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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儿媳给婆婆的一封信! [打印本页]

作者: 梅雨季节    时间: 2007-7-25 23:18
标题: [转帖]儿媳给婆婆的一封信!
婆婆:
  你只不过是我丈夫的母亲,在结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我的生命来自我的父母,今天的学历、能力、教养、待人处世之道理,都是来自我父母的承传,没有任何一分一毫由你来贡献。
  所以我不懂,为何一结婚之后,我活了二十多年的风貌全部必须归零,然后变成所谓“你家”的人,又变成你家“最小”的人。说“最小”是因为我在“你家”的地位始终比我今年才2岁的儿子小。
  说真的,我心理很不平衡。我的父母养育了我二十多年,而你是捡我父母他们辛苦二十多年的结晶,根本来说你是不劳而获、捡现成的。所以我在帮你做事情时,你得感谢我的父母以及我的劳力付出。如果你不感激那也就算了,你不应该还对我有极大的意见,对我做的事情总是拿着放大镜来挑剔——鸡蛋里面挑骨头。这简直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白天有自己的工作,经济一向独立,所以我根本不必依赖你的儿子也还没有靠过你儿子的薪水过活过。而且我今天有谋生的能力,是仰赖我父母给我的教育,以及我自己的不断学习成长的能力。所以我不能忍受我赚了钱,好象还得理所当然必须贡献给[你家],然后我花我自己赚的钱,都还要看看你的脸色,岂有此理!我又没欠你,也不需要你养,更没拿过你一毛钱,我可以尊重你的意见,但是不能让你做主。所以我现在要跟你开诚布公的讲清楚说明白: 电费是我在支付,所以酷暑的炎夏我开冷气睡觉你不准有意见,隔天要上班的是我,睡眠品质对我而方很重要。 还有“佛要金装、人要衣装”,我要买几套衣服、鞋子都是我的事情。请你一定要记住,这些都是我自己赚的钱。 花钱的准则上面我自己有分寸,你要管就去管你儿子的钱,我用我能力劳力赚取的钱,实在不想还要看你的脸色。 而且,你不要老是以为你的铺子多棒,如果没有我也出去工作,你以为你去年可以去海外旅游二星期吗?哪来的钱?
  我常常在想,你对我其实真的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你对我有任何形式上的意义,你只不过是我丈夫的母亲。你所有的恩情功劳都在他身上,要回报你的也是他。相同的能叫我回报的也只有我的父母亲。如果今天我的父母也这样挑剔你的儿子,你心理又会舒服吗?而你的儿子又能达到他们多少要求?所以,以后你想吃水果,请叫你儿子切给你吃,因为这才是他应该做的。衣服也请你儿子洗,毕竟你也帮他洗了二十几年的衣服——我连一双袜子都没有麻烦过你。要医生,请他提早下班带你去,我不想老是被扣全勤的费用,而且我感冒时你还会对我冷言冷语笑我身体差,因此你生病时我没有办法提起太多的同情心。
  言而总之,他孝顺你是应该的,而我,要把我的孝心回馈给生我育我的父母亲。如果要我帮你做,那么你至少得闭上那张挑剔的嘴巴,然后心存感激,因为我没有欠你。帮你做,是因为看在你是我丈夫的母亲份上,仅仅是这样而已,要不是他是我丈夫,你以为你会有这个荣幸吗?而且,你也得多看看新闻,现在都已经是[家务劳给]的年代,你既然没有支付我薪水,我帮你做你就要偷笑了!最后,我写这封信给你,你一定会觉得我大逆不道,但是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尊重的,我对你便是以这样的基础去相处,如果你不能够同样尊重我的感受,就算我看在你是长辈的份上退让几分,但是我还是要把底限说清楚。
  你会说[做人的媳妇要知道理],但是我要在这边反驳你,我从来就不是你养大的,我更没有欠你,而对你我已经发挥最大的容忍与尊重,其它需要学习的地方是在你这边。

                                              儿媳妇

                                                X   年X  月  X日


作者: coldplay    时间: 2007-7-25 23:43
标题: re:[COLOR=blue]婆媳关系这个历史...
婆媳关系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很难解决啊![/COLOR]
作者: 宁靖淡薄    时间: 2007-7-26 10:54
标题: re:唉!同情!但不知我等做了婆婆后,又会怎样...
唉!同情!但不知我等做了婆婆后,又会怎样?
作者: 一剑飘香    时间: 2007-7-26 16:05
标题: re:婆螅关系是 老大难问题!估计每个家庭...
婆螅关系是 老大难问题!
估计每个家庭都会遇到这样的 难题,为什么不可以以宽容的姿态去处理呢?她养了30年的 儿子由你 全部接管了,你 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如果你在她这个位置你会比他更宽容吗?最好不要和婆婆闹矛盾,那是 儿子们最不 希望看到的 一幕,让他左右为难,寝食不安,你舍得吗 ?
如果镇真的 发生了,你 是 希望他做个不孝的儿子,和你 站在一起猛烈的回击你 的 婆婆呢?还是希望他做个无情的丈夫,和她站在一起呢?[
COLOR=red]婆媳之间的 战争永远都没有赢家!!![/COLOR]
作者: 军长    时间: 2007-7-2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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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梅雨季节    时间: 2007-7-26 17:29
标题: re:所以发帖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明转贴还是原...

所以发帖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明转贴还是原创.不然被误会了,
作者: 梅雨季节    时间: 2007-7-26 17:39
标题: [转帖]
律师点评:这实际上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问题。这位儿媳说得不错,在法律上她与她婆婆之间没有抚养与赡养的义务。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尊敬甚至表现出害怕长辈,实际上也是对长辈的一种不敬。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上,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我国是有着几千年传统美德的民族,应尊老爱幼,平等相待。儿媳妇是有文化的人,自身道德不应当仅停留在法律这个最低层面。老婆婆要体谅儿媳的不容易呀,你也是从儿媳过来的,怎么能冷言相对呢。
[em04]
作者: njyj    时间: 2007-7-26 22:43
标题: re:相互忍让一切迎刃而解。
相互忍让一切迎刃而解。
作者: 梅雨季节    时间: 2007-7-27 12:08
标题: re:现在的儿媳妇差不多都是以忍让为主
现在的儿媳妇差不多都是以忍让为主
作者: njyj    时间: 2007-7-27 13:58
标题: re:年轻人应该的。
年轻人应该的。
作者: 任风来    时间: 2007-7-27 14:58
标题: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nj...
下面引用由njyj发表的内容:

年轻人应该的。


同意。。。

男人最怕问到掉到河里先救谁的问题
作者: 香水木头    时间: 2007-7-27 15:57
标题: re:确实,这是个难题!天底下没有一个男人愿意...
确实,这是个难题!天底下没有一个男人愿意面对这个问题!其实现在做儿媳妇也不易啊!!!
作者: 王梓同    时间: 2007-7-29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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