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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见证“南昌大桥集体自杀事件”真相 [打印本页]

作者: 恋上寂寞    时间: 2011-8-11 10:14
不要愚弄广大P民的智商,“集体自杀 ”?亏 **、公安机关想的出这个理由 !
作者: 鱼迷    时间: 2011-8-11 15:23
脑子都海了,都白白的浪费了,不然有了这样的决心成立个组织还在乎那点钱
作者: wojiabuyuan    时间: 2011-8-12 11:25
太多了 看的怪累的 不是官逼民反的吗 干嘛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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