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恳请劳动仲裁的同志给个解释 这对你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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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oshiren115325
时间:
2014-7-29 08:08
标题: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请专业人士及劳动局看看我生搬硬套的解释对不对。
劳动合同期满的,如果属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那么过错方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就要付给劳动者经济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
如果不属于以上,只要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不对 说清楚错在哪里
作者:
Xiao狼
时间:
2014-11-10 14:22
标题:
我们现在劳动合同还没到期,但是公司没有跟我协商,私自口头通知我们调岗(从行政办公人员调到生产车间当操作工),车间操作工目前工作时间不固定,不缴纳五险一金,并且我
我们现在劳动合同还没到期,但是公司没有跟我协商,私自口头通知我们调岗(从行政办公人员调到生产车间当操作工),车间操作工目前工作时间不固定,不缴纳五险一金,并且我们平时无过错。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又该怎么维权?我们可以拒绝这样的调岗么?公司说,我们要是不同时调岗就算作自动离职,这样是否合法?另外,如果公司无过错辞退我们,应该怎么进行赔偿?本人工作年限1年另4个月,合同是3年。
作者:
Xiao狼
时间:
2014-11-10 14:22
标题:
就是想咨询下胡律师,这种情况作为员工应该办?
就是想咨询下胡律师,这种情况作为员工应该办?
作者:
胡律师
时间:
2014-11-11 10:19
标题:
一、合同的终止与解除不是一回事。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违法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一、合同的终止与解除不是一回事。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违法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在符合下列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也需支付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在符合下列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也需支付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三、劳动合同期满的,如果属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才可以主张2倍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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