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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没钱没势被人撞死 肇事者就能逍遥法外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帖子被删 时间: 2014-12-18 15:20
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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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得追溯到2013年4月13日傍晚7点左右,新沂市新安镇黄墩村村民徐老汉70岁,失聪人员,家庭贫苦,被撞身亡,肇事者逃逸。案发2个小时后,才被好心人告知家属,家属一边报警,一边拨打了急救电话,在苦等警察不来的情况下,伤者被送往中医院救治,终止伤势过重,于4月29日不治身亡。
经家属努力搜寻证据(此处说明,不是办案人员调查),终于发现肇事逃逸者为黄墩村某村民,但是家属能力有限(你懂得),致使肇事者未收到任何惩罚。
时间马上来到了2015年,死者入土为安已1年半多了,但死不瞑目啊,肇事者逍遥法外,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难道没钱没势的人就得不到公正待遇吗?
作者: 帖子被删 时间: 2014-12-19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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