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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申请《午夜话题》版主,感谢支持 [打印本页]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6 23:08
标题: 申请《午夜话题》版主,感谢支持
本帖最后由 倚窗听雨 于 2011-10-6 23:59 编辑

尊敬的管理员,亲爱的版友:
      大家晚上好!
      在这个假期即将结束的日子,我鼓足勇气来申请《午夜话题》版主,算是国庆长假期间做的最有魄力,最有意义的一件大事,无论结果如何,这段经历都将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以下是我的申请理由:
     论坛昵称:流过指间的沙
     性别:女
     申请版面名称:午夜话题
     职业:自由职业
     每天上网时间:6小时以上
     对午夜话题版的看法和感受(说到这儿,有点激动了哈):
     话说来论坛到国庆假期结束正好一年整。这一年的时间,给我的影响非常之大,每天登陆论坛看帖子,回帖子,打招呼,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自我诊断已经成瘾了。每个板块我都会看,关注民生的民意民生,关注教育的教育在线,自由交流的谈天说地,提供交友平台的同城交友,美轮美奂的贴图专区,佳作不断的原创版。。。。。。但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午夜话题版。从第一次进入午夜板块,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在这里,认识了很多好姐妹,好朋友。快乐在这里升级,忧愁在这里缩水。我觉得午夜版像一个温馨的大家庭,有温暖的梅雨季节,酷酷的河东,有才的侃姐一蓑烟雨,才女言午,才子黑色的眼睛,活泼搞怪的大通和孤鹜冷鹤,可爱的小七和小葳,低调的彳亍 妹妹,忙碌的猫姐(特别爱猫)麟欣,积极向上的小兔子。。。。。此外,啄木鸟,五疯,阿姆,耳顺大叔,小艾,小馨,童话,茶姐等都是夜版的常客。
    如果能有机会为夜版做点什么,我觉得是我的荣幸。能跟梅雨季节,河东,和尚挑水唱情歌一起管理好夜版,更是我的荣幸。




作者: 镂月梅影    时间: 2011-10-6 23:09
沙发

补充内容 (2011-10-6 23:09):
绝对支持!
作者: 梅雨季节    时间: 2011-10-6 23:10
我抢
作者: 梅雨季节    时间: 2011-10-6 23:11
支持!鄙视沙发!{:soso__9962555849715573539_4:}
作者: 大通证券公司    时间: 2011-10-6 23:12
小沙绝对合格,双手支持
作者: 言午    时间: 2011-10-6 23:13
支持小沙!
作者: 麟欣    时间: 2011-10-6 23:13
强烈支持!
作者: 猫奴    时间: 2011-10-6 23:15
偶也来支持小沙同志!
作者: 随风飘E    时间: 2011-10-6 23: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胡八一    时间: 2011-10-6 23:17
胡八一 投赞成票
作者: 初级会员    时间: 2011-10-6 23:21
最近太忙了,版面疏于管理、支持小沙的申请。
作者: a100200    时间: 2011-10-6 23:22
支持,顶到头条
作者: 寂静山林    时间: 2011-10-6 23:43
支持
作者: 倚窗听雨    时间: 2011-10-6 23:47
我是支持楼主的,但是我觉得楼主可以尝试申请其他版块的版主,夜版人才济济包括楼主,是否可以支持下其他版块?不要太吝啬才华哈~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6 23:49
倚窗听雨 发表于 2011-10-6 23:47
我是支持楼主的,但是我觉得楼主可以尝试申请其他版块的版主,夜版人才济济包括楼主,是否可以支持下其他版 ...

嘿嘿,没才有德的我就喜欢这里。

作者: 倚窗听雨    时间: 2011-10-6 23:51
流过指间的沙 发表于 2011-10-6 23:49
嘿嘿,没才有德的我就喜欢这里。

谦虚了!就刚才楼主的帖子里就有几个才华让我比较仰慕不及的~希望他们都能积极的申请版主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6 23:53
倚窗听雨 发表于 2011-10-6 23:51
谦虚了!就刚才楼主的帖子里就有几个才华让我比较仰慕不及的~希望他们都能积极的申请版主

呵呵,那我回去给他们捎个话哈。
统统申请.
作者: 倚窗听雨    时间: 2011-10-6 23:54
流过指间的沙 发表于 2011-10-6 23:53
呵呵,那我回去给他们捎个话哈。
统统申请.

论坛需要一股有凝聚力的生力军,希望你申请成功!
作者: 五疯    时间: 2011-10-6 23:55
支持,全力支持··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11-10-7 06:41
推荐
作者: 建设美好新沂    时间: 2011-10-7 08:51
{:soso_e181:}
作者: 说说谈谈    时间: 2011-10-7 08:53
全力支持!
作者: 秋心拆两半    时间: 2011-10-7 09:29
支持小莎
作者: 那一年我十七岁    时间: 2011-10-7 10:03
支持!全力支持!
作者: 哥:只是个传说    时间: 2011-10-7 10:06
榜上无名 ,我就不吱声了 !!!
作者: 建设美好新沂    时间: 2011-10-7 10:24
{:soso_e179:}
作者: 冬日烈火    时间: 2011-10-7 11:19
哥:只是个传说 发表于 2011-10-7 10:06
榜上无名 ,我就不吱声了 !!!

~同惑!别升官耍官腔哟。
当然,支持是必须的。
作者: 永不说再见    时间: 2011-10-7 11:28
午夜版一直是我神秘的向往,等哪天解禁了,一定泡泡午夜版。
作者: 梅雨季节    时间: 2011-10-7 12:17
永不说再见 发表于 2011-10-7 11:28
午夜版一直是我神秘的向往,等哪天解禁了,一定泡泡午夜版。

这个回复让我觉得鸭梨比较大{:5_533:}
作者: 权倾朝野    时间: 2011-10-7 12:20
支持
作者: 风吹落叶    时间: 2011-10-7 12:23
有你夜版更精彩!
作者: 大通证券公司    时间: 2011-10-7 12:29
祝早日当上
作者: 孤鹜冷鹤    时间: 2011-10-7 12:57
我没来晚吧
表示支持
作者: 真的假的?    时间: 2011-10-7 13: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ulove    时间: 2011-10-7 13:58
{:soso_e163:}
作者: 镂月梅影    时间: 2011-10-7 14:27
继续支持!
作者: 凶残的小果冻    时间: 2011-10-7 14:34
小沙 华丽丽的把哥忘了·················但还是要支持你··········
作者: 耳顺。    时间: 2011-10-7 14:40
这是老头今天回的第一个帖子,除了支持还是支持!顺说一句,壹蓑是不是姐还两可呢,别被他忽悠勒  呵呵
作者: 耳顺。    时间: 2011-10-7 14:49
真神勒,我在首页看到这个帖名,就肯定是沙沙勒,这叫心有灵犀吧,非她莫属,再次支持,要不我也去**大门囗一趟?呵呵
作者: 永不说再见    时间: 2011-10-7 15:14
耳顺。 发表于 2011-10-7 14:40
这是老头今天回的第一个帖子,除了支持还是支持!顺说一句,壹蓑是不是姐还两可呢,别被他忽悠勒  呵呵

"壹蓑"
这两个字怎么念?
作者: 耳顺。    时间: 2011-10-7 15:25
永不说再见 发表于 2011-10-7 15:14
"壹蓑"
这两个字怎么念?

哎  我还真沒考究过,不会是披着人皮的姐吧 呵呵
作者: 绝地苍狼    时间: 2011-10-7 15:37
支持一个。
作者: 马陵居士1    时间: 2011-10-7 15:51
赞成!支持!
作者: 等人    时间: 2011-10-7 16:16
批准了!!
作者: 梅雨季节    时间: 2011-10-7 16:30
永不说再见 发表于 2011-10-7 15:14
"壹蓑"
这两个字怎么念?

yī      suō

苏轼的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应该不陌生吧?
作者: 风吹落叶    时间: 2011-10-7 16:36
必须的
作者: 030214    时间: 2011-10-7 16:43
支持
作者: 红豆    时间: 2011-10-7 16:51
支持一下!!!
作者: JINMUGU    时间: 2011-10-7 17:00
好!
作者: 筱晓珂叶    时间: 2011-10-7 17:07
倚窗听雨 发表于 2011-10-6 23:47
我是支持楼主的,但是我觉得楼主可以尝试申请其他版块的版主,夜版人才济济包括楼主,是否可以支持下其他版 ...

窗版的这个建议我很赞同,到底是超版,水平就是不一般,呵呵{:soso_e163:}
作者: 筱晓珂叶    时间: 2011-10-7 17:13
永不说再见 发表于 2011-10-7 11:28
午夜版一直是我神秘的向往,等哪天解禁了,一定泡泡午夜版。

{:soso__17539749070066051107_4:}
永版 何出此言呢?泡任何一个板块每个版友、版主都有权利啊?

作者: 开鑫    时间: 2011-10-7 17:14
{:soso_e179:}
作者: 梅雨季节    时间: 2011-10-7 17:58
耳顺。 发表于 2011-10-7 14:49
真神勒,我在首页看到这个帖名,就肯定是沙沙勒,这叫心有灵犀吧,非她莫属,再次支持,要不我也去**大门囗一趟 ...

我给大叔买一把伞、有发票、要报销的!
作者: qiushi    时间: 2011-10-7 18:20
{:soso_e160:}
作者: 耳顺。    时间: 2011-10-7 18:55
梅雨季节 发表于 2011-10-7 17:58
我给大叔买一把伞、有发票、要报销的!

我要雨衣,不影响摄像漏脸,呵呵  你怪刁嚎, 让老头和小孩往前冲啊
作者: 清风月影    时间: 2011-10-7 18:56
{:soso_e179:}
作者: 河东    时间: 2011-10-7 19:13
支持
作者: 城市啄木鸟    时间: 2011-10-7 19:28
支持
作者: 我爱运动    时间: 2011-10-7 20:06
{:soso_e142:}
作者: Don.    时间: 2011-10-7 20: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彳亍    时间: 2011-10-7 20:22
呵呵,怎么着也得支持沙沙!
作者: 彳亍    时间: 2011-10-7 20:27
耳顺。 发表于 2011-10-7 14:40
这是老头今天回的第一个帖子,除了支持还是支持!顺说一句,壹蓑是不是姐还两可呢,别被他忽悠勒  呵呵

我也这么认为。
作者: 能死多远死多远    时间: 2011-10-7 20:27
你讲个鬼故事把我吓哭我就支持你{:soso_e121:}
作者: 翻身的咸鱼    时间: 2011-10-7 20:47
顶你小沙,说的那么真诚,到时要、、、、、、,你懂得。呵呵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7 21:09
秋天的风 发表于 2011-10-7 06:41
推荐

感谢超版支持!
如果成功,我会努力;如果条件还不够,我会继续努力!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7 21:10
说说谈谈 发表于 2011-10-7 08:53
全力支持!

谢谢谈版主,心里记着你呢,没有把你写在榜上,是因为你太忙,没有去夜版做过客。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7 21:11
哥:只是个传说 发表于 2011-10-7 10:06
榜上无名 ,我就不吱声了 !!!

哈哈!
谢谢传说的支持!谁让你不来夜版做客!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7 21:12
风吹落叶 发表于 2011-10-7 12:23
有你夜版更精彩!

谢谢!你也是!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7 21:14
耳顺。 发表于 2011-10-7 14:49
真神勒,我在首页看到这个帖名,就肯定是沙沙勒,这叫心有灵犀吧,非她莫属,再次支持,要不我也去**大门囗一趟 ...

老爷子,不带这样的!
俺感动啊!
没事,来论坛这么久,怎么着也心跳一回。无论结果如何,俺都将一如既往支持论坛,支持夜版!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7 21:16
凶残的小果冻 发表于 2011-10-7 14:34
小沙 华丽丽的把哥忘了·················但还是要支持你··········

哈哈!小果冻,谢谢你!
没有把你忘记,实在是你和夜版关系不是很密切。
还有淑一妹妹,我也没有写上榜啊,可是我心里一直想着她。
作者: 说说谈谈    时间: 2011-10-7 21:21
流过指间的沙 发表于 2011-10-7 21:10
谢谢谈版主,心里记着你呢,没有把你写在榜上,是因为你太忙,没有去夜版做过客。

最近确实太忙了,几乎没时间上论坛,只是早晚一闪而过!也刚看到你的申请。再一次全力的支持!
作者: 艾在旅途    时间: 2011-10-7 23:37
嗯嗯,左边一个艾斑竹,右边一个沙斑竹
站在一起真般配啊~~~
真是郎才女貌、豺狼配女猫~~
{:soso__12004010218157812765_3:}
作者: 冬日烈火    时间: 2011-10-8 06:47
~加分~加分~加分~
作者: 风啸长空    时间: 2011-10-8 07:15
支持是支持滴,但是,,午夜斑竹超编了,不如申请个管理员干干,,
作者: 骆驼    时间: 2011-10-8 09:05
因公安部在全国推行版主实名制  请将个人实名简历发至论坛办公室  请联系QQ:97657933
作者: 人生如茶    时间: 2011-10-8 12:59
很喜欢。。。刚看到,强烈支持。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8 13:10
人生如茶 发表于 2011-10-8 12:59
很喜欢。。。刚看到,强烈支持。

谢谢茶姐!
作者: 梅雨季节    时间: 2011-10-8 14:20
恭喜一下!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8 14:24
梅雨季节 发表于 2011-10-8 14:20
恭喜一下!

谢谢梅版主!
作者: 风吹落叶    时间: 2011-10-8 18:33
流过指间的沙 发表于 2011-10-8 13:10
谢谢茶姐!

有戏了,恭喜恭喜。
作者: 阿姆    时间: 2011-10-8 18:51
沙,我不支持你,你当了斑竹,我怎么办啊{:soso_e105:}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8 21:44
阿姆 发表于 2011-10-8 18:51
沙,我不支持你,你当了斑竹,我怎么办啊

坏蛋阿姆,我当了版主,会对你有什么影响 么?
作者: 阿姆    时间: 2011-10-8 21:52
流过指间的沙 发表于 2011-10-8 21:44
坏蛋阿姆,我当了版主,会对你有什么影响 么?

到时候,你就变成领导了......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8 22:01
阿姆 发表于 2011-10-8 21:52
到时候,你就变成领导了......

哈哈,弟弟。你真可爱,版主不是领导。
起码你莎姐永远不会把自己当领导。
作者: 阿姆    时间: 2011-10-8 22:19
流过指间的沙 发表于 2011-10-8 22:01
哈哈,弟弟。你真可爱,版主不是领导。
起码你莎姐永远不会把自己当领导。

你说的哦,当了斑竹记得给我加分,哈哈哈哈
作者: 秋心拆两半    时间: 2011-10-9 16:11
抓紧批准小莎当斑竹,斑竹是实名制那样就知道小莎叫啥名谁了呵呵
作者: 秋心拆两半    时间: 2011-10-10 08:58
不能给沉下去了顶起来
作者: 筱晓珂叶    时间: 2011-10-10 16:37
支持楼主这样高素质优秀版友申请版主!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10 17:06
筱晓珂叶 发表于 2011-10-10 16:37
支持楼主这样高素质优秀版友申请版主!

谢谢!

作者: 找一个字代替    时间: 2011-10-10 19:05
严重支持!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11 08:54
找一个字代替 发表于 2011-10-10 19:05
严重支持!

谢谢!真严重!
恭喜版主转正!!
作者: 建设美好新沂    时间: 2011-10-11 13:58
{:soso_e179:}
作者: 莫尘    时间: 2011-10-11 14:03
严重的支持!
作者: 性感小豆豆    时间: 2011-10-11 14:43
欣姐以前在游子版可活跃 了,哎现在也都跑到你午夜版去喽{:soso_e109:}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11 14:51
性感小豆豆 发表于 2011-10-11 14:43
欣姐以前在游子版可活跃 了,哎现在也都跑到你午夜版去喽

小豆豆。来午夜版吧!
我们欢迎你!
作者: 性感小豆豆    时间: 2011-10-11 15:20
流过指间的沙 发表于 2011-10-11 14:51
小豆豆。来午夜版吧!
我们欢迎你!

{:5_530:}我要你用花轿来抬我
作者: 流过指间的沙    时间: 2011-10-11 15:22
性感小豆豆 发表于 2011-10-11 15:20
我要你用花轿来抬我

没问题!
你准备好嫁妆哈!
作者: 性感小豆豆    时间: 2011-10-12 15:58
流过指间的沙 发表于 2011-10-11 15:22
没问题!
你准备好嫁妆哈!

这也要我准备啊{:6_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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