 2015-10-24 12:46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7573&ptid=18591
大数码 发表于 2015-10-24 11:00
举报新沂公安局,结果被新沂公安局刑拘。给人报复之嫌,该回避异地调查才对

{:7_585:}
作者: 斑马线也不安全    时间: 2015-10-24 13:35
标题: [quote][color=#999999]往事只能回味 发表于 2015-10-23 21:41[/color] [color=#999999]周立波: 1
往事只能回味 发表于 2015-10-23 21:41
周立波: 1.贪官不是群众选举出来的, 是上级领导选拔出来的; 2.贪官不是反贪局捉出来的, 是内部互掐抖 ...


作者: 斑马线也不安全    时间: 2015-10-24 13:35
标题: [quote][color=#999999]往事只能回味 发表于 2015-10-23 21:41[/color] [color=#999999]周立波: 1
往事只能回味 发表于 2015-10-23 21:41
周立波: 1.贪官不是群众选举出来的, 是上级领导选拔出来的; 2.贪官不是反贪局捉出来的, 是内部互掐抖 ...


作者: 自在    时间: 2015-10-24 15:03
标题: 你在 新沂 敢 举报派出所的所长?你的胆子 也太大了,知道 派出所是干什么的吗?现在 告诉你-------人家是抓人的!知道了吗?你有没有听说,在上次的全国
你在 新沂 敢  举报派出所的所长?你的胆子  也太大了,知道 派出所是干什么的吗?现在 告诉你-------人家是抓人的!知道了吗?你有没有听说,在上次的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  一位政协委员说(是谁  我忘了);一个当地的派出所   所长  就可以搞死一个国 企!知道吗?
作者: 康熙大帝    时间: 2015-10-24 15:17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9767&ptid=18591
自在 发表于 2015-10-24 15:03
你在 新沂 敢  举报派出所的所长?你的胆子  也太大了,知道 派出所是干什么的吗?现在 告诉你-------人家 ...

无语了
作者: zjb620819    时间: 2015-10-24 15:42
标题: 关注
关注
作者: 冬日烈火    时间: 2015-10-24 15:49
标题: 不风不起浪!
不风不起浪!
作者: 行尸走肉    时间: 2015-10-24 17:13
标题: 呵呵
呵呵
作者: 幻世。    时间: 2015-10-24 17: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网闻网语    时间: 2015-10-24 17:39
标题: [quote][color=#999999]三哥是农民 发表于 2015-10-23 18:17[/color] [color=#999999]同感[/col
三哥是农民 发表于 2015-10-23 18:17
同感

有点恐怖的感觉  到底是怎么回事
作者: jielegui    时间: 2015-10-24 17:50
标题: 真实情况不会在这里说出来的,除了张某被刑事拘留
真实情况不会在这里说出来的,除了张某被刑事拘留
作者: 新沂老头    时间: 2015-10-24 19:00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6188&ptid=18591
waxyr2010 发表于 2015-10-24 08:37
刑事拘留是涉嫌犯罪啊

乖机哉,刑事拘留比害眼涝害哦,。。。。。。。。。。
作者: 新沂老头    时间: 2015-10-24 19:05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6700&ptid=18591
悠然岁月 发表于 2015-10-24 09:34
以前老有人发帖,也没见被刑拘,这次刑拘了?

文明上网、理性评判,但也提醒大家,以后可不能随便瞎说了哦,是吧,呵呵
作者: 新沂老头    时间: 2015-10-24 19:08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6801&ptid=18591
道旁石 发表于 2015-10-24 09:42
并不认可公安局这种做法。应该分清强势与弱势,实名举报肯定不是空穴来风,至于能否拿出有法律效应 ...

因为这点事就刑事拘留了,够涝害的!!
看来,网上可不能随便瞎说,对吧?
作者: 新沂老头    时间: 2015-10-24 19:12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67476&ptid=18591
璀璨流星 发表于 2015-10-24 10:47
网络规范划的好!

不能说清是非的,那就不如不说,最好不说,文明上网,理性评判,是吧,呵呵
作者: 壹蓑烟雨    时间: 2015-10-24 19:17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72106&ptid=18591
新沂老头 发表于 2015-10-24 19:12
不能说清是非的,那就不如不说,最好不说,文明上网,理性评判,是吧,呵呵

要想捅马蜂窝得先穿好裤子  {:7_592:}
作者: 俯视一角    时间: 2015-10-24 19:20
标题: 希望还原事实---------
希望还原事实---------
作者: 新沂老头    时间: 2015-10-24 19:22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72163&ptid=18591
壹蓑烟雨 发表于 2015-10-24 19:17
要想捅马蜂窝得先穿好裤子

就您我这样发言就很好,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7_592:}{:7_592:}
作者: 新沂老头    时间: 2015-10-24 19:23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872163&ptid=18591
壹蓑烟雨 发表于 2015-10-24 19:17
要想捅马蜂窝得先穿好裤子

就您我这样发言就很好,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7_592:}{:7_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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